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網2004年6月30日】在2004年3月16日下午,我坐1:05的車去外地辦事,剛上大客車坐下,就上來幾個人說:“你的車號坐錯了”,不容分說的就把我綁架到吉林市客運稽查室強行搜身。 他們把我隨身帶的5000多元錢、MP3隨身聽、給朋友買的30多元菜籽及化妝品等強行拿走。然後把我架上黑色轎車中,並且用毛巾把我的腦袋蒙上,送往吉林市昌邑區公安分局維昌街派出所。我一路上高喊“法輪大法好”。到了派出所我也不配合邪惡,堅決不下車。幾個便衣把我抬到派出所用手扣子扣在沙發上,三個吉林市國保支隊的惡警看著我,我就利用一切時間講真象。其中一個惡人說,你小嘴叭叭挺能說的,我給你抹抹口紅(就是用電棍電嘴)。在此期間,我要上廁所他們都不准。 晚上5點多鐘警察回來審我,一個警察問我個人的情況,我拒絕回答。警察就用拳頭打我頭部,把我打倒在地,用雙腿夾住我的腦袋,罵的話非常難聽。被一警察拉開,然後另一警察拿起凳子又要打我,我說:“你不許打我”,這個警察笑啦,說你真行啊!然後我就跟他們講真象,我說是我師父給了我第二次生命,是法輪大法醫治了我心靈的創傷,治好了我全身的疾病。如嚴重的心臟病、腎病、肝病、胃病、膽囊炎、腦血管堵塞、腦供血不足,另外還有我的鼻子過去做了四次手術還不好,整天喘不上氣等等。可警察執迷不悟,不相信大法的神奇,說我是精神不正常。 隨後他們又把我強行拽到我家裏,沒經過我同意,非法抄我家,簡直是流氓、土匪,他們把他們非法搜出的東西列了清單,但很多沒寫上,然後讓我簽字。我拒絕。有一個國保特務說,你簽不簽也得這麼辦你(事後鄰居反映,到我家來了20-30人)。 國保特務用從我身上搜去的鑰匙開的門,把鎖頭砸掉,把我準備開複印社的筆記本電腦、數碼打印機、複印掃描一體機、彩印機等等,價值伍萬多元的東西拿走。還有生活用品、VCD一台、小錄音機2個、穩壓電源3個、插排6個、整理箱一個、皮箱一個、小鬧表一個、報時表一個、一雙新白色運動鞋、戶口本、房證、一個1500多元的聯想手機,3個古色古香的裝飾凳子(每個30多元)、大小螺絲刀和尖嘴鉗子、24元錢一節的2節充電電池、還有1700元錢也搶走了,全部大法書籍、錄像帶、磁帶被全部搶走。 他們又帶我回派出所審問我:你都跟誰來往,誰是你的上級,你說了我們就放你回家。我說我誰也不認識何談來往,就是認識我也不會出賣功友背叛師父的。警察說:“難道你不怕挨打嗎”?我說:“我沒犯罪、沒犯法,你們憑甚麼打我”?警察又說:“你不怕死嗎”?我說:“我已經得大法了,怕甚麼,我就一人,為了捍衛宇宙真理,死了何所懼。”。警察說:“行、真行,來了個劉胡蘭”。 晚上7點多鐘,惡警們把我關在昌邑分局大鐵籠子裏一宿,用手銬子扣押在暖氣管上。第二天早上,分局提審做筆錄,2點多鐘到一個私人診所做心電,確診為突發性心動過速,就是這樣他們照樣把我送到市第三看守所。 在看守所期間,我不配合邪惡的一切安排,不幹活、不吃犯人的食物、不喝水、不背監規。每天早上7點犯人上坐背監規,我就躺著背論語、經文、洪吟、發正念。在這期間三次提審我,第一次法制提審,警察問我對法輪大法有甚麼看法?我說法輪大法好,法輪大法是正法,只要我有一口氣我一煉到底;第二次檢察院提審,女檢察官問我把你判刑了,你還煉不煉功了,我說:“煉,我寧可失去生命,絕不放棄我的信仰。”女檢察官又問,判你十年、八年,你有心裏準備嗎?我回答說:“你們誰說了也不算,我師父說了算,我走我師父安排的路;第三次提審警察問我,你能出去嗎?我回答:“我能出去,我一定能出去,我很快就能出去”。我大聲背師父的經文“堅修大法心不動 提高層次是根本 考驗面前見真性 功成圓滿佛道神”(《見真性》)。警察說:“你還想出去嗎?你死也得死在監獄裏。”另一警察說:“你還一套一套的,夠級別了,層次挺高,是法輪功的骨幹、精英、是頑固分子。” 一個月後,他們非法把我勞教三年,送往長春黑嘴子勞教所。途中我心生一念,我有漏,即使我有天大的漏,但我有我師父在管,誰也不配考驗我。我就背《洪吟》、《論語》、心態純淨發出強大的正念:我要出去,一定闖出去,勞教所絕不是我呆的地方。我出去有我的使命,講清真象救度眾生、學法、煉功、發正念,嚴格要求自己。 到了勞教所體檢身體非常虛弱,他們不敢留,找個藉口說設備不齊全,讓警察送到長春市中日聯誼醫院做正規檢查。這時,我發正念請師尊加持,讓機器設備失靈,所有檢查不合格,給弟子一次重新做好的機會。檢查結果出來後,出現嚴重的疾病,其中有2個惡警不罷休,讓護士把體檢改為正常,把我扔進勞教,護士不同意,勞教所拒收。就這樣在師父的慈悲呵護下,我又一次闖出那人間地獄般的魔窟,匯入正法洪流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