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網2004年6月29日】我家住四川省仁壽縣文林鎮飛家街飛家苑,因修煉法輪功於2003年11月18日晚7時被雙流公安局國保大隊向紅等人強行從家中帶走,反銬到雙流看守所時已次日凌晨1點左右。這期間,我多次要求上廁所方便,辦案人員不理,反而將我暴打幾次,一個姓胡的警官用穿皮鞋的腳狠踩猛踢我,我當時被反銬絆倒在地上仰面朝天,直到4點左右才停止折磨,送進該看守所C-112室。我全身多處軟組織被踢傷,青一塊、紫一塊,左邊肋下肋腔疼痛難忍,大氣不能出,左側不能臥,行動艱難;上下門牙有七八顆被踢鬆,硬食不能吃;左右臉、鼻樑血紫瘀黑,腫脹變形;雙唇破裂紅腫外翻;頭上幾處雞蛋大小包塊,頭痛頭暈。頭腦混沌,思維散亂,一片空白,此照狀況慘不忍睹,看守所照相的人與主管幹事都不讓拍下這種面目皆非的照片,整個監室的人都為之震撼,有一個妹子見我這樣還淚流不止。直到目前(已兩月有餘)才基本痊癒。 以上所述全是事實,同監室的人(C-112室)可以作證我進監室時的傷痕等症狀。 同監室證明人:李碧華、喻學英、曾志容、陳豔、高鳳、潘銀杏、馮瑜、胡豔、胡友悉、黃丹 同時被綁架的同修還有王華碧、辜霞、康議,希望見此文者幫助他們闖出監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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