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網2004年5月24日】曾美蓮,女,現年60歲,家住洞口縣高沙鎮雲豐村。由於家住農村,生活貧困,為撫養大7個兒女,耗盡了一生的精力。到老時,多種疾病纏身,特別是風濕、心臟病的折磨,多次致她倒床不起。真的是到只等閻王勾土的一天了。 1997年10月的一天,她有幸得大法,從此徹底改變了等死的命運:一學大法就出現了奇蹟----百病不治全消。大法讓她獲得了新生。可修煉不到兩年,大法就遭陷害。 面對電視謊言的攻擊,她在心裏暗下決心:師父呀,師父!弟子永遠緊跟您。放下生死,向邪惡討回大法公道、師父清白。因此,2000年5月29日,她與同修一起上北京證實法。她剛到天安門廣場就被惡警抓送到湖南駐京辦事處關押,一個星期後又被押回洞口縣看守所關押。因在看守所堅持煉功,被一姓許的惡警把她雙手銬在鐵門上一整天。幾天後家人花費4000元(罰款與請客)把她保了出來。6月29日,她再次進京。並發誓要證實了法才回家。這次,她果然如願的在天安門廣場打了坐,又與警察講了真象後安全返回。 2000年11月,她因散發真象傳單被惡警劉水光綁架關押在一間尚未修建好的小空房子裏(長不足7尺,寬不到5尺,四面牆壁流水,地上全是積水)一天一晚,也就是讓她在積水中站了一天一晚。後又被送到縣看守所關押了將近一年時間。期間轉換了3次監牢。惡人採用種種手段折磨她,強迫她與師父,與大法「決裂」。惡人沒達目地,最後非法判了她2年勞教。送株洲勞教所檢查後,勞教所不收。惡人把她帶回來又關了一段時間,還向她家人敲詐錢財。 2001年8月,她與同修到外縣(武崗荊竹)發真象傳單,後一同修被抓後供出。武崗縣惡警追到廣東她兒子家(當時她住在廣東兒子家裏)將她抓進賓館關押審訊了兩天兩夜。後兒子花4000多元請客將她保了出來。 2002年4月,她與同修一起看天安門自焚真象片被高沙鎮派出所教導員謝正華綁架到派出所銬在窗子上,逼其交出真象光盤。逼供不出,第二天就把她送進洞口縣看守所關押。到看守所她一坐下來發正念、煉功,所長楊滿玉就惡狠狠的罵她:曾美蓮,不准煉功,再煉就扣飯(不給飯吃)。這樣,在看守所關押了8天,她被扣飯8天,餓瘦得只剩下一張皮包骨了,惡警就讓她女兒把她接回家。 2002年11月一天晚上12點多鐘,高沙鎮惡警謝正華以中央要開16大為由再次將老人從家中綁架關押到縣看守所3個多月,並被敲詐8000多元。嚴寒的大雪天,看守所讓老年大法弟子喝、用雪(冰)水。 2003年9月1日,她和一同修在路上散步,被高沙鎮派出所惡警陷害發傳單遭綁架,並被強行搜身,搶走她的手錶與鑰匙,又遭非法到抄家。在沒抄到傳單的情況下仍堅持把她送縣看守所關押了8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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