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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成公害 -- 德惠市警察的強盜行徑
【明慧網2004年5月31日】坐落在德惠市煙草公司對過門棟左側一單元,居住著十戶人家,他們為了個人財產的安全,在前年,他們共同集資安上了防盜門,使大家能夠放心的上班安心工作。

然而好景不長,在2004年5月16日上午7點半多鐘,突然有3個自稱警察的惡人闖進樓道,也不知他們用甚麼卑鄙手段打開的防盜門。他們鬼鬼祟祟的爬上樓,這時居住在五樓二號一位單身女子開開門抖了腳踏墊上的土,一個警察猛然衝過去把門擠住,另外兩個惡警乘機衝進屋內,各屋查看,當這家單身女子質問他們是幹甚麼的,他們不敢吱聲,這時這位女子氣憤的開始痛罵他們,他們害怕他們這種私闖民宅,擾亂公民正常生活的犯罪行為曝光,竟撒謊說:「有人舉報你煉法輪功」。然後就慌忙逃竄,其中有一個姓楊的被人認出。

這一事件的發生,這裏的居民感到極度不安,我們的生命,財產無法保證了。《憲法》第39條規定,公民的住宅不受侵犯,禁止非法搜查或非法侵入公民的住宅。在中國大陸,為甚麼這種穿著警服乾著土匪勾當的事,時時發生呢?為甚麼公民的財產安全及人身安全無法保障呢?這就是人權惡棍江××所講的「人權最佳時期」的真實體現!為甚麼公安部門不公安,人民警察禍害人民,就是因為江氏集團操縱下所謂執法機關,所謂人民警察都是貪官污吏執法犯法魚肉百姓的土匪強盜,他們才是當今社會不安定的最大隱患,直接責任者。這是廣大人民群眾不懂法律才被惡警肆意欺辱為所欲為,但是在不遠的將來,在法制健全的時候,這些人罪責難逃。公民們,拿起法律的武器,共同抵制這場對廣大民眾的迫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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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日後一篇文章: 臨朐縣610惡警惡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