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網2004年8月2日】吉林省吉林市農藥廠職工王立新2000年11月27日因複印100份法輪功資料,被公安以「擾亂社會秩序」拘留,關押在吉林市第三看守所,遭到毒打,王立新絕食要求釋放,遭到管教及犯人野蠻灌食和更多毒打,幾天後於12月5日被迫害致死。王立新的親屬多次向法院提出訴訟,均被駁回,現已傾家蕩產。
王立新,男,35歲,家住吉林市北山街安順小區21號樓。在死亡的前一天,2000年12月4日,王立新的親屬在看守所會見他時,王立新的言語、精神及身體狀況還屬正常。一、王立新在看守所幾天內被毒打致死的經過 2000年11月27日,王立新因複印100份法輪功資料,被公安局以「擾亂社會秩序」抓走,關押在吉林市第三看守所5號監舍。王立新絕食抗議對大法弟子不公正的待遇和對大法的誹謗,絕食2天後,被送至6號監舍,班長馮乃武(自稱黑社會,因詐騙十萬元入所)對王立新進行百般刁難、辱罵,不讓上廁所。絕食第4天又送往8號監舍,班長楊海龍對王立新軟硬兼施的迫害。馮乃武為報效其主子管教楊忠華,主動又將王立新要回6號監,並當眾說楊管教已經給口了,可以揍,可以打。惡徒們慘無人道給王立新灌食,撬得滿嘴流血,致使他窒息過去。 惡徒馮乃武想出一條毒計,他指使兩名15、6歲的小刑事犯,連哭帶喊的勸說王立新吃飯,否則就打兩名小犯人。王立新識破馮的伎倆,不為所動,馮乃武惱羞成怒,命令9名晚上站班人員不許王立新睡覺。一名練了十幾年拳擊、因打斷人鼻樑入所的刑事犯張群,積極配合馮的指使,一看王立新剛閤眼,就用礦泉水瓶給灌涼水,再閤眼,就用腳踹,後腳跟磕王立新的肋部、腳部,用拳擊王的肋部,把王立新當作了練拳擊的靶子。 在王立新絕食的第5天,管教楊忠華和張冠軍叫了幾名打手,把戴著手銬腳鐐的王立新拉進管教室,強行灌了一斤鹽水。張冠軍拿著灌鹽水的礦泉水瓶得意洋洋的在6號監巡視一圈,監號裏的人可以清楚的看到礦泉水裏殘剩的濃鹽。第6天晚上,王立新又被折磨得一宿沒睡,忍受著鹽水的侵蝕。 在絕食的第7天中午,王立新身體已經非常衰弱,神智不清,說話已經不正常,惡徒馮乃武、張群,還有一個叫小紅的(黑社會火拼、槍案入所)輪番對王立新進行踢、踹。管教楊忠華和張冠軍趴窗看了2分鐘的熱鬧,打開牢門,叫馮乃武、小紅等幾個人將王立新帶到管教室,同時傳來王立新的慘叫聲。過了半個多小時,暴徒們把王立新送回6號監,王立新被反綁雙手,口中橫勒著一條白毛巾,只能發出嗚嗚之聲。第二天楊忠華和張冠軍再次將王立新押到管教室,讓犯人賴紅祥、馮乃武再次毒打他,並揚言:「打!往死裏打!打死我頂著!」 十多分鐘後,王立新的慘叫聲沒有了。不法人員見他生命垂危慌忙送往醫院,但為時已晚,王立新被活活打死。 在王立新絕食期間,惡徒張群在晚上不讓王立新睡覺,毆打王立新時,曾經被一名巡視的老管教看見了,並給予制止,第二天又將此事寫在黑板上。但楊忠華置之不理,對那名老管教還有很大敵意,致使馮乃武一班暴徒更加肆無忌憚。 二、遺體解剖鑑定 2000年12月13日,在吉林市公安局對王立新的遺體進行了解剖檢驗。據解剖檢驗結果,王立新明顯消瘦,肋骨骨折和胸部淤血斑塊,「左肺下葉背面大片暗紫色瘀斑」,「小腸瀰漫明顯變細萎陷,粘膜瀰漫瘀血,升結腸粘膜大片淤血,瘀斑,回盲部較重呈暗紅色,出血,長約60cm範圍,腸係膜淋巴結腫大」。法醫最後診斷為:1、急性腦水腫、肺水腫、腦疝;2、全身炎症反應綜合症;3、小葉融合性化膿性肺炎。
三、王立新父親向多級法院提出訴訟被駁回,上告無門王立新於2000年11月27日被羈押,於2000年12月5日在短短的八、九天內就死在看守所,王立新的死係非正常死亡。2001年6月王立新的父親王書安依法向吉林市中級人民法院提起了行政起訴,訴訟要求被告(吉林市公安局)賠償20萬元人民幣。
原告指出(1)小葉性融合性化膿肺炎不能導致正常人立即死亡。2000年12月4日原告親屬在會見王立新時,王立新言語、精神、身體狀態正常,而第二天就突然死亡,實屬不正常。(2)屍檢,王立新多根肋骨間有淤血斑塊,並在不同處有二處肋骨骨折。此結果,只有他人外力侵害才能形成,王立新在羈押時雙手被銬,誰給他造成了這種損害?這種損害是造成王立新死亡的直接原因(全身炎症反應綜合症)。(3)《中華人民共和國看守所條例實施辦法》第31條規定,「對患病的人犯要及時治療」,被告未能對王立新及時治療,導致王立新因病、因傷死亡。2001年6月16日,吉林市公安局作出不予行政賠償的決定。
2001年7月王書安就兒子王立新在吉林市公安局看守所死亡案件,向吉林市中級人民法院提起了賠償請求,繼續要求吉林市公安局賠償20萬元人民幣。
2001年8月王書安向吉林市船營區人民法院提起了行政賠償訴訟,吉林市船營區人民法院裁定不予受理。
2001年9月王立新的父親王書安向吉林市中級人民法院提起了行政上訴,繼續控告吉林市公安局迫害其子。
與此同時,王書安向吉林市人民政府提出了申訴,請求有關部門查處。
後又因種種理由上訴被駁回。在此期間,王立新的親屬花掉了所有的積蓄,共計50000多元,現幾乎傾家蕩產上訴。2003年10月30日,鑑於吉林市船營區人民法院和吉林市中級人民法院不受理起訴,王立新的父親王書安於向吉林市中級人民法院以及吉林省高級人民法院提出再審申訴。
四、主要兇手依然逍遙法外,目擊者被勞教 主要兇手張冠軍,原吉林市第三看守所管教、副所長,現任吉林市看守所內看中隊長;楊忠華,吉林市第三看守所管教,宅電:0432-4679115;犯人班長馮乃武,自稱黑社會,因詐騙十萬元被關入第三看守所,現已逍遙在家。 看守所為封鎖消息,把目擊王立新被毒打致死的大法弟子送往勞教所勞教。 五、 吉林市至少有25名大法弟子被迫害致死 據不完全統計,吉林市至少有25名大法弟子被迫害致死。其中王立新、付春生、李傳萍直接死於吉林市第三看守所的迫害;王秀蘭被關押在吉林市第三看守所一個多月後,被非法勞教三年,死於警察折磨迫害。 原吉林市水工機械廠工人,付春生被警察活活打死付春生,男,52歲,原吉林市水工機械廠工人,住吉林市鋼廠住宅樓。2001年12月28日,派出所警察闖入他家,將其綁架。之後,付春生被送到吉林市第三看守所。在第三看守所僅僅三天,2002年元月1日半夜,付春生被警察活活打死。隨後看守所假意送往醫院搶救,並讓醫院填寫死於心臟病(心肌梗死)的診斷結論。親屬們目睹了遺體光著兩腳,兩手是彎曲狀,腦部腫大,耳部、臉青紫,處處是淤血,鼻、嘴內充血,並有流下來的黃色物質;肚子、胸、後背、腿沒有一塊完好的地方,傷痕累累。面對親屬質問,看守所所長說:「這是經過法醫鑑定的,屬於正常死亡。」 李傳萍,女,50歲,家住吉林市龍潭區水電住宅。2001年7、8月份被關押在吉林市第三看守所,絕食抵制邪惡迫害,身體出現咳血、吐血的現象,吉林市第三看守所怕她死在看守所,於2001年9月把她送回,於2003年8月13日含冤而死。 李再亟於2000年7月7日被吉林市勞教所迫害致死,渾身到處是傷李再亟,男,48歲,家住吉林市青島街城鄉10號樓,吉林市傳染病醫院水暖工。2000年7月7日被吉林市勞教所迫害致死,渾身到處是傷。 王子光,男,54歲,吉林市二十六中學教導主任,因學法輪功做好人,在家中被抓,關在當地鄉政府一段時間後,送到市勞教所不到一年,於2000年秋被折磨得奄奄一息,後送回家中4-5天後死去。 吉林市委總工會幹部、大學生,於立新被公安醫院迫害致死於立新,女,36歲,生前是吉林省吉林市委總工會幹部,大學生。於立新去北京上訪,被吉林市公安局抓回之後被開除了工職,被非法判了五年的徒刑。於立新在獄中飽受殘酷刑罰,被折磨得死去活來。2002年3月8日,於立新又開始了絕食絕水抗議迫害,公安醫院給她注射破壞中樞神經的藥,4月5日她處於昏迷狀態,在絕食絕水66天後,於2002年5月4日含冤而去。 ======= 吉林市區號:0432 虐殺王立新的惡警近況及電話: 張冠軍:原吉林市第三看守所管教、副所長,現任吉林市看守所內看中隊長,宅電:0432-2763192,小靈通:0432-7807297 楊忠華:吉林市第三看守所管教,宅電:0432-4679115,手機:13844624756 提供迫害大法弟子控告機關及電話: 吉林省人民檢察院地址:景陽大路23號 郵編:130000 總機:7668118 總值班室:7615769 辦公室秘書科:7615764 長春市人民檢察院地址: 景陽大路21號 郵編:130000 總機: 7684275 辦公室: 7684322 紀檢組長: 7690673 吉林市人民檢察院地址:吉林市江濱西路58號 郵編:132000 總機:4672888 查號台: 4672888轉114 值班室: 4672888轉5106 辦公室: 4675008 舉報中心: 4672000 反貪局: 4675010 監督處: 4672888轉5716 公訴處: 4672888轉5815 瀆職侵權處: 4672888轉5709 民行處: 4672888轉5810 控申處: 4672888轉5601 技術處: 4672888轉5214 計財處: 4672888轉5206 監所處: 4672888轉5908 幹部處: 4672888轉5613 紀檢督辦: 4672888轉5501 宣傳處: 4672888轉5607 教育處: 4672888轉5263 犯罪預防處: 4672888轉5267 黨委辦公室: 4672888轉5611 研究室: 4672888轉571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