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網2004年5月11日】2004年4月21日下午2點30分左右,遼寧葫蘆島市大法弟子李明豔在路邊一個電話亭打電話,之後在離開電話亭不足百米時,被一名年約20多歲的男子抓住肩膀:「站住!配合我們一下」。這時,李明豔問:「我配合你甚麼,你是幹甚麼的?」年輕男子蠻橫道:「我是公安!」說著就要強行抓人。「請問我犯甚麼法了抓我?」李明豔質問道。年輕男子無話可說,這時又過來7、8個不明身份的男子,他們不由分說摁住她,強行用銬子將其雙手反銬在背後,再用一件上衣將李的頭捂住,強行塞入一輛白色轎車內。對著一群惡人的粗劣綁架,李明豔高聲質問綁架者:「你們憑甚麼抓人?……」聲音傳向圍觀群眾。 桌上的電腦和打印機被抄走 | 地上一些被翻亂的東西 |
轎車馬上不顧一切衝出現場,車開到了一個地方停下了,這時由兩個男子架起李明豔直奔一個房間裏,綁架者這才將蒙在李明豔頭上的衣服揭掉,之後幾個綁匪又開始強行搜身,把李明豔身上攜帶的1300元錢、手機、傳呼機、鑰匙和電話本等東西一一搶去。在面對這群無理綁架、強搶民財的綁匪,李明豔堅持要問:「你們到底是甚麼人?幹甚麼的?」最後一個看起來有50多歲的男者吩咐身邊的一個年輕人拿出證件叫李看,上面顯現的單位是葫蘆島市安全局,名叫齊建明。隨後他們又分別找來葫蘆島市國保大隊(王隊長)和連山區國保大隊的人,來辨認李,從而得知李明豔的身份。幾小時後李被連山國保大隊的人帶走,臨走時,李明豔突然發現自己原來是在葫蘆島市新區的某一個賓館內。李明豔被帶到國保大隊後被銬在一長凳子上,直到晚上約8、9點鐘,又被連山區錦郊鄉派出所帶走。第二天早上(22日)整7點,錦郊鄉派出所副所長李雅潔(女)、幹警王岩及另一協勤奉命將李明豔送往馬三家勞教三年(早在2003年8月李明豔已被錦郊鄉派出所非法教養三年)。 最後,李明豔在馬三家教養院(一大隊三分隊)13天未進食水的情況下,經檢查身體發現血壓不正常,膽囊內大量結石,有生命危險,就因此馬三家脅迫李明豔親屬交5000元押金,為李明豔「放假」1個月進行 「院外治療」。 就在李明豔被綁架的當天晚上,其住所也同時被抄,總價值5000元左右的電腦和打印機被掠,一張1萬多元的存款摺被盜,家中的大法書籍和師父法像也同樣被搜走。 相關部門、責任人電話(區號0429): 葫蘆島市國安局位於葫蘆島龍灣新區 辦公室: 3113154 值班室: 3113161 郵編:125000 葫蘆島連山區國保大隊長張俊生:2160442 (辦)3128366(宅)13704291651 教導員於貴秋:2160442 (辦) 2125982(宅)13904290368 副大隊長劉士軍:2160442 (辦)2130156 (宅) 13998965500 科員陳鳳良:2154204 (宅)13998944238 科員劉興城:2124644(宅)13050978864 科員閆偉光 : 2160978(宅) 13709894283 科員張久良: 13942948855 科員張九齡: 2601088(宅) 13050980088 科員金永祥: 2124241 (宅)13009285557 科員趙連雙:4401493(宅)13842948003 科員楊荔鈞:8230885(宅) 13704290855 連山區錦郊鄉派出所 所長陸景良:2602542(辦)3905111(宅)13309895518 教導員王朝輝:2602537(辦)3128589 (宅)130199985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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