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網2004年8月24日】河南省鄭州市管城區公安分局國安科非法抓捕大法弟子的慣用手段: 1、騙抓:不法人員總是對要抓捕的大法弟子說:“到分局一趟,一會兒就回來了。” 2、恐嚇:不法人員首先說你坐過的椅子是死刑犯坐過的,你戴的手銬、腳鐐也都是死刑犯戴過的。 3、在同修間製造矛盾:不法人員誣蔑說:“×××、×××(指大法弟子)說你甚麼甚麼”。 4、暴力取證:如電棍電、烤全羊、烤大象、戴上頭盔用煙頭往裏熏等;暴力誘證:暴力取證的同時,不法人員一邊說:“人家都把你說出來了,你還有甚麼不能說的,還為人家考慮”、“煉法輪功的要說真話”、“不就煉個法輪功嗎?又有甚麼呢?你只要把這(指所謂的“證詞”)認了,你不就可以回家了”。 5、囂張:不法人員說:“你也可以把今天在這兒受刑的情況登到明慧網上,說我就是惡警”,拿大法弟子的鞋打大法弟子的臉。國安人員在不法幹部面前都表現很賣力,有其它國安在場時語氣也很嚴厲,在個人單獨在場時語氣就會柔和些。 6、清查:在抓大法弟子前,不法人員先將這個大法弟子的個人資料收集全,如家庭成員、身份證複印件等。 7、跟蹤:據國安自稱,跟×××、×××已經很長時間了。也確實有這樣的情況,×××同修就是正在街上發真象資料時被跟的特務抓住的。 8、偽善:無論是拘留所、看守所還是國安,有很大一部份在稱呼大法弟子時總是將姓省略,叫名字或叫小+名字中的最後一個單音字。以此偽善來遮掩自己的真正不法圖謀。 9、行騙:如為了達到將重病的大法弟子送到勞教所的目地,不法人員會將醫院的診斷結果藏起來,對勞教所說:“忘在醫院沒帶來,大法弟子個個身體健康,勞教所收了再說。” 10、陷害:惡人孫曉華曾說:“我上次可以將你屈打成招,這一次我照樣可以將你屈打成招,你不認也可以,我找出四個人來,讓他們一致指證你,你不認也得認。” 11、騙錢:在大法弟子被看守所、勞教所、拘留所拒收的情況下,國安科人員會騙大法弟子的家屬說交錢就可以放人。 12、大法弟子正念闖出魔窟後,國安會利用大法弟子鬆懈之機,籌劃往洗腦班送。 13、對於怕心很重的學員,國安採用逼寫悔過書或誹謗師父和大法等邪惡手段放這些人回家。 據國安自稱,管城公安分局國安科共10人。下面是河南省鄭州市管城區公安分局國安科部份國安情況。 李勇:男,40多歲,科長,瘦、高、膚白、眼睛不大。一見大法弟子的面,總愛問:“你是人呢還是神呢?”迫害過程中還信口說:“這是你師父給你的難,你承受吧!” 孫曉華:男,約34歲,職員,身體結實、中等身高、黑、雙眼皮、眼睛不大,曾說他知道煉法輪功的個個都是好人,但江××給他錢,讓他幹啥他幹啥,他在執行上級的命令,法輪功就是他的敵人,如果法輪功平反後,他可以代表國家向被迫害的法輪功道歉,但自己不應負任何責任。 李建平:男,約50歲,職員,體形中等偏胖、高、臉黑紅、眼睛大,早年是搞文學的,愛好寫作,自覺高雅,總以親情動搖大法弟子。 穆營:男,30多歲,職員,身材中等偏下、偏胖、膚白、雙眼皮,一見面總愛表態,說:“你在家煉法輪功,煉就煉吧,我沒找過你的麻煩,都是因為你出去發資料(才抓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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