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網2004年7月24日訊】江氏集團發動的對法輪功的迫害已歷時五年。在這五年裏,一個極為重要的事件就是自焚偽案。 自焚事件發生在2001年1月23日。在那之後,江氏集團對法輪功的迫害開始升級,同時也騙取了一些民眾的支持。對於那幾位自焚者,他們其實是這場迫害的受害者,所以我深表同情。但是首先我要說的是法輪功禁止自殺或殺生,這幾位的做法顯然不符合法輪功的教導。 關於這幾人的身份,在自焚事件發生後,華盛頓郵報的記者菲利普潘馬上前往他們的居住地開封去調查,並進行報導。在自焚中不幸死亡的劉女士,她的鄰居從來沒有看到過她煉法輪功,而且她還是一位三陪女。我對三陪女沒有任何鄙夷,但是劉女士的做法顯示她並不是法輪功修煉者。 在大陸電視上播放的自焚錄像,就如同拍電影一樣,有近鏡頭、有特寫。有一位王進東,他的兩腿間有雪碧瓶,電視聲稱裏面裝著汽油,可是在火燄中卻根本沒有燃燒。而且警察拿著滅火毯在他的背後,滅火毯在搖動,直到他喊出一句莫名其妙的口號之後,警察才把滅火毯蓋在他的頭上,完全是拍劣質電影。 劉女士的女兒在事件發生後在醫院裏接受採訪,電視說她接受手術,被割開喉管,可是她在接受採訪時,卻聲音洪亮的唱歌。這顯然不符合醫學常識。這位小女孩後來死亡,可能是被滅口。而且在電視裏,被採訪的自焚者都包著厚厚的紗布,這也不符合醫學常識。類似的疑點還有很多。比如自焚未遂的劉葆榮說她在將要自焚前喝了半瓶汽油,這可是要中毒的,可是她沒有一點中毒跡象。 在文革時,當時的國家主席劉少奇被宣布為“內奸、叛徒、工賊”,而且證據確鑿。同樣,自焚也不過是當權者誣陷他人的一出假戲。當然,此事的具體經過到底是怎麼回事,我們無從知道,因為江集團根本就不允許第三方的調查,也不允許法輪功學員在大陸發出一點點質疑。完全是一言堂的自說自話。 說到自焚,在50、60年代的越南曾經發生佛教的和尚自焚抗議當時的政府,但沒有人指責說這是佛教讓他們做的。在南韓民主運動期間,也有過激的學生自焚,但沒有人說這是民主運動所致。幾年前,台灣民眾反對建核四時,也曾發生過民眾自焚,顯然這和反對核四的團體無關。也就是說,即使天安門自焚者和法輪功有瓜葛,我們也不能用一些個案來指責一個團體或者信仰。 其實在大陸,包括在天安門,近期也發生了一些自焚事件,自焚者都不是法輪功學員,而是遭受貪官污吏迫害的貧苦百姓。可是為甚麼對近期的自焚事件,大陸電視沒有大肆報導?更沒有詳細的鏡頭?也沒有組織民眾進行批鬥?由此反觀他們在3年前對那次天安門偽火的報導,顯然是為了煽動民眾對法輪功的仇恨,不惜拍假戲騙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