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網2004年5月15日】在大陸某網站上看到一篇誹謗大法的文章。是署名王進東所寫的。這篇文章中有幾處破綻,個人覺得揭露出來,讓世人更明白自焚案的虛假和喉舌媒體的造假本質。 破綻1:文章中說:「下午2點半左右,我把手中早已準備好的單面刀片隔著毛衣把瓶子劃破了,丟下刀片後拿出打火機。這時附近的警察快步向我走來,在和他們距離10步時,我按下打火機,頃刻間大火把我淹沒了,我已沒時間大盤就單盤坐下,空氣在大火的帶動下發出呼呼響聲,我透不過氣來,心裏卻很清楚目的就要實現了。這時不知警察用甚麼東西往我身上撲,我兩次拒絕為我滅火,一會兒又有人用滅火器噴,火熄滅了。我大失所望,站起來大聲喊到:‘真、善、忍是宇宙大法,是世人必尊之法,師父是宇宙主佛。’」 破解:從大陸中央電視台播出的自焚影片中,大家清楚看到王進東是坐著喊口號而不是「站起來大聲喊到」。 破綻2:「2001年2月中下旬,我的傷處在醫生們的精心治療下恢復得很快,有關方面決定把我送到積水潭醫院做面部植皮手術,10多天後紗布被去掉,醫院領導和醫生們為手術的成功效果而高興。為了怕我寂寞醫生、護士們專門為我配了電視機,一位老護士還把剛從冰箱裏取出來的西瓜給我吃。讓我感動得直流淚。」 破解:「2001年2月中下旬」北京還是嚴寒的天氣哪,誰能買到西瓜呢,盛產西瓜的南方也要5、6月以後才有西瓜呀!簡直是把老百姓當傻瓜對待呀。 破綻三:11月11日,「我所在的九監區李監區長和我談心,態度和藹,平易近人。」 破解:經電話查證:有兩個鄭州監獄,都無九監區。 由此篇文章可以推斷自焚案根本就是造假的,所有和自焚案有關的報導和自述也都是媒體造假的。 一般的造假都要負法律上的責任,而這篇在網絡及各大媒體發表的造假文章,所有參與者更應該被繩之以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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