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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東省青州市大法弟子董傳彥遭受的迫害
【明慧網2004年6月18日】大法弟子董傳彥、李秀英夫婦等七人被山東省青州市公安局非法抓捕,內定判刑,將於近期開庭,請全世界正義之士進行營救。據可靠消息,他們七人的所謂案件由青州市公安局刑警大隊張姓中隊長和陳姓幹警負責,由市政法委研究後報濰坊市公安局批准。

董傳彥,57歲,原青州市譚坊鎮輔導站負責人。李秀英,60歲,夫婦是山東省青州市譚坊鎮半截樓村人。1995年得法煉功,身心受益巨大,因堅信修煉法輪功,99年7.20以來多次受到當地惡徒迫害、勒索,已有近五年時間無法在家正常生活,有家難回。

1999年7.20以前,董傳彥因不認同對法輪功的不公正對待,以52歲的年齡駕駛兩輪摩托前往北京上訪,第二天回家經河北海興時發生車禍斷腿,董傳彥以大法弟子的標準要求自己做好人,不用當事人承擔任何責任,受到當地群眾的廣泛讚揚。

然而1999年7月19日中午譚坊鎮政府將董傳彥騙至鎮政府(當時的腿還沒好)經貿辦住處,黨委書記鐘安信親自連罵帶打,折磨近兩小時。

7月20日下午3點鎮政府放誹謗法輪功的電視節目時,鎮長冷傳波問董傳彥有甚麼想法,他說完全是造謠,是假的。當時在場的政府人員有十餘人,冷傳波命令將董傳彥拖出去上樓,可嘆他那條腿斷為兩截,當時董傳彥昏死過去。

7月21日青州市公安局出動大批警車到譚坊鎮大造迫害陣勢。當時董傳彥已不能站立,惡徒硬將其拖至院內呆了有三小時之多。中午董傳彥的小女兒要求去醫院對董傳彥進行治療,鎮政府不法之徒不讓去,直至下午四點多,經家屬強烈要求才送往譚坊醫院。

99年7.20以後,董傳彥先後三次被鎮上惡徒迫害、勒索,特別是對董傳彥身體上的迫害令人髮指:一於姓工作人員(據說與董是遠親)、鎮派出所郭姓所長,在當時鎮長冷傳波的縱容下,使盡渾身解數,捏鼻子灌酒、嫩柳條插入鼻孔、鼻子裏、上銬子、脫光衣服在冰冷的地板上拖來拖去,大雪天銬在政府大院裏的大樹上,拳打腳踢;三次勒索4000元保證金,無任何收據。

2000年10月1日國慶節晚上九點多,董傳彥被非法抓去關押在青州市看守所達一月之久。

2002年冬天,當他正在村裏修理自行車時(以修自行車糊口),又被強行抓到青州市610辦公室組織的洗腦班裏。非法關押期間,其小女兒在國家公務員考試各項成績均優勝的情況下,因董傳彥堅決修煉法輪功而不能被錄取。

2003年因惡徒多次上門非法抓捕,董傳彥無奈幾乎全年不能正常回家,長期在外寄居。

2004年農曆2月23日,董傳彥、李秀英夫婦在回家參加侄孫訂婚典禮後不到六天被青州公安局刑警隊伙同鎮派出所強行抓捕,在抓捕的過程中惡徒在家中折磨他們兩個多小時,董傳彥被四個人抬上車的;李秀英是被兩個人架上車。當時整條街上站滿了村民,因她從車窗內探出頭來大喊:“法輪大法好!”被惡徒們拖入後打了不知多少耳光。家中唯一值錢的三輪摩托及三輛為他人修理的自行車也被同時搶劫。直到6月10日其家人仍未能見到二人,也不曾見到任何法律手續。有消息說他們在看守所中,並一度絕食抗議。

內部人士透露消息:董傳彥、李秀英夫婦及另外五人已被濰坊市公安局批捕,並移交青州市檢察院,內部議定要判他們的刑,近期將非法開庭。

僅僅是因為信仰“真善忍”,為自己的信仰說句公道話,在沒有任何法律依據,只一條簡單的“處理意見”就判定法輪功學員“犯罪”、判重刑,國法何在?!在最高人民檢察院剛剛發布從五月份到下年六月底全國檢察機關將嚴肅查辦利用職務職權侵犯人權的五類案件當口,出現執法犯法現象,不法之徒公然不顧法律程序,陷害無辜!在此呼籲全世界的正義之士及廣大民眾伸出援助之手,制止惡人對大法弟子的迫害。

信仰“真善忍”,修煉法輪功沒有罪,善意的講清真象,為自己的信仰說句公道話更沒有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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