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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生在「最高檢察院」決定「嚴查嚴辦侵犯人權案」之後的非法抓人事件
文/錦州法輪功學員
【明慧網2004年7月12日】高檢決定在今年5月1日至明年6月開展為期一年的「要嚴查嚴辦侵犯人權犯罪」的專項活動。在這一項決定中,提出了「要嚴查嚴辦對侵犯人權」的五類犯罪案例,即:非法拘禁、非法搜查、刑訊逼供、暴力取證、虐待被監管人、超期羈押等。然而在此公告發表後,對法輪功學員的抓捕、綁架仍有增無減。

請看下面案例:

2004年5月28日,錦州市古塔區敬業派出所管轄內的法輪功學員曹玉環在講真象時被非法抓捕,現已證實已經送進馬三家勞教所。

5月21日,錦州市古塔區石油街道(或敬業街道)的劉廣富被鐘屯派出所和太和國安(局、大隊)無辜抓捕,送入錦州勞教所。

5月21日晚上9點多鐘,錦州市古塔區鐘屯鄉王屯村的關淑春被鐘屯派出所無辜綁架,送進洗腦班,剝奪人身自由,強迫看污衊法輪大法的光盤。

錦州市太和興隆街道小興村大法弟子張樹彬(音)、張寶國、趙桂榮、張玉芹(義縣學員,流離失所)被當地惡警無故抓捕。

2004年5月12日,遼寧省北寧市窟窿台鄉法輪功學員李岩被窟窿台派出所所長李清湖帶人從家中抓走,非法關押在拘留所。

遼寧省北寧市廣寧鄉董曉峰、常耀青兩名法輪功學員被騙到廣寧鄉國保大隊被非法拘留。

錦州市古塔區北街派出所管轄內的張立峰,被北街派出所的片警孫峰、北街街道辦事處書記陳慶合帶人從家中抓走,送進洗腦班強制洗腦。

下面是張立峰在洗腦班失去自由、遭受精神折磨的一段自述:

「2004年6月3日上午10點多鐘,古塔區北街派出所片警孫峰、北街街道辦事處書記陳慶合等五、六個人突然闖入我家中。進屋後孫峰問:‘張立峰,你在幹甚麼呢?’我答:‘在外面打工呢。’孫峰說:‘找你來,讓你學習學習,辦個班。’我說:‘辦啥班,我不去。’接著他們你一言我一語,說不去不行,吵吵嚷嚷的,並無理的抄走我的4本大法書。然後連拉帶扯、推推搡搡的把我弄進樓下的車裏。拉到市610辦的洗腦班。

他們把我帶到一個房間裏,‘你就在這屋。’(只有我一個人)另外再由一名街道派來的人嚴加看管,吃飯、睡覺,寸步不離,不許隨便說話。死死的看著我,就像對待一個重大的犯人。

白天我被強迫上洗腦課,強迫看攻擊大法的邪惡謊言。被綁架哄騙到這裏的有五、六個人(我來到這看到的情況),誰也不准說話,並且每個人都由一個街道辦事處的人死死看守,氣氛讓人窒息。我質問他們:‘你們還講甚麼法律?你們還講甚麼道德?’屋裏立刻有人不讓說話。

幾天後我身體出現了心臟病的症狀(心絞痛,手麻,吃不下東西,沒有勁、頭抬不起來),在我身體非常虛弱的情況下,他們仍然強迫我去聽課,並由兩個人架著我去。到那我只能趴在桌子上,頭根本抬不起來。他們逼著我看光盤,都是誹謗大法的內容。一直放完光盤才把我放回房間。因為我走不了路,他們把我攙回房間。」

上述案件是發生在高檢「嚴查嚴辦侵犯人權犯罪專項活動」的公告發表以後。作為一名法輪功學員──煉功的群眾享有祛病健身的權利,群眾選擇哪一種功煉那是群眾的自由。幾年來,法輪功學員一直都在遭受迫害,沒有任何一個法院受理過法輪功學員提起的訴訟。「在基層對老百姓有重大影響的侵權案件要嚴查嚴辦」是不是在「空喊口號」給人看?表面上對人權要「進行」維護,實質上對人權一直都在破壞。今年的6月份,錦州市610辦公室主辦的洗腦班非法綁架學員,把學員從家中無理帶走;而在4、5、6月份,幾十名法輪功學員被送進勞教所。這是不是侵犯人權呢?難道煉功就違法嗎?祛病健身還有罪嗎?!

有消息說,中央電視台播出高檢的專項行動不包括宗教信仰問題。這宗教信仰是不是基本人權呢?破壞他人信仰是不是侵犯人權呢?法輪功不是宗教,法輪功只是自發形成的群眾性煉功團體。幾年來,法輪功學員遭受沉重的打壓和迫害,甚至有的人被迫害得妻離子散、家破人亡。到目前為止,錦州地區已有6人被迫害致死,數人精神失常,多人被打傷打殘。這場針對無辜煉功群眾的迫害,造成的嚴重後果,是不是「侵犯人權的特大典型案件」呢?是不是應該嚴查嚴辦呢?法律不只是給老百姓定的,「憲法」不是一張白紙,權力不能大於法律。

法輪功學員,不罵人、不打人、不抽煙、不喝酒、不耍錢。有幾個警察不知道?有幾個政府官員不清楚?在派出所裏,「人民警察」昧著良心迫害人民,法輪功學員遭受「電棍」、「上繩」和拳腳相加,不寫保證就送教養(監獄)。在錦州勞教所裏,法輪功學員遭到惡警的「酷刑強制轉化」,幾天幾夜不讓睡覺,電棍、鋪板,罰蹲、罰站。

其實「真善忍」的信仰對任何一個國家和民族都是有好處的。現在人們都知道社會風氣不好,人類社會道德下滑,貪污腐敗、徇私枉法,各種刑事犯罪也明顯增多。法輪功讓人做好人、注重道德的修養,可以提高全民的思想素質,使社會風氣好轉。煉功人身體素質提高以後,可以更好的服務於社會。同時也給國家節省了大量醫藥開支,更有利於經濟建設。我們曾經擁有五千年的文明歷史。儘管現在道德下滑,但是人們內心的根本都沒有變。我們的民族需要「文明」,需要「發展」,面對這場浩劫,我們應該選擇甚麼?

幾年來,為了停止這場針對無辜群眾的迫害,法輪功學員付出了許許多多。面對沉重的打壓,造謠媒體的誣陷攻擊,法輪功學員表現出了少有的理智和堅強,以和平方式向人們講述著真象。儘管迫害嚴重,但是他們沒有做出任何衝動、暴力的舉動,就在這一點上就可以證明:法輪功是一個祛病健身的團體,而不是政治團體。

然而公安、司法卻變本加厲的進行迫害,有誰會這樣愚蠢,喪盡良知,昧著良心,助紂為虐?要知道,任何運動都不會長久。任何運動都是以整人為目地的,而整人中被迫害的人往往被「羅列罪名」。2001年天安門發生的「法輪功5人自焚事件」,在國際人權會議上已經被證實是政府導演的,是為了製造仇恨的陰謀構陷。

短暫的歷史過後,惡人、多行不義者都將面臨審查。歷史的教訓可以使人變得清醒,那些行惡之人還是想想自己的現在、將來,給自己留條後路吧!

佟新民:盤錦市雙台區公安局政保科科長
國安大隊(職務宅電0427-3835348)
妻子:吳鳳霞 0427-3835348

當日前一篇文章: 1999年以來邪惡之徒對我的迫害
當日後一篇文章: 鞍山市立山公安分局警察對我的迫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