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網2004年9月10日】我叫王貴令,修煉法輪功後身心受益,卻受到錦州教養院不法之徒非人的迫害。我要向有關部門控告國家執法人員執法犯法的行為,同時我也將向有關部門申訴我個人被非法抄家、抓捕、關押、勞教及酷刑迫害的事實情況。 1、控告錦州市教養院:原政委張海平、原副院長金福力、衛生所所長史青山執法違法犯法。 2000年10月6日,教養院把不放棄信仰與修煉和向教養院反映五大隊警察高陽用煙頭燙傷法輪功學員李凱手指頭一事的,全部抓起來嚴管,蹲小號。針對教養院這種強暴行為,全體教養院法輪功學員開始絕食,表示抗議。 我絕食的第二天,由張海平、金福力親自指揮,將我捆綁,鎖扣在大鐵椅子上,史青山惡狠狠的將開口鉗子插進我的口中,由於插得過深,使我不能正常呼吸,呼吸極其困難。當時,只要呼氣就發出難以形容的鳴叫聲。史青山還覺得不夠勁,就用力擰,直到把我的下門牙壓倒一顆,鮮血流出才罷休。之後給我往肚子裏插中指粗的洗胃管,他們不正常插,而是在喉嚨處來回插,來回拉,那個痛苦難以表達,當時把我弄得體力,精力,意志力全部耗盡,最後達到全身痙攣。如果能把當時的鏡頭拍照下來,就和人在痛苦死亡前一刻,沒甚麼兩樣。 我們所有被灌食的都被折磨到這種程度後,才灌食。我就被這樣伴隨著鮮血的流淌,牙齒的半顆倒了,喉鳴聲不斷的情況下,將氣味難聞(有藥味)的食物灌進了肚子。然後他們又往我小肚子和腿肚子各扎一針,也不知是注射的甚麼藥,之後把我拖進小號;約十幾分鐘後,我開始拉肚子,幾乎提不上褲子;兩個小時後,我奇渴無比,口乾得沙啦沙啦的。我看到坐在我身邊的王文清被灌得幾乎休克,大睜著不動的兩眼,坐在8寸高見方的小靠背椅子上,頭倒控著碰著地。我們所有被灌完食的,都和我一樣連拉帶吐,我們當時身體變化情況,包括上廁所,喝水次數、時間,惡警都做詳細記錄,好像搞甚麼試驗似的。就是這樣他們還是把我們的雙手背扣上,坐在8寸見方的小椅子上,每天坐18小時以上,最長一次連續坐44小時,對坐不住的就用雙手銬,扣到小號鐵管柵門上吊著,我被吊過兩天,史寶東被吊了一週。張海平、金福力、史青山這種行為是嚴重違法和觸犯法律的行為。 2、張海平、金福力在2000年10月12日將十幾名不放棄信仰和修煉的法輪功學員集中一起,用多名幹警和多名刑事勞教犯,晝夜不停的進行迫害和嚴管起來。這些法輪功學員沒有犯罪,所以不背,不念那些犯罪條例;因此,張海平、金福力就親自命令警察(隊長)劉鐵林等還有刑事犯一起動手,用電棍逐個電擊,被電擊的有嚴力、劉雲濤、左中右、劉永生、石中岩等。我當時因絕食後,被灌瀉藥和注射藥物等,拉肚子不停,所以我向張海平、金福力及隊長報告三次上廁所,他們不允許,沒辦法,我只好站起來準備去廁所,這時張海平氣勢洶洶的命令劉鐵林及刑事犯將我摁倒,並用兩根電棍電擊我,將我用手銬背扣上,摁坐在小椅子的腿上,不准許上廁所。 3、我控告錦州市勞動教養院二大隊副大隊長幹警李松濤、楊庭輪、張春風、張加斌在2002年12月30日晚對我實施的酷刑,是違法犯法的。 2002年12月30日上午,我被二大隊兩名幹警、一名刑事犯,從教養院新收大隊提到二大隊後,由楊庭輪向我宣布:強行轉化是政府行為,他是代表政府的,也就是說轉化也得轉化,不轉化也得轉化。於是將我雙手背扣上,戴上頭盔,用大桌子把我擠到牆角;兩名警察每三個小時一換班,刑事犯六個小時一換班,並配有多根電棍等刑具,同時電視中反覆播放誣陷法輪功的錄像和警察的叫喊恐嚇交替進行。我坐不能坐,蹲不能蹲,靠不能靠,不准閉眼,就這樣站著。受這種酷刑後,多數都是大腿紫青色,骨骼嚴重變形,不能走路,神志恍惚,輕則幾週、幾個月才能恢復,重則一、二年了也不能正常走路。我就這樣站到晚上九點多鐘後,由李松濤領頭,楊庭轉,張春風,張加斌,還有一名姓安的刑事犯,一齊動手,將我雙手用手銬背扣上,把我兩腿雙盤上,用力向後拽拉至極限,然後用繩子捆綁上,摁坐在瓷磚地上。半小時後,他們沒有達到目地,就又把我摁倒,扒去上衣,扒掉襪子,用多根電棍電,聽說都是多少萬伏高壓新電棍,電我前心後心,雙腿心。這期間綁我的繩子被兩次掙斷,當時我被折磨得難受程度無法形容。 錦州市教養院在朗朗乾坤下,給好人用酷刑,集體違法犯罪。我要控告他們執法犯法,教養院一把手張海平,主要協從者:金福力,迫害法輪功學員的大隊長:韓立華,指導員:馮子斌,主要行兇者副大隊長:李松濤、楊庭輪、張春風、張加斌等。 我在錦州市教養院被迫害二十多個月,歷經四個年頭,每分每秒都在痛苦煎熬中度日。以上所述只是我在教養院六百多個日日夜夜被折磨當中的幾個片斷鏡頭,和全部相比,和每時每刻遭刑事犯恐嚇,折磨,毒打相比,和錦州市教養院裏幾百名法輪功學員遭受迫害相比,那真是冰山一角。要和迫害更慘重的人相比,更是微不足道。比如:被迫害致死者石忠岩(錦州市百貨大樓職工,原來身體非常好),我知道的情況:他曾被鎖扣在大鐵椅子上受酷刑竟達七晝夜,在大鐵椅子上綁扣十幾天。他的教養期是兩年,但教養院對他迫害達近三年,直至死亡。 還有被迫害成精神失常後死亡的肖朋(義縣人,三十歲,丟下妻子和兩三歲的孩子)。 被迫害的精神失常的竇國軍(北鎮人),迫害他時,長期戴頭盔,用帶子勒著嘴,雙手用手銬扣著。 劉永生(義縣人),一名二十歲剛出頭的棒小伙子,被迫害達三年多,十分悲慘,其中有一段時間,他被迫害的精神失常後,惡警還說他是裝的,還給他吃大便,劉永生吞吃羹匙後,教養院把他拉到醫院,把肚子割開,取出羹匙後,八天拆完縫合線又拉回教養院繼續迫害,幾天後刀口感染化膿,又拉進醫院後下落不明。 李林石(北鎮人)被迫害得精神嚴重萎靡後,教養院就給他吃性激藥,但不起作用。 許清民(義縣人)被迫害得人事不省後,被送回家。 張寶石(凌海金城人)承受兩次、四晝夜、六十多班次警察的輪班酷刑,在酷刑時,除手銬背扣、代頭盔外,還用8號鐵線勒著嘴,普通刑事勞教犯電擊張寶石的過程叫“電焊”,因電擊張寶石時,有時達數小時不停連續電擊。 方野(北鎮人)承受酷刑五晝夜,在教養院一年多直到出教養院都不能正常走路。 陶猛(義縣人)承受兩次九晝夜酷刑迫害,腿腳嚴重受損傷,一年多以後出教養院時,還不能正常走路。 劉長平(太和區人)遭到多次長時期間酷刑,身體極度受損,牙齒幾乎全部掉光,並經常嘔吐,有時吐血。 梁玉棟(義縣人)被迫害成下肢癱瘓,不能站立,現已被送親屬家。 李忠傑(古塔區人)被多次上大刑,最後被殘酷折磨後,又用打火機把他的大拇指燒去一截。 張寶安(凌海人)被迫害得近一年多了,不能獨立行走。 王玉權(太和人)被迫害三年,經常大口吐血。 趙連全(凌海人)被迫害得多次昏死。還有許多許多…… 又有多少被折磨得骨瘦如柴的,奄奄一息的,神志恍惚的,精神失常的,才被放回家的。如:嚴力(女紡人);馬操(石油六廠人);王文清(太和區人);於國巨(開發區人);李忠傑(古塔區人);朱峰(凌河區人);楊繼生(市內人);苗建國(市內人);梁玉棟(義縣人);肖明(義縣人);竇國軍(北鎮人);許清民(義縣人);劉長平(太和區人);李連軍(凌海人)等等。 以上這些也只是我個人知道的點點滴滴,還有許多我不知道的和不知姓名的,遭受嚴重迫害的還很多。 錦州市教養院對幾百名法輪功學員犯下了無數滔天罪行,那裏真真切切成了人間地獄。他們最陰險的就是全是在暗地裏利用犯人和惡警害人,破壞人的精神,摧毀人的意志,通常都是電擊,捆綁,吊扣,大鐵椅(相當於老虎凳),用熬鷹式的幾天幾宿不許睡覺的酷刑罰站,給普通刑事勞教犯施加壓力毒打法輪功學員,同時給警察和刑事犯人規定連作承包制和獎懲掛鉤。 他們迫害人怕留下證據,就儘量不留著表面傷痕。他們大多針對人身體內部和暗處,敏感,痛處下黑手和電擊。如:前心,軟肋,小便,肛門,生殖器,喉嚨,人中,手指尖,指肚等。最惡毒的就是長年不分晝夜、無休止的每分每秒對大法學員的監視和迫害。 鑑於錦州市勞動教養院對法輪功學員令人髮指的迫害,我要用親身經歷向各有關部門控告,希望各級各部門正義之士,都來制止這場還在繼續發生著的殘忍的,對這群善良好人的迫害;將這些嚴重犯法的惡人繩之以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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