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網2004年6月13日】我是1998年7月開始修煉法輪大法的。得法後,去掉了幾十年來的勞傷、關節炎、即將癱瘓的病態;去掉了曾在八十年代在市一醫院做過腦電圖左頭部血少,有時跟不上造成頭腦瞬間失靈;去掉了我左手臂硬實不知不覺消失了等等病痛。 修煉法輪功五年來我沒吃過一粒藥,是因為我沒病了。我又體會到了沒有病痛的感覺了,慈悲的師父,淨化了我的身體,大法的法理寬容了我的胸懷。漸漸的,我悟到了宇宙的法理──「真、善、忍」才是衡量好、壞人的標準,這才是我們終生尋找的永恆真理。我真正悟到了、體會到了法輪大法好,法輪大法才是真正的正法。 可是1999年7.20江××一夥說假話騙人、誣陷大法。我不能只受益而不付出,那是不符合宇宙的法理。有一次我去發真象資料,被一位中年婦女看見了,我看見她去派出所去舉報。我當時還有二十份真象資料,我加快腳步橫過馬路將真象資料發完,即往回走。這時前面迎面射來很強的燈光,我將最後一份資料放到電話亭裏,沒等我上馬路,兩部警車擋在我面前。此時我身上的真象資料都發完了,我心不跳,面不改色,甚麼都不怕,穩穩的從兩車中間走過,安全回家。 還有一次我在放真象資料時被屋邊樹蔭下一男子發現,他高聲大叫「你放法輪功傳單。」拖著我要到派出所去,接著又來了十幾個打工的。其中有人說抓到了法輪功人員有幾百塊錢獎金,說甚麼的都有。我一邊向他們講清真象,一邊心裏提醒自己不要怕。我要離開,那個男的拖住我不讓我走。這時從人群中走出來一位中年男子,他拍著拖住我的人的肩膀,把他推進房裏。我悟到,在危難關頭師父保護了我。 在證實法中,我要做好三件事,走好每一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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