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輪大法明慧網

首頁
按欄目瀏覽
按日瀏覽
大陸同修投書 補充酷刑演示資料
【明慧網2004年8月14日】

明慧編輯:

你好!看了明慧文章《建議更多大陸同修將提供酷刑演示資料視為己任》,我介紹一下我在看守所由於不背監規而遭受的腳鐐酷刑。

腳鐐重十斤左右,由一根半人高的鐵鏈與手銬相連。正常情況下可以直立行走,但腳鐐太重,要手提鐵鏈才行。對不背監規的就把靠近手銬的鐵鏈與靠近腳鐐的鐵鏈鎖在一起。這樣平時只能蹲著,直不起腰。行走時也是彎著腰,用手端著腳鐐,一點一點蹭,十分痛苦。

建議演示正常直立、行走,和鎖鐵鏈蹲立、蹲走。

當日前一篇文章: 大法弟子起訴河北懷來縣派出所的訴狀
當日後一篇文章: 廣東省三水勞教所部份惡警名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