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網2004年8月23日】山東省昌邑市丈嶺鎮(原塔耳堡)郭家上曈村李國臻,男,今年29歲,1998年開始修煉法輪功,修煉後按照大法所要求的做,去掉了原來的一些不好的思想、行為。在日常生活、工作中儘量按照「真、善、忍」的標準來要求自己,做一個真正的好人、更好的人。正如有人所說「法輪功利國利民、有百利而無一害」。 然而,99年7月20日,江××發動了對法輪大法的迫害。當時李國臻向周圍的人介紹法輪功,法輪功師父是怎麼教的,《轉法輪》裏是怎麼說的。 2000年麥收後,李國臻被不法人員扣留並送到派出所,被惡警非法抄家,惡警上來三、四個人把他母親打倒在地上,他母親被惡警壓在地上直喘不過氣來,不法警察抄走了一些大法書,並把李國臻綁架到派出所。 邵姓所長逼迫李國臻蹲在地上,兩胳臂伸直,不一會兒致使他嘔吐起來。邵說:「死了正好,挖個坑埋了,說你是自殺!」他又命令一幫惡警去李國臻家抄家。惡警回來說:「大門已鎖」。他惡狠狠的說:「帶上他(指李國臻),拿一根鋼棍,把他家的鎖撬開」。惡警第三次來到李國臻家,這時她母親已回家,不法警察強行抬走了價值2500多元的電視機。 在派出所裏,惡警強迫李國臻幹活,還常常無理打罵他,並且只因他說一個煉字,惡警就逼迫他到院子裏曬太陽,坐在地上兩腿伸直,夏天中午那溫度,像火烤一樣熱。李國臻在這個無人道的派出所裏邊非法扣留了19天。 2000年10月26日,李國臻在北京天安門廣場說明真象,橫幅剛舉過頭頂,馬上四、五個惡警衝過來,把他打倒在地上,堵住他的嘴。惡警們連打帶拖的把他強行扔到警車裏,又把他帶到了天安門派出所,後把他送到了北京昌平監獄。最後又把法輪功學員劫持到了北京市平谷縣看守所。6個法輪功學員被「華山刑警」大隊帶去,開始他們用偽善的面孔審問家庭住址,不說住址,他們連打帶踢,嘴裏還不停的罵。就這樣李國臻被提審三次,最後他說了住址。 在監室裏他開始絕食,犯人開始叫他吃飯說:「這裏有個警察,有三部曲:冷酷無情,秋風掃落葉,連根拔起。你可別惹著他。」 第二天這個惡警來了說:「不吃飯就叫你吃這個!」說罷,便左右開弓打李國臻的臉,邊打邊問。最後把李國臻叫到他的辦公室說,我不打你了,打你打的我的手痛。中午鎮派出所的人把我帶回鎮派出所。 在派出所李國臻一直絕食。邵惡警叫惡警們去挖大便給他吃,沒有人去。他又命令用他的錢買來魚肉,圍著他吃、饞他。李國臻又絕食4天,他們才放了他。李國臻回到家裏,惡警兩人一組,白天晚上住在他家,監視了三天。 2003年8月,李國臻在街上講真象時,被惡人舉報,上來四、五個惡警把他強行打倒在地上。用腳踩他的臉,並抽走了他的褲腰帶。有一個惡警壓著他的腿,一個拿著他的胳膊,惡警們把他綁架到濰坊市廣文派出所。下午被鎮上的王惡警、周惡警帶回,不法警察把他雙手銬到背後,側身蹲在車裏。在派出裏把他銬在暖氣片上,銬到肉裏去了,到現在右手脖還有傷,後來又把他銬到鐵椅子上坐著,而且手、腳都固定長達十六多個小時。第二天周惡警朝他胸口上狠狠的踢了一腳,並用腳轉了一個圈,又把他反銬吊到窗子上兩腳尖著地,而惡警們在一旁玩撲克。 不一會兒,李國臻開始嘔吐,周惡警說:「你不用裝,有你受的,活該,活該。」吊了快2個小時才放他下來,繼續坐鐵椅子。惡警找來報紙把他的頭圍住,報紙一掉下來,惡警們連吵帶罵的。下午刑警大隊的曹惡警和某惡警,把給他送到了拘留所。在警車裏,他們把李國臻雙手銬到背後,而且用一電線縋著。並且用警棍打他的頭,曹惡警不時的說一些惡語。 在拘留所裏,惡警們強迫李國臻剝蒜瓣,剝不夠數,他們任意扣饅頭,並補上斤數。一晚睡兩、三小時覺,便起來幹活。惡警們還經常非法提審。 李國臻在被非法拘留一個月的時候,惡警們想勞教他2年,結果體檢不合格,勞教所不要。在回來的路上,曹惡警叫著他的名說:「先不勞教你了,回家準備2千元錢,在10月10日前送到局裏去,不然還去抓你。你聽明白了沒有。」 李國臻向表哥借了10元錢作路費才回家。回家後,他雙手去脫了一層皮(因剝蒜腐蝕的),還裂口子,身體沒有力氣,幹活一多就頭暈,一個多月才恢復。正如歌曲《古怪歌》所唱「好人被關進監獄,真話不許說,教人向善成罪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