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網2004年5月26日】鄧朝罡,男,1976年出生,在1996年中國合肥中國科技大學得法,本科畢業後,回湖南衡陽祁東捲煙廠工作。1999年6月19日到長沙參加法輪功輔導員會議,被長沙市政府抓走關了兩天,單位擔保獲釋。 為了給單位減少麻煩,1999年10月買斷工齡自謀職業,2000年元月去北京上訪,大年三十晚在北京被抓,六天後在火車上走脫。 3月16日鄧朝罡被公安局送到祁東看守所關了兩個月,其間受到了坐老虎凳、背寶劍的酷刑。2001年元月1日,他到天安門廣場打橫幅,被抓,被關在北京東城看守所。 四個半月飽受摧殘,他的十個指甲沒了,一個腳趾殘了(他不願向母親講受迫害的具體情況),後他又被送往團河勞教所勞教一年半。2002年6月獲釋。 2002年9月,鄧朝罡去深圳打工,只因煉法輪功,在辦暫住證時,被布吉派出所抓住,關了半天逃出虎口。2003年8月22日因做真象光盤,被長沙市天心區公安局抓捕,在看守所警察分三班輪流值日不讓他睡覺,在庭審時他平靜的對法官說,“真、善、忍”沒錯啊!好幾個警察發出狂吼,不准他說話。4月8日開庭,至今沒得到判決通知,仍關在看守所。 2003年8月22日前,他在中國聯通公司工作,對公司貢獻很大,本應得到8萬元獎金,聯通公司至今仍未給他。 因為鄧朝罡修煉法輪功,最近太太剛生小孩,他不能去照顧太太和孩子,而太太的工資被扣,生活艱難。請關注鄧朝罡和他的一家人的遭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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