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網2004年9月12日】當初,我是帶著這樣的目地走入大法修煉的,那就是:我只想個人得道圓滿。在向著這個目地奮進的時候,身體的經常消業、割捨各種執著癮好時的難受滋味,以及在邪惡的考驗中,堅定正念、放下生死等等這一切都沒能擋住我。過程中雖然有不足,有時過關還過得不太好,但是最終我還是走了過來。 最後,我發現:促使我當初走入大法修煉的那個目地同時也是一個隱蔽得最深、不易察覺的執著。為了這個目地我能夠捨盡人世間的一切,最後放下生死(當然思想中也不完全是這樣,只是這個因素也一直存在),心性確實在提高。可是如果沒有這個目地,而只是為了正法的需要、為了眾生的未來,我還能這樣去做嗎?思想中沒有求自身解脫的概念,只是為了宇宙正的因素、為了眾生的被救度我還能坦然放下生死嗎?我還能不計自身任何代價、不講任何條件的這樣付出嗎?當我意識到當初那個目地中的根本的私時,我就放下了在這以前我所形成的為私的修煉目地。 當放下為我的個人修煉目地的初期,我常常提醒自己:你本來就應該做好!因為你是大法造就的生命,本身就是同化了宇宙特性的,是性本善的,變得不好了就應該無條件的變好。 當我放下這個求自己解脫的執著時,就像是回到了一顆平常心的基點上,但是又不混同於常人,走入這樣一個狀態中又再重新開始修煉。在這種狀態中,幾年來形成的修煉走向中那些為我的觀念不斷的返出來;還有一些強壓著的人心也會返出來等等,這些都得按照師父新經文和《轉法輪》的要求分清、去掉。在這樣一個狀態中,能夠正視自身的空間場,分清、消除各種觀念;而不被觀念帶動、埋沒。真正的自我逐漸顯露,大腦越來越清淨。 以前一遇到問題時,便想到我是修煉的人,我要如何如何去做。現在遇到問題時,只是用法來衡量出現在自己空間場的那些人的觀念,如果不符合法的標準,就清除它,不被它帶動,保持純淨的正念。這樣過去之後,好像自然就會明白一些法理。這也許是心性符合了不同層次中法的標準時,法理的自然展現吧。再後來,隨著自身空間場人的東西越來越少的時候,真實的自我逐漸強大起來,漸漸明白:以往頭腦中的一切思想其實都是人的觀念。 由於從小學到的最表面的人的文化,以前我所掌握的對知識的認知與理解,現在站在法上來看,只能是侷限在人這一層次對人世間的認識,要想明白高層的理就不能用低層次的觀念與知識去理解。比如:「高層次」,我以前用人的知識與觀念就理解為:高處、很高的地方;當我一動念,在自身空間場中就出現了這樣的理解,出現這樣的觀念。但是在實修中我現在對「高層次」的體悟是:修煉的人在不斷放棄個人執著的不好的東西,去掉了,心性就昇華;放棄才是提高。但是放棄執著昇華之後,卻沒有「高」的概念,只是感到心更清淨,也許在別人看來更平常不「張揚」而已。談這個問題我想說的是:如果平時學法儘量要求自己做到不帶任何觀念的學法,那就逐漸可以避免用人的觀念去理解大法、理解修煉;不能靜下心來學法,一邊學一邊用人的觀念衡量,就是固守人的觀念學法,這種心態恰恰就阻擋著心性的昇華,並且很難理解法的真正內涵。 再看大陸被非法關押的同修,有的被迫害得都快不行了,這些同修不堅定嗎?肯定是堅定的,肯定是到甚麼時候也認為大法好的。那為甚麼邪惡還敢去那麼嚴重的迫害呢?是否是自己有些最根本的執著沒有意識到,從而走入一種僵持的狀態呢?這裏,我並沒有否定這些同修對師父與大法堅如磐石的心,但只要能做到師父說的,「靜思幾多執著事 了卻人心惡自敗」(《洪吟二》「別哀」),邪惡就再也找不到迫害的藉口了,迫害就能被徹底清除了。 修煉中,生命本來就應該無條件的按照「真善忍」的標準做好;帶有人的目地去做好、或者求自己想要的甚麼,是達不到神佛的境界的,達不到師父要求的「無私無我、先他後我的正覺」標準。用「個人心性修煉」掩蓋自己的執著,而不能履行正法時期自己肩負的責任是不對的,正是心性不好的體現;只注重做事的形式(如只注重我做了甚麼甚麼而不注重救度眾生的效果如何)而不注重在做的過程中提高個人的心性境界也是不對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