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網2004年5月28日】某日進飯店吃飯,忽聽鄰桌有兩位先生敘談: 甲:老兄,昨天看焦點訪談了嗎?一個法輪功人員用毒鼠強毒死了十七個人,真慘哪! 乙:老弟,我看了,而且看得非常仔細。凡是有頭腦的人一看就知道是假的。 甲:怎麼是假的呢? 乙:我的朋友也有煉「法輪功」的,人家煉功人一開始是為了強身健體。後來又聽說只要重德修善,做一個完全為了別人的人就能治好病,就能修成佛、道、神,當時我聽了也覺得有點「迷信」。但是,真正信神的人沒有一個是壞人,因為他們相信善有善報,惡有惡報。 甲:怎樣解釋焦點訪談中陳福兆毒死十七個人的事呢? 乙:老弟,以我看來這個陳福兆是一個變了態的、陣發性精神病人,被××黨利用嫁禍於法輪功。因為像陳福兆這樣的特大殺人犯在電視鏡頭中既沒有戴手銬,又若無其事的在電視中演講,完全是一種無所謂的樣子,一個理智清醒的人能這樣嗎?以前也有幾次這樣的例子,你看到電視上所謂的法輪功人員,殺人有判刑的嗎?難道殺人犯能逍遙法外嗎? 甲:陳福兆講的殺人的原因是怎麼回事? 乙:這更荒唐可笑。修煉法輪功講究真善忍。他反而講「反修」,修煉假、惡、不忍,這不與法輪功的內容相反嗎?假若這樣的話,國內現在修煉法輪功的也得有幾千萬,要像陳福兆講的那樣,全國得死掉多少人! 甲:你這樣講,××黨太沒真事了? 乙:老弟呀,我們都是快五十歲的人了,你怎麼還這麼糊塗?××黨從產生到現在,尤其是在中國,各種媒體宣傳從來都是一張嘴,一種聲音。你查一查黨史,××黨向人民大眾承認過錯誤嗎?永遠都是偉大的,光榮的,正確的。 甲:看來法輪功是被污衊的,冤枉的。 乙:對。文化大革命期間,把國家主席劉少奇迫害死,並加上叛徒,內奸,工賊的罪名,後來又給劉少奇平反,這樣的事不是很多嗎?老弟,告訴你個「真理」:在中國,誰是「一把手」,誰的話就是「真理」,從建國至今,不都是這樣嗎?憲法規定的遊行自由,信仰自由,出版自由,結社自由等等在中國實現了多少? 甲:你說陳福兆不是煉法輪功的誰又能相信呢? 乙:我舉個例子說吧,某所名牌大學培養了千千萬萬的大學生、研究生等等,難道在這些大學生裏面出了幾個罪犯,就說這所大學不好了嗎?××黨敢把《轉法輪》這本書讓民眾去讀嗎?敢讓民眾去評辯是非嗎?人民有知情權嘛,這是法律規定,你說是吧。來,老弟,乾杯! 甲:乾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