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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一份區級610文件看江氏迫害法輪功的系統性和殘酷性

【明慧網2004年6月17日】(明慧記者古安如報導)一份從中國大陸輾轉傳出來的文件——廣東省廣州市《天河區各街鎮2002年度610工作考核自評打分表》,使我記起了兩個年輕女子的悲慘故事;這份白紙黑字、蓋有紅色公章的“工作考核評分表”(見右圖影印件),字裏行間透露了致使悲慘故事不斷發生的原因;對中國江氏610犯罪機構系統、廣泛而殘酷的迫害中國大陸的法輪功修煉者,它同時提供了一個具體和形像化的證據。

*一份區級“610年度工作考核評分表”

當說到江××迫害法輪功的系統性和邪惡程度,一些不明人士感到茫然,另一些人則不以為然,由於江氏集團對於迫害的竭力掩蓋和完全顛倒黑白的欺騙宣傳,人們對於這場滅絕性迫害的系統性、迫害的殘酷程度和涉及的廣泛程度都難於真實了解,這份“評分表”,從一個側面,真實的揭示了這一真象。

這份“考核評分表”中,考核項目分成五大項,共有32條細則,分成扣分細則和加分細則,詳細規定了五大項目的獎懲標準。從以下例舉的若干細則中,可以清楚看到610系統是如何系統落實江氏迫害法輪功政策的。

1.“組織機構”項目:

是保證基層610設置並切實運轉的強制內容。如規定:“沒有成立610工作小組的扣3分”;“未將610工作列入本單位重要議事日程,沒有計劃、研究、部署、檢查、評比、總結的扣4分(以會議記錄、文字材料和各種檢查考評表為驗收依據)”等。

2.“請示報告”項目:

以督促和培訓基層610工作。如:“《未轉化法輪功類人員情況統計表》漏報的扣3分,錯報、遲報的扣1分”;“參加區610辦組織的各類會議和培訓,未到的扣2分,遲到早退的均扣1分”等。

所謂“轉化”,就是通過非法關押、勞教、恐嚇、強制灌輸和身體酷刑等各種手段逼人背棄對“真善忍”的信仰、放棄修煉法輪功。所謂“教育轉化”的“教育”二字既是為了掩蓋血腥迫害而增加的裝飾,也是專政洗腦和酷刑迫害的代名詞。

3.“教育轉化”項目:

是“評分表”中分數所佔分量最重的,積分佔總表格分數的50%;此表明確顯示,在2002年度,610系統把“轉化”任務作為工作重點落實到社會基層。其中有這樣的內容:“沒有制訂教育轉化方案並報區610辦備案的扣5分”;“沒有組織和健全本單位幫教隊伍的扣15分”;“根據《天河區各街鎮法輪功類未轉化人員情況一覽表》,每少轉化一名法輪功人員扣8分”;“未能追回轄內法輪功失蹤人員的,每一名扣5分,未制訂追查方案並實施追查行動的扣10分”等。

4.“防範控制”項目:

此項目共有11項細則,主要目地是為防止法輪功學員進京上訪,集體煉功,製作、散發、張貼、懸掛、插播法輪功真象等。如:“發生上京滋事的,每一名扣15分”;“發生3人以上公開聚集練功的,每宗扣5分”;“發生懸掛法輪功大型宣傳橫幅的,每宗扣5分”;“發生製作、散發大量法輪功宣傳品的(一次達到VCD光碟10張以上、傳單20份以上),每宗扣3分”;“發生插播廣播電視宣傳法輪功案件的,每宗扣10分”等。

5.“宣傳報導”項目:

此項是610系統保障迫害法輪功事例層層上報和“經驗推廣”的手段。如規定“未完成每年一篇610工作調研或經驗性文章的扣5分”等。

6.“加分細則”:

除了以上五大項目的具體扣分細則外,還就“教育轉化”、“防範控制”和“宣傳報導”三項規定了具體的加分細則。如“2002年6月至12月期間,各街鎮利用本單位力量每轉化本轄區一名未轉化人員的加5分,每提前一個月完成任務的再加1分”;“找回失蹤人員每名加10分”,在防範控制扣分項目中“若是因本街鎮工作細緻而在事發前發現制止或抓現行的不扣分,且每宗加5分”;“報送的調研文章或經驗材料,被市610辦採用的再加10分,其中被省委、省政府領導批示表揚或肯定的再加5分”。

在文件最後,一句加註寫著:“請各街鎮於12月25日前將本考評表填好送區610辦。”

*受命江××、覆蓋全國、滲透基層的國家恐怖機構殘害人命

在江××犯罪集團迫害法輪功的五年時間裏,悲劇發生在中國各地。人們發現,許許多多令人髮指的迫害背後,都與一個恐怖組織的名字相關聯,這就是江氏集團為滅絕法輪功而非法成立的專事迫害機構——「610辦公室」。

在中國內陸省四川成都的金堂縣第一人民醫院裏,一位青年女子已經昏迷第三天了,她因被長期送到醫院強行輸液並注射破壞中樞神經的有毒藥品,每天打兩支安定和一支冬眠靈而導致身體出現強烈中毒症狀。經醫生診斷,她已經不行了,生命只能維持兩三天。她的家屬懇求公安局放人,但得到的答覆是:“上面說放才能放,我們說了不算。”經請示“上面”,答曰:寧願讓她死在醫院或看守所,也不釋放。

青年女子叫蒙瀟,原四川成都鋼鐵廠職工、工段長。從2003年11月19日她被“上面”指使的防暴大隊和金堂縣公安局警察綁架,遭受嚴刑逼供,被送到醫院強行摧殘,直至2004年1月8日,她再次被送到金堂縣第一人民醫院,之後再也沒有人見到她。她於2004年1月8-12日期間在金堂縣第一人民醫院被迫害致死,她布滿傷跡的遺體沒有通知家屬就被馬上火化了。

“上面”的指令,奪走了一個無辜的年輕女性的生命。這個“上面”,就是四川成都市610辦公室。

在沿海開放省廣東廣州市,另一位年輕女子羅織湘,原廣東農墾建設實業總公司設計室規劃工程師,她的戶籍所在地就是以上“評分表”頒發地天河區,她被天河區610和興華街610、派出所長期追殺,不幸在2002年11月22日被非法劫持,直至2002年12月4日被迫害身亡,死時懷有三個月身孕,年僅29歲。

羅織湘與丈夫黃國華由於修煉法輪功被非法追捕,被迫離家在外漂泊二年多。天河區610和興華街綜治辦及公安為了抓捕羅織湘,曾不惜代價,在2002年7月至11間到黃國華老家山東臨朐縣等地追捕。2002年11月20日,羅織湘、黃國華夫婦在廣州海珠區出租屋內遭610警察綁架,關進海珠區看守所。羅織湘絕食抗議,天河區610及興華街派出所不顧羅織湘有三個月身孕並已絕食多天,仍強行將其送入黃埔戒毒所“洗腦班”,逼寫“三書”,進行精神及肉體折磨。後因羅織湘極度虛弱,嚴重脫水,被送進醫院,其家人提出擔保回家護理,遭到拒絕。12月4日,羅織湘不幸遇難身亡。

羅織湘在丈夫被非法關押期間,曾孤身一人到處流浪,躲避迫害,但始終遭到天河區610和戶籍所在地興華街610和派出所的追捕。610人員還曾違法扣下孩子的准生證;她的家屬、親人也被無故牽連、抄家及不給升職。

曾有分析人士指出,江氏迫害法輪功在2001年1月的天安門“自焚”案前後有所變化,此前,各地政府的“工作指標”多是奉命不惜一切代價阻攔源源不斷試圖到北京上訪的法輪功學員,攔截“任務”直接與地方官員的利益和官職掛鉤。“自焚”偽案發生後,鎮壓明顯加劇;中國大陸民間對法輪功修煉群眾敵視的情緒上升;各地對於法輪功學員的“轉化”被提到“議事日程”,圍繞“轉化率”指標,各種洗腦班、駭人聽聞的精神及酷刑折磨廣泛出現;在各種關押場所(如:監獄、勞教所、精神病院、各種轉化班、洗腦班)及在追捕過程中煉功群眾發生人身死亡的事件數驟升。

羅織湘2002年12月被害致死案,是天河區610貫徹執行其“2002年度610工作考核評分表”的迫害惡果,是610系統強行推行對法輪功學員放棄“真善忍”信仰和修煉的洗腦“轉化”的惡果,也是江××利用610犯罪機構實行國家恐怖、對法輪功實施滅絕性迫害的惡果。

「610辦公室」從非法成立到幾年來滲透到最基層的運作,其宗旨是唯一的,就是監督貫徹執行江××對迫害法輪功步步升級的滅絕政策,把迫害實際的落實到底。610從中央到地方最基層所布下的秘密之網,猶如一隻匍匐在中國大地上的毒蟲,把最邪惡觸角伸到了中國的每個角落,摧殘著廣大善良的法輪功修煉者,也毒害著無數普通無辜的生命。

*迫害政策通過從中央到基層的層層迫害機構系統落實

廣東省廣州市天河區610辦公室的這份文件,是2002年12月5日向所轄地區的街、鎮頒發的。因此,它應是年末工作檢查性質的。既然屬於年度的工作檢查,顯然在該年年初以及年度進程中,對所要檢查的工作曾有所計劃、部署和推行,否則,在年終時作如此細緻的檢查評比便不合情理。從中國大陸貫徹落實“上級”政策精神的一貫的方法看,層層貫徹、“上行下效”的套路也被用來迫害法輪功,所不同的是,江××道道步步升級的迫害密令,加上連坐、利益掛鉤等陰險手段,使迫害法輪功政策的推行更富有了歇斯底里的強行性。

廣東省有21個市,市下有超過100個區、縣(含自治縣)和縣級市。廣州市有10個區和2個縣級市,天河區是其中一個。試想,僅僅廣東省就有一百一十餘個區、縣和縣級市,它們的下面又有無數的街、鎮,迫害法輪功的610非法犯罪機構,從中央層層落實到基層的街道、鄉鎮,迫害政策層層逼迫、利誘、脅迫落實到最底層的行政機構。

明慧網報導,1999年7.20以來截至2004年6月中,通過民間途徑能夠傳出消息的已有至少984名法輪功學員被迫害致死,迫害致死案例分布在全中國30多個省、自治區、直轄市。那麼在法輪功學員被迫害致死案例分布的30個省、自治區和直轄市,又有多少從省市級到街道鄉村的層層610機構在直接參與迫害呢?

另據不完全統計,在法輪功遭受迫害的五年中,超過10萬人被非法拘留審查,至少25000人被非法判刑投入監獄和勞教所,數千人被強制性投入精神病院迫害,被非法勞教的人數超過10萬人,大批法輪功學員被綁架到各地“洗腦班”遭受精神折磨,更多人受到所謂“執法人員”的毒打、體罰和經濟敲詐。而據中國官方2001年底內部統計,至少1600名法輪功學員被迫害致死。

試想,如果沒有強令性政策、從上到下的執行機構、涉及利益的推行手段和製造仇恨的欺騙宣傳,在中國“上有政策、下有對策”的社會大環境下,如何能造成對幾千萬好人的殘酷迫害波及到整個中國並如此殘暴呢?

*及時收集更多的迫害物證

“610”由江澤民一手創建,其迫害法輪功的許多密令如“名譽上搞臭、經濟上截斷、肉體上消滅”、“不查身源、直接火化”、“打死算自殺”等均通過「610」下達。「610」頭子羅幹在全國範圍多次指示“嚴打”法輪功,並親自到各地部署指揮、監控迫害的具體實施。五年來,上級“610”一直都在用“口頭傳達”、“原文回收”等手法銷毀迫害證據。

然而,幾千萬遭受迫害的法輪功學員及親友親身遭受的迫害,如何能被銷毀?累累的罪證如何能銷毀?!望更多的大法弟子和明白真象的人們積極配合明慧“物證收集委員會”,及時收集、妥善保存關於迫害的實物證據,並儘量找到安全可靠的方法將實物證據遞達明慧網。一切參與迫害的罪犯,最終都將被送上法律、道義、人心和歷史的審判台。

當日後一篇文章: 江氏集團濫用精神病院 法輪功學員受摧殘致死致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