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輪大法明慧網

首頁
按欄目瀏覽
按日瀏覽
勸善之心化飛鴻——講真象信件彙編
【明慧網2004年7月1日】
  • 致四川成都溫江區和盛鎮廣大幹部和群眾的一封公開信

  • 重慶長壽區渡舟鎮不法官吏黃正橋、唐賢明、程義等迫害善良百姓

  • 致四川成都溫江區和盛鎮廣大幹部和群眾的一封公開信

    尊敬的各位幹部、父老鄉親:

    您們好!法輪大法是以“真、善、忍”為指導的高德大法。要求每個大法真修者都是按“真、善、忍”的標準修煉自己,做一個道德高尚的好人。不爭名奪利,不參與政治,更沒有反對政府,我們也沒有任何違犯國家法律的行為。我們是大法的受益者,只是為大法說句公道話,告訴人們“法輪大法好”。

    在幾年來對法輪功的鎮壓中,有多少法輪功學員被打死,打殘,被非法判刑、勞教、關押,甚至被送入精神病院;又有多少被逼得妻離子散、家破人亡,無端的被抄家罰款乃至失去工作,親朋好友都承受著巨大的精神壓力。受到這樣極不公平的對待,還不准說,說話的權利都沒有了。即使這樣,我們卻從未罵過誰一句,打過誰一下,還在善意的告訴施暴者善惡必報的道理。那些已經在和盛鎮發生過的迫害,今天又在和盛鎮再一次發生了。

    在今年的5月28日那天,原和盛鎮副鎮長退休幹部陳金華在街上行走時,社區派出所幹警李代春等人竟敢在光天化日之下對這位女退休幹部強行搜手提包,結果甚麼也沒找到。如果他沒穿警服,群眾一定會認為此男士是搶劫犯,仗著自己穿著警服就可以知法犯法,欺壓百姓,哪裏還有警察的形像和尊嚴,更不會感到羞愧了。

    然而陳金華女士,並沒有怨恨他們。

    可是在6月3日那天11點半左右,有很多趕場的群眾都看見到李代春、胡冬祥、余秀雲、宋銳等人在眾目睽睽之下,在不同地點非法抓捕了張清樹(男)、陳金華、楊群英、羅菊蓉,還有一位是他們中的親戚共5人,不知他們又將受到甚麼樣的迫害。隨後又遭到不同程度非法抄家,當時張清樹家裏無人,李代春這伙人就像強盜一樣未經任何允許又無搜查手續就破窗而入……人民警察愛人民,並要保護人民的生命財產安全不受侵犯,他們卻知法犯法,為所欲為。

    我國憲法第37條: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的人身自由不受侵犯,任何公民非經人民檢察院批准或決定或者人民法院決定並由公安機關執行,不受逮捕。憲法是我國的根本大法,任何人(包括國家領導人)和組織等都不得超越憲法凌駕於憲法之上。尊重和保障人權已經寫進了憲法。類似李代春這些人之所以敢這樣幹,無非是有江澤民下達的密令:對法輪功“名譽上搞臭、經濟上搞垮、肉體上消滅”和各級‘610’的指使。但是,已被告上國際法庭的江澤民、羅幹一夥能代表人民政府、代表國家、代表法律、代表中華民族嗎?它們對法輪功的鎮壓理由全部來自造謠誹謗、栽贓陷害,沒有一樣是真的。善良的人們快清醒吧!當真象大白於天下的時候,作惡者你的一句“上邊叫我幹的或者端了別人的碗服別人管”就能推卸罪責,逃脫法律的制裁嗎?不要助紂為虐當犧牲品了,給自己及家人留條後路吧!

    我們不會記恨任何人,我們把所有人都當作親人,請記住;“法輪大法好”、“真、善、忍好”。天災人禍就會遠離你們,美好的未來就屬於你們。


    重慶長壽區渡舟鎮不法官吏黃正橋、唐賢明、程義等迫害善良百姓

    黃正橋、唐賢明、程義:

    得知2004年4月10日晚你們把三平鄉保豐村法輪功學員彭春容迫害致死後,2004年6月21日23時30分又把法輪功學員張全明、廖淑蘭二人非法綁架,你們剛調入渡舟鎮,為了追求所謂的“政績”,如此無法無天,草菅人命,殘害法輪功學員,有違天理,難道真的不怕惡報嗎?

    長壽區渡舟鎮從1999年7月20日江澤民、羅幹政治流氓集團非法迫害法輪大法以來,渡舟鎮的兩屆鎮領導甘當幫兇,先後把李春源、張全明、楊定產、陳玉波等數人非法勞改、勞教。在渡舟鎮,你們像土匪一樣,帶領惡人抄家、撕毀大法書籍、強行要求法輪功學員踩法輪大法創始人的畫像、敲詐錢財,把不配合你們的邪惡要求的學員綁架到鎮“洗腦班”(所謂的法制教育中心)毒打殘害,其中程義多次指使惡人和親自動手毆打彭春容,致使彭春容死亡,留下8歲多的孩子。為了你們的升官發財,不顧道義、不講法律,沒有人性,你們的惡行在將來必將受到法律、道德的嚴懲。

    你們為了所謂的政績和前途,踏著法輪功學員的鮮血往上爬。你們把彭春容殘害致死,用6000元錢給其家屬作為賠償,這還是在親友強烈要求下迫於壓力才給的。一個老百姓的命就這麼賤嗎?你們想過嗎?在今後漫長的歲月中,一個沒有媽媽的孩子怎麼辦哪?白髮人送黑髮人是多麼淒慘哪?親友們無盡的悲傷、深深的哀怨、永久的思念,有如晝夜不息的渡舟小河。

    你們也是有家有口的人,假如你們的親人受到了這樣的傷害,受到這樣的屈辱的時候,你們是甚麼心情呢?而彭春容平時為人善良、淳樸,你們把她綁架到洗腦班強行轉化,請問像這樣的好人你們要“轉化”成不好的人嗎?邪惡至極。彭春容死後,其親友、鄰居均為她鳴不平,群眾自發到鎮政府門前評理。你們是否知道有多少人對你們的惡行義憤填膺 ,你們為甚麼要助紂為虐,殘害無辜!彭春容與你們素無恩怨,你們為甚麼要加害於她?你們為甚麼要為暴政驅使;你們為甚麼要為近利所迷?!你們為甚麼要與善良作對?!你們為甚麼要與正義為敵?!請做出你們的回答!希望能喚醒你們泯滅的本性、麻木的良知和那份久違的善良!

    法輪功學員李春源曾為長壽縣人民代表,醫德高尚,品行端正,扶危濟困。就是這樣的人,你們還迫害他,限制其自由,派3人24小時輪流看守,不許他出家門。近5年來,李春源被劫持在長壽區看守所、重慶市西山坪勞教所、渡舟鎮洗腦班、長壽區洗腦班、重慶市井口洗腦班幾個地點來回折騰迫害,遭受了上銬、上繩、蹲水牢、電擊、拳腳交加等酷刑折磨,家裏錢物也被你們敲詐得一貧如洗。你們身為國家公務員,難道不知道這是在犯罪嗎?天天在台上高談“法制建設”、“以德治國”、“三個代表”等等,心裏就不發虛嗎?而你們這些犯罪行為,今後誰給你們“買單”?拿人民的錢,迫害善良的民眾,天理難容!

    張全明,一個修補匠人,為了堅持自己的信仰,被你們綁架到重慶市西山坪勞教所迫害兩年。西山坪惡警們把歷史上整人的方法在他身上用盡用夠,如吊銬、棍棒毒打、不准睡覺、罰站、針刺、灌濃鹽水、灌洗衣粉水、灌辣椒水,由於不准上廁所,大便結燥只能用手摳,肛門流血不止。回來後,你們仍不放過他,多次騷擾他的生活。你們的良心到那裏去了?2004年6月21日30分,不出示任何法律手續,非法抄家、把綁架張全明到鎮派出所,至今未放回家。作為一個手藝人,憑誠實的勞動吃飯,按“真、善、忍”做好人,於國於民百利而無一害,有何不可?難道做好人也犯法嗎?

    不要說你們是在執行上級的命令,不要說你們也要養家糊口,不要給自己找藉口自欺欺人。行善行惡是你們自己的選擇。秉公執法,愛護子民,伸張正義本應該是你們的職責所在;而你們卻追隨暴政,迫害人民,扼殺良知。你們將為你們所做的一切負責。請看一看以下的歷史,望你們能以史為鑑。

    記得1976年的清明節嗎?首都部份群眾到人民英雄紀念碑去悼念剛剛逝去的周恩來總理,卻被“四人幫”認為是一場嚴重的“反革命事件”,當時的下令鎮壓,首都民兵師、警察殺戮了很多無辜群眾。“文革”結束後,這一事件的參與者得到了全面清算,當年執行命令的民兵警察受到了開除、判刑等,其中800多人被秘密槍決,北京市公安局長劉傳新畏罪自殺。這是剛剛過去不到三十年的事情,我想對這段歷史不會這麼健忘吧?這些當時民兵、警察是去執行上級指令,可是清算他們的時候並沒有因為他們是執行上級意圖而免遭懲罰。誰欠的債誰還,誰做的事誰去承擔。同樣,德國的納粹分子,也沒有因為是執行上級的命令而免遭國際法庭的審判。日本戰犯也沒有因為是命令,而逃脫應受的制裁。

    1999年海南省海口市中級法院刑一庭庭長陳援朝曾因審理全國第一起涉及法輪功案件而受到羅幹的賞識,2003年並曾被最高法院授予“全國模範法官”,同年九月陳援朝就因患肺癌死亡。要知道善惡有報啊!自1999年7月迫害法輪功以來,全國公安機關內部警察傷亡人數明顯倍增,這難道不是天在治人嗎?迫害好人,天理難容!無論誰參與了迫害,都必將承擔他應承擔的罪責。

    據海外各大媒體報導,被大赦國際定為“人權惡棍”的江澤民及其幫兇李嵐清、羅幹等,及迫害法輪功專門機構610辦公室,因為殘酷迫害法輪功學員,已在美國、比利時、法國、冰島、芬蘭、摩爾多瓦、亞美尼亞、西班牙、台灣、韓國、德國等國家和地區被以“群體滅絕罪”、“酷刑罪”和“反人類罪”起訴。已有4人被判有罪,其中包括湖北公安廳副廳長趙志飛、前北京市長劉淇和遼寧省副省長夏德仁均因參與指令警察迫害法輪功學員,已被美國聯邦法院判決有罪。

    任何迫害人民的運動都不會長久,這是歷史的必然。追查迫害法輪功國際組織早已成立,並一直在調查中國迫害法輪功一事。要求審判江澤民及其幫兇的聲音日益高漲,正義的法網正在收緊,嚴懲惡人的日子不會太遠。在此奉勸你們,千萬不要因為自己一時的不理智釀下大錯,給自己和親人留下永遠的遺憾。

    烏雲終散,黎明在前。千古奇冤總有昭雪之期。不要忘記“正義必將戰勝邪惡”的古訓, “善惡有報”的天理。希望你們從現在開始停止作惡,並善待法輪功學員。

    主要責任人:
    黃正橋(鎮黨委書記) 住宅電話: 023--6408330
    程 義(副鎮長,打人兇手) 手 機: 13883968961
    唐賢明(鎮長、黨委副書記) 住宅電話: 023--40243016
    渡舟鎮派出所電話:40420281

    當日前一篇文章: 119人發表聲明──聲明強化洗腦作廢
    當日後一篇文章: 民謠:飯碗和良心;大法真是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