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網2004年6月10日】我叫盧興,女,67歲,廣西北流市新圩鎮六旺村人,96年開始修煉法輪大法,按「真、善、忍」做好人,自修煉後身體健康,心情愉快,受益非淺。 1999年7月20日後,法輪功學員被江澤民流氓集團誣蔑迫害,特別是看到中央電視台、及上北流電視台的人,講的話完全是栽贓陷害法輪功。我因向受謊言矇蔽的世人揭露法輪功學員被迫害的真象,被公安局安排的二五仔(不務正業的人)及610頭目黃標跟蹤,曾三次被非法抄家,六次被非法關押。 每次都是一科惡警黃遠新、何啟華、梁文照以及610頭目黃標帶人非法抄我的家,強行沒收我的私人財產,前後累計:影碟機一台、雙卡及單卡收錄機各一台、耳機2隻、坐墊十多塊、人民幣60多元。 每次被他們非法抄家之後,他們都以「窩藏法輪功」的罪名恐嚇,威脅屋主,不准再租房給我們住,迫得我與丈夫不得不四處搬家。就是近十幾天,我上街偶爾與熟人講話,被一科惡警邱瑞清看到,她接著就打電話找我兒子廠(北流市金達廠)的領導,要兒子講出我住在哪裏?簡直完全控制了我的人身自由。 我於2000年12月到廣西桂平講真象,被關在桂平西山派出所1天1夜,同時被沒收700元人民幣;後被轉到桂平看守所、在沒有任何證據的情況下,是廣西北流市一科惡警黃遠新、邱瑞清搞莫須有的材料送到桂平,判我勞教二年半。 我的丈夫,梁金發,70歲,96年開始修煉法輪大法,被非法關押3次。在2001年1月份的某天晚上剛收攤(為了生計,擺點小賣買)回到北流市東門口,被一科惡警盧雨高開車帶人圍追堵截。強行被抓到公安局,用刑訊逼供,惡警每小時輪班1次,日夜審問了2天2夜,不讓睡覺然後轉到看守所,最後以:「提供法輪功場地、收藏法輪功資料」這兩項莫須有的罪名,判勞教二年,在這段時間公安局抓了人也沒有通知家屬,使得家屬四處尋找,一個多月才知道。 相關名單(廣西北流郵政編碼537400 電話區號0775): 黃遠新:家住北流市桂塘路0033號。 6236724(辦)6339392(宅)13907854890(手機) 何啟華:家住北流市大興路發哥嶺23號。 6236724(辦)6225567(宅)8865567(小靈通) 盧雨高:家住北流市龍頸路二里125號。6336095(辦)6234539(宅) 黃 標:家住北流市龍頸路二里157號。6227460、6227703(宅) 邱瑞清:家住北流市永順路四區12號 6236724(辦)6337077(宅)13978517817(手機) 北流市金達廠辦公室電話:62246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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