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網2004年7月30日】陳祥芝,女,41歲,四川省攀枝花市陶家渡居民。因為堅信法輪大法於2001年11月被送往攀枝花彎腰樹看守所,2003年元月被送往成都市龍泉洪安縣女子監獄(川西監獄)十二監區。 我於2004年7月前往川西監獄看望同修陳祥芝,等了兩個多小時,我辦好接見證明通知書,到了監獄門口等帶我去接見的管教,在此期間惡警問我,你的朋友犯了甚麼罪?我說沒有犯罪,被迫害了。邪惡之徒沉默了。 等了一個多小時,管教才從裏面出來。要我闡明對法輪大法的態度,支持法輪大法就不予接見,反對法輪大法就可以接見。我知道這是邪惡的伎倆,我說:我的態度與我接見有甚麼關係?管教說:這種態度可能沒有機會接見。於是我和他爭論起來。最後他說:現在陳祥芝是嚴管期不能見。我說:現在社會上的民眾都認可了大法!你們這裏還這樣對待?他說:外面是甚麼樣我們管不了,我們只管我們這裏被關押的,你如果覺得不服可以向我們的上級檢察院申訴。我說:我會申訴的。 目前,我正在準備材料,準備向四川省檢察院申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