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網2004年8月15日】
國際教育發展組織的代表在聯合國人權委員會上發言 2004年8月6日, 國際教育發展組織的代表在聯合國人權委員會促進與保護人權分委員會第56屆會議全體會議上,就第六項議事日程: 特殊的人權問題所做的發言中, 向與會代表介紹了法輪功學員的海外訴訟案, 並對法輪功學員的行動表示支持。 發言摘要如下 :在2001年,我們就這項議程(特殊的人權問題)所做的發言中,提出了事關數百萬法輪功學員的中國國家恐怖主義問題。從那以來,美國的法庭已經對一些到美國訪問的嚴重侵犯法輪功學員人權的中國官員進行了(司法)裁決。我們組織也參與了其中一些成功的法律行動。現在我們告訴大家,2004年8月3日,坦桑尼亞法庭對一位中國國務委員做出了初步裁決。這表明坦桑尼亞法庭同樣傾向於允許本國的法律行動。我們也注意到2004年6月28日發生在南非的槍擊法輪功學員的事件。這次事件的受害者是一個澳大利亞人,他到達南非,準備對訪問南非的對法輪功學員實行暴政負有責任的中國官員提出刑事起訴。我們對南非政府正在調查這一事件感到滿意。然而,我們必須指出,中國當局對海外法輪功學員的跟蹤已持續幾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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