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網2004年8月11日】99年7.20以來,四川省眉山市東坡區萬勝鎮大法弟子都不同程度地受到了當地惡人的迫害。 2000年3月31日,我們與鄰近幾個鄉的百名大法弟子在一河邊的沙石草坪上煉功時(99年7.20以前每逢31號我們均要在此煉功、洪法),被抓到眉山公安局,當天有幾十名大法弟子被關進眉山拘留所。15天以後,我們萬勝鎮的二十幾名大法弟子被萬勝治安人員帶回治安大隊辦公室,每人罰款1200元(惡警強迫家屬必須先交錢後放人)。 鎮黨委書記謝成華(現已調離),鎮長岳志軍(現已調離)為了往上爬而撈取政治資本,伙同鎮派出所所長李勇年(已調離)、副所長伍樹安、書記李洪兆、治安大隊隊長陳俊國,以及隊員李安軍、陳永強、岳自潤、王義、岳亞林、彭映紅等人瘋狂地迫害我們全鄉大法弟子。凡是邪惡之徒們認為的“敏感時期”,他們就讓全鄉的大法弟子到治安大隊辦公室連續報到二十天左右。報到期間,不准缺席,不准出遠門,走親戚必須請假,剝奪了我們的人身自由權。在謝華成、岳志軍的指使下,邪惡們多次抄全鄉大法弟子的家,抄走了大量的大法書籍、師父的法像、師父的講法錄音帶、煉功音樂帶和其他東西。 2000年6、7月份,以陳俊國為首的治安人員對我們萬勝鄉的十幾名不放棄修煉的大法弟子採取卑鄙手段迫害我們,讓我們白天打掃萬勝鎮各街道衛生,擦洗政府大樓,沖洗自來水廠、計生辦等單位的廁所以及多處的垃圾。還強迫一位60多歲的老年大法弟子把一車磚頭搬來搬去地來回好幾次。他們用許多無恥的辦法來取笑和侮辱我們。我們仍堅持修煉,惡徒們氣得暴跳如雷,就用最細的水竹鞭抽打我們的全身,直到打累了、水竹鞭打斷為止。若還有不屈服者,他們就用電棍在他們身上亂電。在這期間,不准我們回家,不給飯吃,不准上廁所。有位女大法弟子來例假,向陳俊國請假他也不准,還諷刺說:“你們不是修‘真、善、忍’嗎?你就忍著吧。”晚上我們十幾個人就睡在治安大隊辦公室的水泥地上,陳俊國還非得讓一位大法弟子站著看他吃飯,把吃剩下的飯菜端給這位大法弟子吃。惡徒們還讓我們長時間淋雨、長時間曝曬、長時間蹲馬步、長時間在鄉政府院壩上不停的跑步。他們用盡了所有能迫害我們的“招術”,一直非法關了我們19天。 以謝成華、蔣國珍(現任鎮黨委書記)、鄭習清(現任政法委書記)、潘峰(現派出所所長)、伍樹安、陳俊國為首的邪惡們先後送去我們萬勝鄉6名大法弟子進勞教所,40多人次進拘留所。還多次抄一位70多歲老年大法弟子的家,搶走了大法書、師父講法錄音帶、錄音機和老人做小生意的“百貨”,而且還把老人抓進眉山拘留所,有一次抄了家還罰款2000元。又一位60多歲的大法弟子因貼真象傳單和掛真象橫幅被他們抓進眉山拘留所,被眉山公安局罰款2000元。還有幾個堅定的大法弟子被萬勝鎮邪惡抓去眉山拘留所拘留3個月被釋放,因交不起生活費被陳俊國強迫在自己承包的果園幹了6個月的活(他說這6個月的工錢就抵在拘留所3個月的生活費)。 謝華成在一次會上公開叫囂:“現在對待煉法輪功的人,要經濟上搞垮、名譽上搞臭、肉體上消滅”。治安人員王義說:“現在只要看到粘貼和發放法輪功真象傳單的人可以開槍打死,打死不查身源,直接火化,打死算自殺。”他們都說這是上面的命令。 眉山川劇團到處誣蔑、誹謗大法和我們的師父。萬勝中心小學也請了該劇團,鎮文化站站長李先毅也參與在其中,嚴重地毒害了廣大師生。 2003年以蔣國珍、鄭習清為首的惡徒印製了大量的誣蔑、誹謗和陷害大法的傳單、掛圖,發放到全鎮各村,發放全鎮各鄉村的小學、初中、高中和各個村,毒害了許多不明真象的青少年兒童和村民。 2004年萬勝惡徒又在陳俊國的“梨園山莊”辦起了所謂“法制教育班”,他們表面裝模作樣在教大法弟子學甚麼技術,實際上是用一種偽善來叫大法弟子放棄修煉,以達到他們破壞大法的目地。 善良的人們,我們之所以要揭露這些,並不是對誰有甚麼仇、甚麼恨,他們這些人也是受江氏集團謊言的矇蔽,我們只是希望和正告那些曾經迫害過和正在迫害大法和大法弟子的人,不要為貪圖一時的利益,不要為保一時的飯碗,總跟一群修“真、善、忍”的好人過不去。我們只是用真誠相勸,希望他們馬上清醒自己的頭腦,審時度勢,明辨是非,趕緊懸崖勒馬,給自己留一條後路,不要成為這場江氏滅絕運動的替罪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