【明慧網2004年9月18日】甘肅金昌市大法學員曹芳,於1998年喜得大法,在此之前身患多種疾病,長期四肢無力,渾身顫慄,吃飯、睡覺都有困難,嚴重時身體不能挪動,必須躺下稍作休息才能慢慢起身,而且還患有婦科、骨質增生等病,經常有腹部下墜的感覺和隱痛,幾年來看了許多醫生,吃了好多藥,花了不少錢,長期在病痛和抑鬱的壓力下生活,苦不堪言。得法後,通過學法煉功,曹芳身體上的病狀逐步退去、骨質增生消失,無病一身輕了。在她修煉後,全家人也都是受益者,家中環境得到了淨化,個個神清氣爽,心胸變得寬廣。修煉大法使曹芳感受到了大法的美好、祥和、健康、純淨,體驗到了與眾不同的思想境界和生活道路。 可這一切的美好卻在一夜之間,被江××政治流氓集團的邪惡們破壞了。現就曹芳在2003年10月31日至12月24日在金昌市拘留所期間和2004年2月24日至5月14日在甘肅女子勞教所所遭受的迫害公之於眾,讓全世界善良的人們了解金昌市金川公安分局610對大法弟子的迫害真象,譴責其非人道的邪惡行徑,讓江××政治流氓集團邪惡的本質充份暴露在光天化日之下。 2003年10月31日上午10點金昌市金川公安分局的李敘和(音)、李新華和一女警(不知姓名)以查戶口的名義找到曹芳家,跟家人說是要人人見面。等曹芳11點回家後,立即將她看管起來,並對她老伴說要搜查。曹芳的老伴問:「你們憑甚麼搜查?」 李敘和說:「暫時不能對你說。」 不法警察隨後將曹芳家裏外翻了個遍,只搜到一張大法書籤和一個紅色的禮包袋,強行要把曹芳銬上帶走。她老伴問:「它犯了哪條法?你們為甚麼抓人?!你們沒有法律手續就隨便抓人?」惡警卻說:「事情她自己知道。」 曹芳被惡警綁架到金川公安分局國保大隊。不法警察立即開始加刑審訊,惡警吼叫著讓她說出真象資料從哪裏來的?它們連恐嚇帶欺詐,當時曹芳心裏很緊張很害怕,怕連累了其他同修,心裏只有一念,凡是問到她的,自己全部承擔,不能叫同修受影響。就這樣惡警銬了曹芳兩天一夜,不讓睡覺、不許打盹。 第三天惡警打電話把她老伴叫來,惡警單獨把他叫到另一辦公室談話,假惺惺的對他說:「你愛人所犯的事給你說一下,學法輪功散發傳單是違法的,但你愛人表現還可以,態度較好,配合我們的工作也可以,所以我們從你家庭和你愛人的身體考慮,你現在拿一千元繳了,把人領回去」,當時曹芳老伴說:「我家經濟條件差,我本人下崗,多年來一直打零工,孩子也無工作,」惡警說:「再少了不行。」 出於無奈,曹芳老伴東借西湊拿來一千元,還未等交錢,惡警又說:我們領導說一千元少了,最少的兩千元。當時曹芳老伴就跟他們吵起來,「你們是執法機關,出爾反爾,不就發了個傳單嗎?,既沒殺人,也沒放火,就她一條老命,我沒那麼多錢,你們看著辦吧!」(在場有6、7個警察,李敘和、李新華也在場)。 當天下午8點(11月2日)曹芳被送進了拘留所,此時已是冬季,天氣很冷,她穿得不多,同屋的吸毒人員又不讓她發出一點聲音。曹芳只能抱頭緊縮一團,白天不法人員讓她拿濕抹布不停的擦地,手都凍紅麻木了也不讓停止,一不留心非打即罵。更為難以忍受的是惡警不間斷的連續非法提審,曹芳的雙手被銬的腫起來,胳膊也腫脹起來,有時還被惡警拳打腳踢。就這樣也記不清提審了多少次,曹芳被折磨得精神恍惚,面容憔悴,腦子一片模糊,飯也吃不進去,原來一百一十幾斤的身體,現在只有八十幾斤。 記得有一次惡警李敘和、李新華、代寶吉(音),對曹芳逼供,他們問甚麼,她始終閉眼不說話,惡警李敘和氣急敗壞的打了她兩個耳光,當時她腦子嗡嗡直響,臉皮發麻,嘴角流出了血。最後一次李新華、劉××二人要給她戴銬子,曹芳不配合,兩惡徒連拉帶踹,曹芳的鞋也被踢掉了,過後腳脖子腫起來,疼了好幾天。 還有一次惡警為了綁架另外兩名同修,他們卑鄙的叫曹芳去叫門,曹芳說:「我死也不做這缺德事」。(參與綁架行動的有惡警李新華、代寶吉、另一名不知姓名),經過多次審訊,惡警看他們甚麼也沒得到,於12月24日通知家裏交了2000元,把曹芳保釋出來。 在家共待了兩個月,2004年2月24日上午11點惡警李敘和、李新華、代寶吉採用哄騙的手段,讓曹芳到分局簽個字,說把保金2000元拿回來。曹芳識破了他們的詭計,堅決不去。他們幾次拉她不成,就又從濱河路派出所調來兩個警察,準備強行綁架曹芳。老伴擔心曹芳身體,就和兒子扶著她說:「我陪你去,看他們要幹甚麼,他們這樣無法無天,還讓不讓我們活了?」 但是上車後,不法警察們又把曹芳關進了拘留所,當天還有幾位同修也被劫持到拘留所,兩天一夜後,2月26日早晨惡警把她們(汪迂康、韋鳳玲、龔月花、曹芳)拉上車,也不告訴去那裏。等上了車,才拿出判決書要念給她們,要送去勞教,還沒念完一句,當即被一同修抓過來撕掉了。 從拘留所往外走時,幾名大法學員胳膊挽著胳膊喊著「法輪大法好,法輪大法是正法」。車經過街道正值上班高峰,行人駐足觀望。惡警不斷阻止,就這樣不給吃喝拉著她們跑了一整天,惡警劉××和另外兩個警察將她們送了好幾個地方,都因為身體檢查不合格,對方不收,最後到省女子勞教所,對方也不收,惡警劉××再三給人家說軟話,才勉強把曹芳和龔月花送入,另外兩名同修是老兩口,因病情嚴重才沒送進去,被拉回金昌又非法關押了40多天。 在勞教所,曹芳被送到四中隊二班織全組。管教唆使吸毒犯殘害大法學員,逼迫他們必須完成「轉化指標」,否則嚴懲他們。於是吸毒犯就配合管教迫使大法學員「寫三書、背監規、思想彙報」,有一樣不達標,就體罰和虐待。惡徒們罰曹芳站一個通宵,雙腳雙手都腫起來了,白天還照常幹繁重的體力活,最讓人難受的是管教逼迫寫揭批書出賣良心。70天的勞教經歷,使曹芳受盡了虐待和精神迫害。 2004年5月14日,惡警李新華帶著兩個女警,開車將曹芳直接拉到金昌市金川區檢察院,並通知家人來接她,對他們說:「兩個條件,一是人質擔保,二是交5000元錢押金擔保。」無奈之下,曹芳兒子作了保證人,於是金川區檢察院非法人員給了她起訴書和傳票。 5月31日上午不法人員們對曹芳和另外兩名同修非法開庭,到法院,大法學員們仍然高喊「法輪大法好」,喊聲吸引了很多人觀望。在法官宣布非法開庭之際,曹芳突然渾身發軟,站也站不起來,連呼吸都困難,兩手冰涼。法院的人員緊張的叫曹芳家人送她去醫院檢查,並宣布休庭。 在這次休庭後一個月,檢察院仍要開庭,但見學員身體相當虛弱,就寫了一個簡單彙報。又一月後,學員家人從法院拿回了「證據有變化,申請撤回起訴」的文件。又過了一月,法院又派人送來了起訴書和傳票,以後情況不明。 希望看到此文的同修共同正念除惡,全面向金昌市金川區公安分局、金川區檢察院、金川區法院講清真象。 金昌市公安局:總機:0935-8212070;0935-8214288 局長:0935-8212422 金川區公安分局:局長:0935-8213993 金昌市戒煙所:0935-8213036 金昌市看守所:所長:0935-8213748 金昌市國家安全局:局長:0935-8234536 辦公室:0935-8234531 王有祥:金昌市公安局政保處處長、610辦公室主要成員;電話0935)8219127 孟佳祥:金昌市公安局政保處主任、610辦公室主要成員,金昌市的法輪大法弟子被非法關押、勞教的主要責任人。 李新華:金昌市公安分局主管迫害法輪功的主要負責人,此人極為邪惡,為撈取政治資本偽造、誇大被非法關押的大法弟子發真象資料的數量,大肆迫害大法弟子。 鄧少軍:金昌市金川公司黨委副書記,金川公司主管迫害法輪功的主要負責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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