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網2004年6月24日】我的爸爸潘家全是一位勤勞善良能幹、愛關心幫助別人的人,自從爸爸學了法輪功以後,人變得比以前更好了,也不向媽媽發火了,我很愛我的家,鄰居也很羨慕我的家。 我記得97年爸爸接觸了法輪功以後,人就變的大不一樣了。一開始,爸爸的腰骨折了,按說是要吃藥打針的,但是在姨媽的說服下,爸爸學起了法輪功,沒過多長時間,爸爸的腰好了。從這時開始,我和媽媽也開始和爸爸一起學。 沒過多長時間,法輪功被迫害,當時爸爸繼續幹著他的小生意。有一天,南郊鄉派出所的人來到我們家把爸爸和媽媽一同叫到了派出所,從那一天開始,我的家人就開始了監獄生涯。記得當時妹妹還在讀初中,我則在醫院實習,迫不得已,只好把實習的科室停了下來,請假回家照料家中的家務,一個養雞場養了上千隻雞該出欄了,地裏的蔬菜也該賣了,家裏卻沒有一個大人,沒辦法,這沉重的擔子只好壓在我的身上。爸爸媽媽被抓走的時候再三叮囑我和妹妹,不要請假,迫於無奈的我請了二十多天的長假,天天累得我喘不過氣來,又要賣雞,又要賣菜,我天天盼著爸爸和媽媽能早點回來。終於有一天,我接到了派出所的通知,他們說:「今天老潘老寧(媽媽)到期了,你去接他們吧。」我聽了這話就騎著自行車去接。到了地方那些幹警說:「你帶生活費沒有,沒帶別想接人。」我聽了這話後,心裏總覺得不是滋味,隨口說了一句:「你們關人還要生活費呀。要多少?」「三百元,兩個人。」我伸手從兜裏掏出了我這些天賣蔬菜錢給了他們,這才把爸爸和媽媽放了出來。沒過多長時間,不知為甚麼,警察又把爸爸給送進了看守所,在那裏爸爸渡過了一個沒有家人的春節。一個月後,他們把爸爸放了出來。 我清楚的記得,那是四年前的一天,爸爸再次被派出所的人帶走以後,他們那些幹警又把我和媽媽叫到了鄉政府,家裏只剩下正在上學的妹妹,下午家裏沒一個人,他們沒有搜查證就開始了對我們家的第一次大搜查。這次搜查,他們也是想把我的爸爸送進監獄判刑。警察在家裏沒搜到東西,心不甘,又到我們家地裏的雞店去搜,在那裏也沒有搜到,他們就在我們家的地裏雞房裏製造了一些假證據來誣陷爸爸。當時我們都不在現場,連家裏的親戚也不在場。就這樣,警察把雞房門撬開,把製造的假證據拿給爸爸看,二話沒說就把爸爸判了三年勞教,送進了勞教所。等媽媽回到家,得知這一切後,流下了難過的淚水,沒辦法,我們母女三人在家過著艱難的日子。一開始我們去看爸爸,他們那些幹警不讓見。後來的一天,我們終於見到了爸爸。一眼看去,爸爸老了好多,我和媽媽看著爸爸哭了,因為爸爸的手腫的像饅頭,腳腫的像大象的腿,走路一瘸一拐的,手握不住筷子,現在還落下這麼個病根。爸爸被分到磷肥廠幹活以後才這個樣子。在那裏他們被逼迫超負荷勞動,一天一個人要裝七八十噸的磷肥,裝不完就挨打,吃的連一點油水也沒有。過節了,那些幹警吃餃子,可憐爸爸他們只能喝一點餃子湯。夏天到了,西紅柿的價錢還算可以,媽媽給爸爸送去了兩筐西紅柿,沒想到爸爸一個也沒見。兩筐的西紅柿算是不翼而飛了,有的家屬送的西瓜也是如此。 爸爸不在家的日子裏,媽媽受了多大的委屈,誰也不知道,那些幹警們把我的爸爸送進監獄以後,也不知抄了我們多少次家,大概也有八九次了,連搜查證也沒有。有一次,他們晚上十一點多去了我們家,媽媽我們都睡了,沒給他們開門,他們就從牆外翻進了院子裏,把大門一開,然後把房門一腳踹開,進了屋。當時,他們還很生氣,二話沒說就把媽媽從床上拉了下來,開始問媽媽「為甚麼不開門。」媽媽氣得說不出話,我從床上起來跑到了媽媽的房間,只見媽媽沒穿衣服躺在地上直打哆嗦,我叫妹妹幫我忙把媽媽的衣服穿上,質問他們:「你們這是幹甚麼,是拜訪還是強盜啊?!」半天他們沒說一句話,妹妹氣不過,說了一句:「你們這些土匪、人渣子又來幹甚麼。」他們其中一個人說了一句「搜」,他們一夥人便開始翻箱倒櫃搜起來。我把媽媽從地上扶起來,把妹妹拉到一邊。過了好長時間,他們把屋子翻了個底朝天,也沒翻出甚麼東西來。派出所的所長老袁轉身就走,隨後,那幾個跟班的也趕快溜走了。 還有一次我正在上班,妹妹正在上學,媽媽正在做生意,就被派出所的人把我們母女三人帶到了市公安局,到了下午六點多,又被開封縣公安局的人帶到了開封縣。我和媽媽一看事頭不對,就要求回家拿換洗衣服,可是他們不許。我們也不再想了,看到底能把我們帶到甚麼地方。到了開封縣公安局,妹妹立即被送到了開封縣看守所,我和媽媽被關到了他們後院的拘留所。在那裏過了一夜,第二天一大早警察就把妹妹送到了開封市看守所,把媽媽送到了開封縣看守所,把我則送到了杞縣看守所。爸爸被送進勞教所以後,我們母女三人就沒過過一天安靜的日子。我在杞縣看守所的一個月裏,知道了好多不可告人的刑具。剛進門,看門的就讓我蹲下,我看了看他,心想:我不是犯人,我不蹲。話還沒說出口,就被看門的那個惡警一把抓著頭髮摁倒在地上,惡警嘴裏還不停的罵著。之後,他們把我帶到女犯住的號子裏,第一天就讓我背甚麼監規,限一個星期之內背會,背不會就要戴腳鐐。和我同住在一個女號裏的還有一位將近五十歲的婦女,她就是背不會監規,被戴上了沉重的腳鐐。在那裏只要腦子稍微反應的慢一點,就會被拳打腳踢痛打一頓。好不容易盼到了一個月,就在這一天,我和妹妹都出來了,唯有媽媽又被送到了開封縣公安局的後院拘留所裏,在那裏又關了半個月,惡警還要我媽媽交半個月的生活費,我媽沒交,他們就給我媽開了個欠條,說我媽欠他們的生活費。 三年後的一天,爸爸終於回到了家,但是好景不長。一天,爸爸正在藥廠上班,就被派出所的人抓走了,這一去又被判了一年半的勞教,現在被分到西郊五十畝,也不讓家人見,也許那些幹警讓他們幹的活是外面的人所不能承受的吧。 開封市南郊鄉派出所所長 袁興振 副所長 高佔北 派出所成員 李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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