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網2004年6月14日】煙台市芝罘區大法弟子賀秀玲於2003年9月1日被綁架進洗腦班,遭酷刑折磨。2004年3月4日被送進醫院,被強行手術導致死亡。
賀秀玲,女,52歲,住址煙台市芝罘區福源路203-9,原籍山東省文登市宋村鎮渠格村人。因修煉法輪功,按“真善忍”做好人,於2003年9月1日被煙台市公安局芝罘區分局610歹徒綁架到煙台洗腦班強行洗腦,因不放棄修煉大法,被以所謂“利用X教組織破壞法律實施”為藉口非法關押在煙台市芝罘區看守所,其間因拒絕放棄修煉法輪功而遭到惡徒酷刑折磨致疾。 2004年3月4日以610頭目李X及看守所頭目張X為首,將賀秀玲送進煙台市毓璜頂醫院,賀秀玲拒絕藥物注射,610、看守所與醫院串通一氣,強行給她注射藥物,做手術腰穿刺,導致賀秀玲死亡,這一切違法行為都沒有通知家屬。 賀秀玲的遺體至今仍存放在煙台殯儀館,無人過問,家人申訴無門。 在此強烈呼籲國際正義人士、人權機構、政府組織、醫學界人士等來煙台實地調查,澄清這不白之冤,幫助譴責制止江氏集團對無辜百姓的殘酷虐殺,將江澤民及其追隨者繩之以法,還正義、公道於天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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