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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肅天水市惡警謾罵逼供、敲詐勒索
文/甘肅省大法學員
【明慧網2004年5月16日】我是甘肅省天水市一名大法弟子,於2003年4月5日在向當地民眾講真相的過程中,被天水市秦城區公安分局政保股的惡警跟蹤,最後綁架至皂郊派出所進行非法審問。所謂的審問其實就是警察在沒有任何違法根據的情況下對我的一通謾罵逼供。在此期間,我只是正念對待,不理會他們的任何要求。

為此,市公安局長史居平惱羞成怒,把我押送到秦城公安分局繼續謾罵逼供。史居平最後氣急敗壞的下令把我銬在政法大樓內一幢平房小院內的柱子上。這樣我被銬了五天五夜。在銬的過程中,警察不讓我上廁所、睡覺。

從被抓那天起,為抗議非法關押迫害,我一直在絕食。由於逼供不出他們想要得到的東西,公安局長罵我沒人性,同時又告訴那些惡警:「不要給她吃喝,不要讓她拉屎撒尿,一直銬著,死了讓她老爺(丈夫)拉出去一扔。」

最後把我強行關押到呂二溝看守所。在看守所,秦城公安分局政保股的惡警經常來這裏提審。參與的有:政保股股長裴貴林,惡警董全子、張保勇、楊永周等人。他們採用誘騙、挑撥離間、威脅、欺詐等手段進行逼問。

當時,由於自己正念不足,用人的觀念衡量這個問題,心想為減輕其他同修的負擔,就承認全部是自己幹的,結果被邪惡鑽了空子,導致另外兩名同修被抓,遭受迫害。且讓他們知道了部份資料的來源。

在審問我時,不管他們怎麼對待我,我始終善意的向他們不斷的講真相。他們說:「拿人家錢就替人家幹事。」

我說:「你們想過嗎?為啥給你們加薪,其實就是江××在利用你們害人害己。」

他們還說:「只要人家給錢,別的不管那麼多。」

在看守所以後的幾次提審都沒有結果。他們還是不死心,就威脅我說,不寫東西(指保證書之類的)是不會放我出去的,而且還要判勞教、判刑等等。

面對邪惡的迫害我不動心,並明確告訴他們這是徒勞的,是違法的。我向他們不斷的講真相,勸他們善待大法和大法弟子,否則,將會得到毀滅性的結果。他們幾次逼我寫保證,都被我當場拒絕。他們就採用欺騙手段,背著我給我丈夫施加壓力,利用親情,逼他代我寫了保證。當他們告知我時,我立刻嚴正表明了我的態度,不承認任何人代寫的任何不符合大法的東西。也就這樣在無任何結果中不了了之。

這次迫害歷時3個半月,家裏人被公安強行罰款5000元,我丈夫因此驚嚇而臥床不起。這些公安警察為了錢,不要道德,不要良心,啥壞事都敢幹。

當日前一篇文章: 九江市馬家壟勞教所和公安局一科對法輪功學員的迫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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