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網2004年8月11日】2002年,河北省衡水市桃城區何莊鄉政府人員,曾兩次來到法輪功學員劉榮新家,企圖以錢財誘惑劉的家人上電視詆毀法輪功創始人,其家屬斷然拒絕。 法輪功學員劉榮新,是河北省衡水市桃城區何莊鄉馬村人。以前患有膽囊炎、肝病等病,到處求醫,花了不少錢也不見好,受盡病痛折磨。得法後,按大法標準要求自己,努力修心煉功,身體得到康復,無病一身輕,思想境界也在不斷的提高。 1999年7月20日江××出於小人的妒嫉心,公然違反憲法、法律對法輪功學員進行了瘋狂的迫害。劉榮新7月20日到省政府上訪,7月21日晚集體被武警、公安強行押送到辛集公安局,被辛集公安集體非法關入車庫,後由當地鄉幹部接回。 1999年7月25日晚,何莊鄉派出所人員李濟泉帶領一夥人到劉榮新家逼問她還煉不煉,當聽到說煉後就走了。第二天上午8點,他帶人來把劉榮新帶到鄉派出所,以辦學習班的名義非法關押2天。27日下午鄉政府派人通知劉榮新家屬:馬同芳交押金二千元和辦班費50元後才放人。以後鄉政府又多次到家騷擾。 1999年12月,劉榮新依法進京上訪,被綁架回衡水,遭非法行政拘留1個月。按規定每天交5元的伙食費,被所長耿佔武強行按每天20元收取,共計:600元整 。接回鄉政府後,鄉政府通知家屬交2000元押金才放人。 2002年某月何莊鄉政府人員小李子來劉榮新家說:鄉里押著你2000元錢,你如果罵李洪志,記者來照相、拍電視,2000元錢就還給你。其家屬聽後非常氣憤說:你還給我2千元,你再多給2千元我也不罵。 後何莊鄉書記趙石勇又來劉榮新家說:再給你多點錢,你那2000元還給你。其家屬說:你別說這些錢,就是給2萬元也不罵。劉榮新也說:從小到大,誰教你說罵人是對的了。他們無言以對的走了。 2002年,邪惡之首江××流竄到衡水時,當地鄉政府又派人到劉榮新家監視,騷擾。引起家屬強烈反感,派出所人員李濟泉帶來防暴警察到劉榮新家對其家屬鎮壓示威,干擾了其正常的生活。以後鄉610人員又多次到家中騷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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