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網2004年8月11日】我叫楊貴遠,男,1964年9月19日生於內蒙古烏海市,因從小體質不好,身體瘦弱,曾進行過多種體育鍛煉,效果不明顯。1981年9月,在內蒙古哲裏木畜牧學院讀獸醫專業。1982年開始接觸氣功,發現其健身效果很好,就一直堅持下來。1985年9月大學畢業後,直接考取吉林省長春解放軍獸醫大學中獸醫學碩士,同時入伍。碩士畢業後留校任中國人民解放軍農牧大學(原獸醫大學)動物醫學系中獸醫教研室教師,從事獸醫專業本科生中獸醫教學、獸醫臨床和科研工作。工作期間多次受到嘉獎,1993-1994學年被評為校優秀教員。 1996年8月考取廣州第一軍醫大學病理生理學博士。因從小一直生活在北方,到地處亞熱帶廣州後身體很不適應,體質下降。因此開始尋求更有效的氣功功法,於97年11月在第一軍醫大學接觸到法輪大法,讀到《轉法輪》,一下子就被吸引住了,自己多年在氣功鍛煉中疑惑的問題得到了解答,明白了氣功就是修煉,還有高層次的理在裏邊,也明白了為甚麼要做好人,如何才能做個好人的道理;自己對人生有了重新的認識,從此開始走上修煉大法之路。每天堅持到煉功點煉功,認真看書學法,很短時間內體質明顯改善;按照“真、善、忍”的標準要求自己,與他人發生衝突時,首先看一看自己有甚麼地方做得不對,儘量以平和的心態對待不如意之事,心情舒暢,其樂融融。我能夠順利完成繁重的博士學業,如期畢業,可以說也受益於修煉法輪大法。 1999年7月博士畢業回到中國人民解放軍軍需大學(原“農牧大學”)。 * 軍需大學不法人員逼迫復員,並威脅新的工作單位 不久,從1999年7月20日起,江氏邪惡集團開始了全面鎮壓法輪大法和法輪大法學員,利用現代化媒體散布謊言,栽贓陷害,惡毒攻擊、誹謗法輪大法極其創始人,把法輪大法和法輪大法學員“妖魔化”、“愚昧化”。江氏集團玩弄其在政治運動中的一貫伎倆來挑動不明真象的人們仇恨和歧視法輪大法和法輪大法學員。軍需大學也緊跟其後開始迫害法輪大法。為逼迫我放棄修煉,專門針對我召開了一次教研室黨支部會議,繫政委和學校保衛處處長董國山參與,企圖迫我放棄修煉大法。隨後,動物醫學系政委及支部書記(張西臣)多次找我談話,在學校放假期間也不放棄,頻繁找到家中談話,要收繳法輪大法書籍,威脅如不上繳就要抄家,如不放棄就要開除工作等等,給我和家人造成很大的精神壓力,嚴重影響了我們的正常生活。我們沒辦法經常要躲出去。 看到我沒有按照他們的要求去做,軍需大學政委奉國權又找我談話,隨後於99年9月17日對我24小時監控,讓我離開家到另一所房間居住,每天派學校的一名幹部24小時陪住,晚上加派2名學生,輪流值夜班。吃飯也不許回家,要在看我的那名幹部的陪同下到學校的餐廳去吃飯,回家拿生活用品也有人陪同。全學校的人都知道了這件事,並傳到我妻子工作的公司,使我們成為人們議論的中心,進一步加重了對我們的精神損害,使親戚朋友也為我們擔心。 在我被軟禁期間,經常有人來找我談話,威逼利誘。最後決定開除我的黨籍,復員離開學校。我被非法拘禁3個多月,在讓我保證在離開學校之前不上訪,並由教研室作保的情況下,於99年12月21日才讓我回家住,等候處理結果。結果我被迫於2000年8月復員,拿到一筆復員費,自謀職業。我主動要求退黨,結果卻給我開除黨籍的處分。 2000年4月我自己找到一份工作,在長春力爾凡藥業股份有限公司醫學部任職。2000年10月,軍需大學組織部打聽到我就職的公司,派了2個人到該公司,通知他們我是法輪大法修煉者,並威脅說要公司負甚麼責任,因此,我不得不自動離職,失去了工作。 2000年11月26日我去北京上訪,到天安門廣場打橫幅,上寫“法輪大法好”,被廣場公安分局抓捕,審問時未說出姓名、地址,當天被送至北京密雲縣拘留所繼續打罵拷問未果,關押7天釋放。回到居住地不久,聽說當地居民委員會已得知我去北京上訪的事,可能要對我不利,因此,我不得不於2001年2月14日離開居住地,流離失所,到廣州租房住。 因國內大學和科學研究等大單位幾乎都為國有,都有人事部門管人事安排調動及個人檔案,因我的檔案已被記錄是因為修煉法輪大法而復員離開原單位,因此已經沒有可能在上述單位任職。我在廣州多次參加招聘會,那些非國有中小企業不要求看應聘者個人檔案,但招收的專業人員幾乎都不要求高學歷者,而且都有年齡限制,因此我求職毫無優勢可言;所以在廣州將近一年一直找不到工作。 * 在廣州白雲區被610入室綁架,綁匪當場製造假證據 2002年2月8日23點左右,我在廣州白雲區永泰村租住的房屋內準備就寢,聽到有人敲門,開門後跟隨房主夫婦進來4、5名成年男性,著便裝,自稱當地公安(事後得知那些人是廣州白雲區610的),說是春節前查房,卻不出示任何證件,進房間後即亂翻東西,看到我房中有法輪大法的書和資料,立即把我抓住,並大肆搜查。其中一人對另一人說:回去補辦一個搜查證。看到我有電腦和打印機,立即打電話叫來一個懂電腦的人,開機查看,沒發現有關法輪大法的內容,就把一張有法輪大法資料的光盤放入,並連上打印機,要我操作,他們拍照、攝像。 我不配合他們,他們就自行打開光盤,並把法輪大法的書和資料擺在電腦旁邊進行拍照。折騰了幾個小時,把電腦、打印機、錄音機、身份證、學位證、銀行存摺等裝入袋中帶走,在一張紙上,隨便寫了幾項抄走的東西,要我簽名,因為沒有讓我詳細看要拿走的東西,我沒有簽。把搜到的2700元現金給我,說是不會拿我的錢,但我另外有6千多元現金卻說沒看到。隨後把我綁起來,帶到永泰村派出所關押,凌晨(2月9日)經過簡單的審問,又給我戴上手銬,用警車帶到廣州白雲區分局繼續審問。因為我不按照他們的要求說出在廣州和其他法輪大法學員聯繫的情況,他們就不讓我睡覺,輪番審訊,每次2個人,直到2月11日上午,把我押送到廣州白雲區看守所。 2月12日是春節,春節後沒過幾天,他們又開始到看守所提審,幾次提審未果。三月初某天傍晚,他們又把我叫到審問室,隨後把飲水機也搬進去,說他們已經擺好了陣勢,跟我耗下去,看我能挺幾天。從此他們安排了8個人,分成4班,每班2人,連續審問,讓我或坐或站,但不讓睡覺。其中一個姓葉的還邪惡的說,我們不搞刑訊逼供,你是搞醫的,應該知道人多少天不睡覺就會達到極限。我問他:不讓人睡覺算不算刑訊逼供?他不回答。 幾天下來,我的雙腳就腫起來了。其中有2個人特別邪惡,審問期間諷刺挖苦,侮辱人格,一看到我要閉眼就大聲喊叫,讓我站起來,其中一人還往我臉上吐瓜子皮,往頭上澆水,曾咬牙切齒的一拳打在我左臉腮部,一腳踢在我的左大腿上,當時把我踢倒在地,還說並不想打我,我根本就不經打。還把法輪大法創始人的名字寫在紙上,把紙放在座位上讓我坐,我不坐,他就讓我一直站著。就這樣一直到第7天的下午也沒有問出他們要得到的東西,他們只好放棄,把我送回監室,繼續關押。 * 被勞教所“嚴管”迫害 2002年4月11日上午8點多,我被叫出監室,與另一人銬在一起,塞給我一張勞教通知書,上寫我因擾亂社會治安,勞教2年,地點是廣州市(花都)第一勞教所,沒有履行任何簽字手續。看另一個人的勞教原因卻明確寫著:某年某月某日,在某地搶手機一部,甚麼品牌,新舊程度,價值多少,機主是某某,證人某某。我曾就此事問過某公安:我怎麼擾亂社會治安了?我正準備睡覺,就被非法闖入,抄家,抓人,是誰在擾亂社會治安?看來他們自己也覺得因煉法輪大法就被勞教實在是不合道理,而不敢白紙黑字留下證據。那天被送去廣州第一勞教所的有40人,其中38人來自戒毒所,就我一人是法輪大法修煉者,一說名字都知道,很快就被送到迫害法輪大法的專管隊(二大隊)。當天晚上就有已洗腦的幫兇及管教陳富民,還有一個姓盧的找我談話。 到二大隊後,處於“嚴管期”,其他勞教人員出工後,我只能在房間中坐在小塑料凳上,去廁所要和走廊上值班的勞教人員講。勞教所警察隨時來,或安排洗腦的幫兇來找我談話,平時不能與其他人講話。記得當時和我同樣處於嚴管期的有申偉、張健、吳強等法輪大法修煉者。 大隊長周建宏對我講:我們不強迫你轉化,我們有的是辦法,隨便找個理由就可以每月加你的期,加到勞教的最長期限3年,再把你送到“法制學校”(實為法西斯洗腦集中營),如果還不轉化,馬上再送回到勞教所,如此往復。 2002年5月初,“嚴管”迫害將近一個月,看到沒人能說服我,周建宏提議,同管教畢德軍,副所長周洋波等把我和另一名法輪大法學員銬上,開車押送到深圳關押法輪大法學員的勞教所,讓那裏高學歷的洗腦幫兇跟我談。在車上他們還跟我講:“你轉化了很快就會出去,出去偷著煉誰管你呀?”4、5天後無功而返,不久勞教所就把我送到八大隊做苦工去了。 * 在生產塑料花、玩具等手工藝品的工廠做苦工 到八大隊後,他們安排了2個人夾控我,一個叫黎紹柱,廣東人,因吸毒被勞教,另一個叫黃善鋒,廣西人,盜竊。睡覺和到工廠做工時,他們倆一邊一個,平時確保一個人在我身邊,上廁所也不例外。只允許和他們講話,不能和其他勞教人員講。早晨6點起床、洗臉、吃飯,7點開工直到中午12點。下午1點開工,夏天最熱時推遲到1點半,5點收工,晚上6點開工,10點半收工,開工期間中間只有5分鐘休息、上廁所。 工廠主要生產塑料花、玩具等手工藝品,有定額,完不成要被訓斥、加班、甚至打罵、扣分,分扣多了就要加期。規定工廠的管教隊長有權最多每個月給勞教人員加期10天。我因為在每月的思想彙報中,不按照他們要求的寫,每月都被加期,短則8天,長則12天。同時被關押在八大隊的法輪大法學員王鏗、陸海雲也是被這樣對待。 長年吃陳米飯,早餐鹹菜,午、晚餐水煮冬瓜,偶爾換成南瓜。每週有2、3次所謂加菜,換成豆腐、豬血或用一點兒肉炒的青菜。全年總共只有7天可以不出工(春節、元旦、十﹒一、五﹒一)。長時間繁重的做苦工加上營養不良,包括我在內很多人陰囊劇烈刺癢,一層層脫皮,皮脫掉後露出鮮紅的創面,一碰疼得鑽心,影響到睡眠。有人嘗試用藥,根本不起作用,這樣持續一個夏季。 2002年9月初,我口腔嚴重潰瘍,咽喉痛,胃產氣,幾個小時就不得不以嘔吐的方式往出排,吃飯困難,米飯吃到胃中,能明顯感到像沙礫樣的摩擦刺痛。吳管教假惺惺的領我去醫務所,醫生說沒別的辦法,只能給開酵母片,我說:我是搞醫的,知道怎麼回事,酵母片怎麼能起作用?讓我休息、煉功就會好,吳管教卻不同意,只讓我吃所謂的病號飯(清水煮麵條)。醫務所人體秤顯示,我的體重下降到40公斤。自我感覺走路發飄,腿發軟,持續20多天,就這樣還讓我照常出工。事後,夾控我的人說:那一段時間看你的臉色好嚇人,我們都擔心你會突然死掉。 * 惡警到北京學習殘忍轉化手段,獎勵邪惡犯人流氓迫害 2002年10月份,八大隊突然把樓底層的一間監室的門窗透光的地方都遮起來,聽到其他勞教人員議論說可能要整人,隨後陸海雲就不見了。那間屋子也搞得神神秘秘,走廊上有勞教人員值班,其他人路過時不准停留,甚至不准向那個方向看。不久王鏗也不見了。11月初的某天剛吃過早餐,他們告訴我說不用出工了,收拾東西換房間,結果把我也關入了那間黑屋子,夾控我的勞教人員也同時搬入。 監室裏面密不透風,陰暗潮濕,晝夜點著燈,牆壁四週貼著諸如“轉化是唯一的出路!”等標語,還有複印的法輪大法創始人的照片,用紅筆打上叉倒貼在牆上。場面陰森恐怖,仿佛一下子又退回到文化大革命時代。吃飯在房間中,上廁所要等到其他勞教人員出工後或收工後休息沒有人的時候。他們拿來一大堆迫害、污衊法輪大法的資料讓我看,我不看,惡警就讓夾控我的被勞教人員念。 5天後,又把我送回法輪大法專管隊二大對,關入所謂“談話室”內。談話室是由一棟三層的小樓底層的大教室改裝成的,用水泥牆分隔成了4、5間小房間,每個房間都安裝了鐵門,並在上面了裝了貓眼(只能從外面看到裏面),牆上的水泥還沒有幹,裏面的布置和迫害手段和八大隊的小黑屋類似,有過而無不及。當時被關在談話室的法輪大法學員,我知道的還有陳瑞昌、林天賜等。 事後才得知,這個手法是2002年9-10月間勞教所專門派警察到北京學習來的,參加此次學習的警察據說有二大隊管教大隊長周建宏、副大隊長何桂朝、管教畢德軍、黎偉成,因此導致2002年10月形勢急劇變化,勞教所所長周洋波,二隊指導員李國明從各個勞教大隊抽調了一批心狠手辣的人,絕大多數都是吸毒慣犯或者是黑社會團伙成員,免去他們的一切勞動任務,再從獎分上給予鼓勵(強行轉化一人,減免二十天),讓他們專職迫害法輪大法學員。直接行刑的邪惡之徒有王峰、崔玉才、蔣勇、夏建華等,陸續對那些長期未“轉化”的法輪大法學員採取極其殘忍的手段,暴力轉化。 * 整個人被捆成一個球狀 幾天後的一個傍晚,他們說要帶我去見心理醫生,王峰、崔玉才直接把我帶到了較偏僻的禁閉室,夏建華、蔣勇已等在那裏。一進去他們就原形畢露,惡狠狠的說,現在看你還轉不轉化,不由分說的把我按倒在地,用數米長的布條(從軍用棉被的被面上撕下的長布條)把兩個手的手腕勒死,再把腋窩處用布條勒死,這樣胳膊就不流血了,然後把雙手反剪到背後,兩支小臂並排朝上捆綁在一起,手幾乎提到後脖頸處,用布條死死捆緊,感覺極其疼痛;腿也一樣,兩個腳脖子處分別用布條勒死,兩個大腿的根部也分別用布條死死的勒死,兩腿發脹,血液難以流通,然後像打坐盤腿一樣一隻腳和小腿先搬上來壓到另一條腿的大腿上,用布條死死捆住,再把壓在下面那條腿的小腿和腳搬上來壓在盤好的那條腿上,打手用腳踩著我的腿,拉著繩子用力往上搬,盤的非常緊,兩腿的膝蓋幾乎上下重疊,十分疼痛,最後用從腿上留出來的一段布條套住頸部,使頭向腿部彎曲,把身體彎成低頭弓腰駝背狀,整個人被捆成一個球狀,抬不了頭,直不起腰,坐也坐不成,躺也躺不下,呼吸困難。 這樣被綁後極其的痛苦,因為血液不通發脹又麻木,有心力交瘁的感覺,呼吸又十分困難。半小時左右,兩臂、兩腿便處於冰涼狀態,然後惡警又令他們解開布條,解開時更是令人十分痛苦,過一會兒再綁回去……。在動手綁的同時,崔玉才把法輪大法創始人的照片,往我的肛門、陰部等處塞,並不斷說出不堪入耳的話,使我的身心上受到極大的摧殘。就是在這種酷刑折磨下,忍受不住被迫表面屈服而“轉化”了。 * 管教一而再、再而三的逼迫行惡 一旦屈服後邪惡之徒就一而再、再而三的逼迫我做不好的事,罵法輪大法創始人,撕扯、燒法輪大法創始人的照片,管教黎偉成這時出面進行拍照,然後連夜讓我寫“三書”。思想麻木,寫不出來,就拿樣本讓我照抄。為“鞏固”轉化“成果”,他們繼續讓我住在“談話室”一個多月,每天不停的抄寫攻擊法輪大法的文章,每晚要交一份思想彙報,從那時起,思想彙報一直寫到解除勞教(2003年7月15日)。二大隊指導員李國明,副大隊長何桂朝,還有一個姓武的管教,輪番來進行說教。還要求寫所謂“揭批書”,內容全是誣蔑法輪大法的。要求在規定的時間內寫完,“揭批書”的篇幅不得少於六千字,內容絕對要“深刻”,否則打回來重寫。在寫完“揭批書”後,管教拿來印泥,要求寫一張“聲明”,內容大致是“本人所寫的材料全部屬實,同意發表。”簽字,按指印,隨後要求參加所謂“揭批會”,要在會上宣讀,由他們錄像,最後製作成VCD。 管教經常組織被“轉化”法輪大法學員看“焦點訪談”等造謠、污衊法輪大法的錄像,看完後要寫“感想”或由管教洪遠朋“上課”,無非是造謠、污衊法輪大法,幾乎每天要用半天搞這種“活動”,其餘時間出工。 他們通常會說法輪大法學員“轉化”後精神煥發。對你“關心”有加,觀察細緻入微,如果看到有人神情沮喪,馬上找你談話,懷疑你是否“假轉化”或留有“尾巴”,不行就讓你再回“談話室”或指派人渣們再幹一次。為了表示對你健康的“關心”,早餐後必須做操、跑步或軍訓,管教一個個吃得腸肥腦滿,運動一下沒甚麼,而我們早餐只吃稀飯、鹹菜,折騰完肚子就空了;炎熱的夏季出一身汗,化纖的“校服”粘乎乎的貼在身上,非常不舒服。然後要求到教室去唱歌,主要是歌頌共產黨,聲音不大還不行。過年、過節要排練節目,把歌頌孔繁森的歌《公僕讚》改詞,要歌頌甚麼“好幹警”。所以,不知內情的從表面絕對看不出來迫害,其他勞教人員甚至眼紅我們所受到的“優待”,不理解為甚麼法輪大法學員不願“轉化”。 那麼到底甚麼是“轉化”,其實質是甚麼呢?讓我們徹底的分析一下。 * 強迫“轉化”無異於逼良為娼 法輪大法最初吸引我的是書中講清了為甚麼要做好人的道理。誠信、善良、豁達忍讓是傳統公認的人的美德,父母、學校的老師也是這樣教育下一代,為甚麼要這樣做好人?老人也講過善惡有報的理,但學校和社會告訴你那是迷信。逐步長大、走向社會,發現做好人是很難很難的,好人常被騙、被別人佔去應得的利益,甚至被認為是傻子。那麼自己會生氣,覺得心理不平衡,也想變的尖猾,以便更好的適應社會;但我從小就是公認的老實人,人都有其善良的本性,學尖學猾,違背自己的本性,但又不甘心眼睜睜的看著自己應得的利益得不到,也眼紅別人佔到便宜。雖然心理很矛盾,但還是不由自主的隨著“潮流”下滑著,逐漸偏離好人的標準。直到讀到《轉法輪》,我才徹底明白了善惡有報是天理,人生的目地就是修煉,只有按照宇宙特性“真、善、忍”的標準要求自己,不斷提高,才有美好的未來,而做壞事的人是在損德造業,德損沒了,等待他的就是徹底的毀滅。 修煉法輪大法後,我自己除了體質迅速增強外,道德情操也在逐步回升。其實如果人人都明白了這個理,即使不修煉,對整個社會也是有極大好處的,人會多一份幹壞事要遭報的顧忌,“暗室虧心,神目如電”,就會少幹壞事,或不幹壞事。就如李洪志老師在《轉法輪》中說的:“大家知道現在法律在逐步健全,逐步完善,可是有人為甚麼還幹壞事?有法不依?就是因為你管不了他的心,看不見時,他還要做壞事。如果人人都向內心去修,那就截然不同了。” 而“轉化”的開始就是讓你從壞事做起,你不是要做好人嗎?偏讓你做不成;你想從社會種種不良、醜惡現象的大染缸中超脫出去,非得把你拽回來,同流合污。據說過去要加入強盜一夥,要交甚麼“投名狀”,比如去殺一個人,斷了你做良民之路,才能入伙。強迫人“轉化”,無異於逼良為娼。 大家知道,即使按照中國的法律,刑訊逼供也是違法的,嚴重的要被判刑的;這一點惡警們很清楚,所以還有所顧忌,指使被勞教人員動手,自己躲在一邊,以示清白。這種卑鄙的做法其實也是在害這些行刑者。先不講隸屬公安系統,不經審判就把人像監獄一樣關押最長達3年之久的勞教制度合不合法,畢竟這些打手做了吸毒、偷搶等壞事,應該受到懲戒,給機會重新做人。而管教卻讓他們幹這種壞事,而且還給以減期、不用做苦工等獎勵,是在鼓勵犯罪。這些人為了眼前的一點蠅頭小利所幹之事,在法制健全時將要和教唆犯罪的管教一樣被追究刑事責任;另外,從修煉的角度講,迫害大法及其修煉者,罪大無邊,其下場也是很悲慘的。 由此可見,“轉化”就是要你從一個想要做好人,追求自我完善、逐漸提高心性的修煉者變成和他們一樣的壞人,所以動用酷刑,首先讓你罵自己的師父。你不是要做好人嗎,偏讓你做不成,連兒童都知道罵人不好,況且罵的還是給了弟子莫大恩惠的師父。中國有句古話叫作“一日為師,終身為父。”弟子罵師父,無異於欺師滅祖,大逆不道。從此你就成為忘恩負義的小人,為人所不齒的叛徒,好人也就做不成了。這還不夠,還要讓你寫這“書”、那“書”,照抄媒體造謠、誣陷、攻擊法輪大法及創始人的惡毒詞句。這樣你就是在同流合污的參與造謠、誹謗,“真”也就做不到了,而且是在助紂為虐,為虎作倀。在搞公開“揭批”並進行錄像不久,他們又想出了一個邪惡招數。一開始還遮遮掩掩說甚麼寫一個情況說明:你一開始跟誰學的功,還教過誰,跟誰有聯繫等,其實就是要給你再加上一個出賣同修的良心罪孽。他們的目地就是讓你幹的壞事書面化、音像化,讓你出去後想再做好人也自感罪孽深重而無從、無顏做起。 這樣你做的壞事越來越多,就離好人越來越遠,讓你良知喪盡,正念全無,成為無主見思想的行屍走肉,他們怎麼說,你就怎麼做。這樣才算“轉化”達到標準了,這就是所謂“轉化”的本質。 被“轉化”者,除了每天寫思想彙報,幾乎天天看攻擊法輪大法的錄像外,每週要進行一次總結,每月要進行一次考試,讓你記住那些邪惡的謊言。每天都讓你處於神經緊張狀態,早晨一起床就惴惴不安的擔心:今天又要被迫幹甚麼壞事?這樣整人還不過癮,看你不順眼,行動散漫,對他們畢恭畢敬做得不夠,時不時的還給你來軍訓,其實就是巧立名目整人。 二大隊指導員為首的管教們還叫囂:要深挖思想根源,為甚麼那麼多人不煉,而你們偏偏要修煉法輪大法;中國大多數人是無神論的,而你們為甚麼要相信有神存在?要寫在思想彙報中。按照他們的“旨意”,挖來挖去,只能被迫承認自己思想幼稚,活了這麼多年算白活,學歷高不等於有社會經驗,心理不健康。 大家知道,除了共產黨國家外,各國信教的人都是多數,也就是說世界上多數人是有神論的。按照他們的說法,信神的人都是愚昧無知,是迷信,這簡直就是在侮辱世界大多數人的智慧,可見是誰在反人類,是誰在違反憲法,干涉人的信仰自由。修煉法輪大法的人社會各階層都有,其中不乏社會經歷豐富,歷經坎坷的長者,他們難道也是思想幼稚,無社會經驗而上當受騙? 被強制“轉化”後,我看了一本小說《大法官》,其中有一個案例,說一女子從小就有青梅竹馬的男友,但很窮,父母說是為她的幸福著想,強迫她與一人品低下的富人結婚,遭到她拒絕,在她父母的協助下,那個富人就把她姦污了,她最終不得不痛苦的離開心愛的男友與那富人結婚……。那女子的悲慘遭遇,竟使我有感同身受的感覺,“民意”確實有被“強姦”的啊。 * 目睹惡警造成的一幕幕親人反目的悲劇 不法人員甚至還利用法輪大法修煉者的家人來參與他們逼迫“轉化”的罪惡勾當。勞教所規定,各大隊在每週固定的某天中午允許家人來探視,而且要集中在各大隊院外勞教所的探視室進行。有的法輪大法學員的親友甚至被邀請來,還可以進到大隊院中。他們真的是出於好心嗎?當然不是。往往法輪大法學員的親友一來,他們就極力表現其偽善的一面,趕緊遊說:這裏對法輪大法學員怎麼怎麼好,只要認個錯,轉化了,很快就可以出去,該學員卻是如何如何頑固,其後果又是多麼多麼的嚴重,好像是自己賴在這裏不想出去,絕口不提他們把人關在這裏是否合法,更嚴密封鎖他們對法輪大法學員的虐待消息。 這時家人明知道法輪大法學員沒有錯,勞教所不是人呆的地方,但勞教所是國家權力機關,覺得“胳膊擰不過大腿”,而且勞教所欺騙的指出所謂的“出路”。家人看到這種希望就一把抓住;出於親情,想無論如何儘快結束這場苦難,因此不僅不去指責勞教所非法關押的無理,有的還對他們心存感激,或討好他們,因此而落入惡警設的圈套,反而逼迫自家人,從而在惡警的挑唆下上演了一幕幕鬧劇:哭鬧、甚至下跪哀求者有之;暴跳如雷,大打出手者也有。惡警在背後偷著樂,表面卻作出悲天憫人、無可奈何狀,假惺惺的勸解。 這種鬧劇往往在大庭廣眾下發生,因為要作戲給人看嘛。因此“不轉化”就會背上“自私”、“絕情”、“不孝”等罵名。我在八大隊就親眼看到過這種情況。法輪大法學員王鏗的父親來看他,吳管教就在院內廣場上召開全體勞教人員大會,說是讓大家評評理,王鏗的母親在家因心疼兒子而心臟病加重,捎話來說:只要他一“轉化”就會好。這時王鏗要求站起來發言,在吳管教的挑唆下,“群情激奮”,幾個值班的勞教人員上前卡著脖子把王鏗按倒在地,而王鏗的父親卻上前指責王鏗。 大法學員王鏗為抗議這種迫害,絕食抗議,卻被銬在窗框上20多天。過後聽到有人指責王鏗不孝,我反問他:如果你的父母認為是為你好,給你找了一個你不喜歡的妻子,你不同意就以死來相威脅,你能出於孝心而違心順從嗎?他說:不能,因為這涉及我一生的幸福,而且父母干涉子女的婚姻自由是違法的。我說:修煉人把修煉看得比婚姻要重得多,而且這事還涉及信仰自由及做好壞人的原則問題,所以不能服從父母的意願,而且,如果父母明白了修煉是甚麼,一定會支持他的。我這樣一講他似乎明白了。 看到、聽到一幕幕惡警親手造成的親人反目、夫妻成仇的悲劇,我只好自己忍受孤寂,在勞教期間沒有給親友打過一次電話,讓他們就當我“失蹤”好了,這就是被他們指責的我的“無情”。 只有人才會有衣食無缺卻覺得活不下去的情況,這就是人和動物最大的不同。俗話講:“人活臉,樹活皮”,因為人是有尊嚴的。因承受不住酷刑完全喪失反抗能力,任其宰割,痛苦無奈的忍受著他們趾高氣揚的胡言亂語,肆意的惡毒攻擊、誹謗法輪大法及其創始人,違心的被迫做著同流合污的惡事,自輕自賤,人格、尊嚴喪失殆盡,活著不如一條狗,痛不欲生,這種精神折磨之殘酷和無人性與肉體酷刑相比,有過之而無不及。 邪惡們做的這些惡事,自以為得計,但他們忘記了一句古話:“千軍可以奪帥,匹夫不可以奪志”,強制改變不了人心。曾經滄海難為水,明白了宇宙真理的人,決不會再被欺世謊言所矇蔽,他們的那套歪理邪說根本就是荒唐可笑,蒼白無力的。 嚴正聲明我於1999年7月博士畢業回到中國人民解放軍軍需大學工作,由於我堅定修煉法輪大法,被迫於2000年8月復員,2000年4月我自己找到一份工作,軍需大學組織部派人威脅說要公司負甚麼責任,我被迫自動離職。2002年2月8日23點左右,我在廣州被綁架後,被送去廣州第一勞教所,遭受各種酷刑折磨,曾經整個人被捆成一個球狀,抬不了頭,直不起腰,坐也坐不成,躺也躺不下,呼吸困難,暴徒還把法輪大法創始人的照片,往我的肛門、陰部等處塞,並不斷說出不堪入耳的話。就是在這種酷刑折磨下,我忍受不住被迫表面屈服而“轉化”了,給自己的修煉之路留下污點。 我堅信師父,堅信大法之心不會改變,永遠也不會變!在此嚴正聲明,自己以前一切不利於師父及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廢!今後將加倍彌補給大法造成的損失,堅修大法到底! 楊貴遠 2004年8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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