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網2004年8月17日】在向世人講真象的過程中,我的周圍有些同修表現出不同的狀態,分為兩種: 一、A同修賣東西時顧客多付了錢,同修把錢還給她,並告訴她自己是大法弟子,按照師父教的“真善忍”去做……此人驚訝的說:“煉法輪功的人這麼好,比我們黨員覺悟都高呀。”同修自然的講起了真象。 同修B是位教師,撿到六十幾元錢,找不到失主,本想把這錢用在做真象資料上,但和同修切磋後,認為還是應該拿到學校給學生們做點事,一是讓學校老師知道大法弟子品德高尚;二是教育孩子們從小講道德;三是通過學生讓家長了解大法的美好。 二、C同修早上上班在路上發現兩麻袋水稻,二百七八十斤,價值近三百元,因上班著急就告訴鄰近的一戶人家說:“我是大法弟子,不要這不義之財。”過後跟其他同修談及此事時,C同修囑咐其他同修莫把此事聲張出去,怕讓他妻子知道罵他,同修指出他正念不強,人情和怕心竟然比證實大法更重要。結果第二天有人將此事告訴其妻,其妻說:“他是大法弟子,就是不應該要這東西,做的對!”旁邊的小舅子(常人)也說:“這事辦的不漂亮,應該把這兩袋水稻送民政部門讓當幹部的也知道知道你們修大法的就是好,這多洪揚大法。” D同修騎車在路上被親戚攔住,讓同修用車載他去政府。原來親戚開車把政府的一位幹部碰了,此幹部非要1500元的賠償。到了政府,同修在外等著,一會親戚找來說情的人氣哼哼從屋裏出來(此人也是幹部,和被車碰的人在一個辦公室工作)。同修問事辦的如何,此幹部說給500元嫌少,一點面子都不給。同修又說:“這幹部素質這麼差,怎麼也訛人哪?”此幹部接口說到:“共產黨的幹部哪有好的,貪污腐敗不都是共產黨的幹部嗎?”同修回來後和我說這件事時後悔當時忘了講真象。我說:“把大法弟子拾金不昧和政府幹部訛人這種反差講一講,更能襯托出大法弟子的高尚,把大法弟子的美好展現給世人。” 隨著正法的推進,相信在以後講清真象的道路上,師父會給我們安排越來越多的機會與方便,向世人展示大法的美好,使世人直接感受到大法弟子純善,高尚和無私,從大法弟子的身上就能讓世人明白誰是正的,誰是邪的,誰是好的,誰是壞的。機會師父會給我們安排的,大法弟子能不能把握好,真正起到充份救度眾生的作用,那才是關鍵,不是嘴上說行,我們就等著機會來,而是需要有紮實的心性才能做好。 舉出四個例子給大夥做個借鑑,願我們每個同修都能認真嚴格做好師父要求的三件事,平時多學法,學好法,修好自己,修正自己的一言一行,一思一念,只有執著心修的越來越少,我們的慈悲心才能越來越多,才能更好的把握機會,更好的講清真象,救度世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