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網2004年7月20日】2001年正月初七,我來到天安門,廣場四週已戒嚴,冷風習習,呼嘯的警車在廣場打轉兒,旅遊的人被武警攆走了一撥又一撥。第二天,我自己製作了「法輪大法是正法」的橫幅,又來到天安門。小武警過來搭話,誣蔑法輪功,我一聽就說:「法輪大法是正法」,迅速抖出橫幅。由於太急沒抖開,便衣衝上,架起我拖向南門。我一路喊著「法輪大法好」。他們把我推到警車裏,如釋重負的走了。 警車裏,他們談論前幾天廣場自焚的事,說我們法輪功幹的。我與他們分辯,說老師說:「煉功人不能殺生,也不能自殺,自殺是有罪的!」警察們不容分辯,把我摁到地上,上下痛打了一頓,還用腳踏在了我的腰上,還把頭髮撕開,用拖布擦我的臉。 伴隨著無知的叫罵聲,我慈悲心起,希望他們別再助紂為虐。也許他們的良知發現,揮動的手臂忽然停了下來。我被送往北京燕山看守所,時值2001年正月初八。 剛到看守所,我就絕食抗議對我們人權的迫害。管教說著風涼話,說誰也別勸,餓死活該!第五天,整理監規,我不排隊坐板,被宋管教拖到了外面,說我跟她作對。我跟她講理,她不聽,讓我跟她認錯,常人也跟著說情。對我們的關押迫害都是不合法的,我覺得我沒錯,我被掛在了牆上,頭上頂了一個很重的鋼盔。刑事犯看著我。為了洪法,我接受了五舀子的涼水,講我們法輪功怎麼怎麼好。 到了第17天中午,出去放風,心底仿佛一股甘泉往上湧,身體輕飄飄的,走路一陣風…… 監獄開會,所長表揚了法輪功精神,要我們再接再厲!我知道,是師父慈悲的呵護著我們,現在想起心中無限溫暖,「不給自己證到的一切抹黑,讓你們修好的那部份放射出純正的光燄!」我們停止了絕食。 大約4月13日開始提審,房山公安局惡警輪番上陣,又準備新招子,準備了腳鐐子。我泰然自若的給警察們背論語、經文,不為人情所動。他們說,「監獄就這些人,你都洪遍了,還跟誰洪去?」我悟到應回家洪法,隨後報出姓名地址,提審我的人是董浩,說保證送我回家,可三天後,卻被送回老家看守所。後來才知道,不法警察們勒索我家8000元錢,我爸不給,就把我加期不放。 在黑山縣看守所,我看到了奄奄一息的同修孫麗君。後來集體煉功,劉大隊和李大隊用小白龍抽打我們,並給上了背扣,鐵絲勒到肉裏,上廁所不能自理,兩監同修集體絕食才放了背扣。修煉者的意志是超常的,我鄭重的告訴他們「生命不息,煉功不止。」 一天夜裏,夢見身上長了很多手,如同千手千眼佛,知道手銬該摘了。5月17日,我決定戴手銬煉功(後銬改前銬)大約40分鐘,監控已失效。我身四週光芒四射,溫暖的熱流通透全身。下午,我被匆忙送出看守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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