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迫害法輪功學員的“黃埔法制學校”
【明慧網2004年9月17日】在廣州市黃埔區紅山路,有一所謂的“法制教育” 學校。不少堅持“真善忍” 真理的法輪功學員被非法拘禁在這裏,不但失去了寶貴的自由,還受盡了野蠻的迫害和殘酷的折磨。

由於其罪惡的行徑是見不得天日的,所以它混在戒毒所裏不亮相。對外公開,只掛戒毒所的招牌,裏邊五層樓上才掛“學校” 的牌子。其次,在受迫害期間大法學員都是獨身被關在單間房裏,不僅窗戶不給開,還要用報紙糊住,封得嚴嚴實實的,絕對不讓別人看見。迫害都是鬼鬼祟祟的在夜深人靜至天亮之前進行,白天惡人只用惡語恫嚇,黑夜才濫施刑罰,把人置於求死不能、生不如死的可怕境地,同時還不能讓別人知道。還有,就是晚上把人打得傷痕累累,那麼在白天,即使天氣再熱,氣溫再高,也要強迫學員穿上長袖衫和長筒褲,以遮蓋傷痕,同樣是為了不讓別人看見。再有就是受傷學員頭部、肢體或衣服上的血跡,當時就強迫你洗掉,校方怕留下日後被控告的罪證。由此種種,足見惡者心虛理虧,極怕曝光。明知非法,見不得人,卻又一意孤行,非幹不可,究竟是為甚麼?

至於說到迫害情況,如隨便侮辱人格,以及拳打腳踢,或低頭噴氣式,或其它樣式的長時間蹲站(還要把骯髒的垃圾斗倒蓋在頭上),連續幾天、上十天都幾乎不讓睡覺,每天僅讓躺2-3小時,把燈開得通亮耀眼,刺得人頭暈目眩,無法入睡休息。連六、七十歲的體弱婆婆都不放過,所有這些都是司空見慣的事情。惡人把絕食抗議的學員緊緊的綁在座椅上,強行灌鹽、辣椒水之類的刺激性液體、流質,還要百般羞辱和折磨。

據我所知有些學員的腿都幾乎給打折了。我自己的雙腿就給打得蹲不下去,大腿到處是青一塊、紫一塊的傷,兩個月還消失不了。打手們用拳或4分粗的自來水鐵管,狠勁杵學員的胸部,兩個月後受傷處尚隱隱作痛。有的打手甚至用自來水鐵管橫掃我們的頭部,或用硬木特製的煙斗猛敲,把我的頭部打得到處是腫包,睡覺時枕頭都有困難,有兩次還給打出血來了。有些學員的指甲,竟硬生生的給從肉上掰裂開來,直到流血痛徹心肺為止,毫無人性,殘忍至極!還有令人不能容忍的是,把學員的手腳捆得緊緊的(手綁在背後)然後倒提起來,再把頭按在廁所茅坑裏強行灌水,一次一次的反覆,直到把人灌得死去活來。許多學員和我都受過這種邪惡至極的折磨。總之,迫害法輪功學員的殘酷手段層出不窮,我在這裏揭露的僅僅是部份事實。可見此處的所謂“法制教育” 學校,實際上就是最無法制的,簡直就是無法無天的集中營,是鎮壓和迫害法輪功學員的魔窟。

眾所諸知,在今天文明進步的社會裏,即使是罪大惡極的死囚,在執行死刑前都不應該,也不會受到上述種種極不人道的虐待。可是,所有被非法拘禁在校的法輪功學員,雖然都仍然是國家公民而不是罪犯(這點連校方負責的不法官員都不敢否定),卻千真萬確的受到了上述種種極不人道的野蠻折磨和殘酷的迫害。

對法輪功學員的種種迫害,實際上是對歷史文明與進步的最大褻瀆與嘲弄,是對社會民主與法制的最大蔑視與挑釁,是對國家憲法保護公民之基本原則的公然違反,是對人類公認的神聖人權的粗暴踐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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