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網2004年4月7日】我是河北涿鹿縣修煉法輪大法的一農民。1999年7.20後,多次遭到邪惡之徒的迫害。現口述記下來,供起訴惡首迫害大陸人民的罪證之一。 一、遭綁架 2002年除夕10點多鐘,我們鄉派出所姓謝的所長和鄉警張志委,突然闖到我家。問我:“你出去沒有?鄉門口的標語是你貼的嗎?”我說:“大法弟子遍天下,為啥就說俺貼的?”隨後他們就翻箱倒櫃地在我家翻騰起來。抄走兩本大法書,又逼我去大隊。 路上邪惡之徒問我甚麼時候煉的法輪功?為甚麼煉?我說,身體不好才煉的,自從煉功後身體就好了。在鄉派出所,邪惡強迫我寫甚麼,我不寫。他們寫好了讓我按手印,我不按,我就發正念。惡警打了我一下,嘴裏還不停地罵。兩個惡警抓住我的手就往開掰,掰了一頓掰不開,一個惡警說:“比×××還堅強!”最後硬拽著我的手,用手指的側面只摁了一下印泥。手印沒摁成,邪惡之徒就強行給我戴上了手銬,連夜把我送到縣看守所。一進看守所先搜身,把身上的所有東西都掏出來。又問我叫甚麼名字。我說:“一粒子”。他們很吃驚,其中一個說:就寫“成人”吧。就這樣,在別人團團圓圓過大年的時候,我被非法關押了半個月。我家裏很困難,卻讓被勒索300多元錢。 二、遭關押 同年4月5-6日,本村的劉敏、單正祿、勾桂江,三番五次以要身份證為藉口到我家裏,讓我去村委會。當時我想身份證沒啥,就送到村委會,丈夫隨後跟了來。村委會一夥惡徒把我和丈夫各關一屋,逼問我還煉不煉法輪功。我說:“這麼好的功為啥不煉?”丈夫在另一屋裏被姓謝的打了兩個耳光,又遭到百般羞辱。並逼我丈夫隨他們去搜我家。李萬林和姓謝的所長強行搜走了我放大法書籍的箱子。邪惡之徒把有大法書籍當成有罪,氣急敗壞地衝我來了,連打帶推把我和丈夫拖到車上,用手銬銬在一起。在車上,姓張的副所長問:你們甚麼時候買的書?丈夫說:“傳功的時候。”姓張的說:“××的,你看是哪時出的?”說著拿書就打我丈夫。到了鄉里他們把我們各關一屋。他們將大法書翻了一遍,叫我簽字,說明書是我的。我想書是我的,就簽了字。當天下午,把我送到了縣看守所,威脅我丈夫要5000元錢。丈夫被逼無奈,只好把我家剛貸款買的一群羊(37隻)都賣了。買時花了14000元,因為急賣,只賣了5800元,給了邪惡之徒5000元。 在看守所,我和同修受盡了折磨。一天,姓李的副所長見我發正念,上來就用腳踢我。一次同修在牆上刻了一段經文。姓邢的幹警(趙家蓬人)就挨個搜同修的身,逼問誰刻的。同修許××說:“是我。”飯後,惡人用獄門的鑰匙挨個的打。一惡警打我的手,叫我靠牆站,我不配合,就用力打我。我大聲喊:“共產黨還打人哩!”惡警楞住了。姓李的副所長惡狠狠地叫到:“你再喊呀!”上來就把我的胳膊反背起來,扭到辦公室。我和姓許的同修不計較他們的粗暴,堅持給他們講真象。 一天早上,不知甚麼單位的人來照相,叫我們每人掛個牌子,上面都寫著誹謗大法的話。我說,你們把牌子上的字改成“真善忍”,我就掛。他們說,這不砸了我們的飯碗嗎?當天沒照成。第二天又叫照“身高相”。來的人說,照相的人明天要去做手術,就配合一下吧。我想:他多可憐呀!我便和照相的人出去。邊走邊說,你看我們煉功人沒病,你們不煉功有病。走到大門口,我大聲喊:“法輪大法好!”一連喊了五遍。第二天,姓邢的幹警不知是嚇唬,還是真的,說:昨天是誰喊的口號,差點叫武警開了槍。 後來,我們全體同修悟到,不能讓邪惡這樣無休止地迫害。開始集體絕食。邪惡們恐慌了,氣急敗壞地把同修分散隔離。絕食的第8天上午,惡人把絕食的同修一個個從床上摔到地上,晚上把我和另一同修送回鄉里。 鄉里姓朱的書記和醫生勸我吃飯,“轉化”我。我不但沒吃,反而給他們弘法。有一人問朱:“朱書記,轉化了沒有?”朱說:“差點讓她把我轉化了。”後來七八個人摁住我輸液,我掙扎著不輸,其中一個鄉警臉都青了。第二天,他們又用大絞繩把我捆在床上,強行給我灌食,還有人給照相。第三天,用繃帶將我綁到床上給我灌食。這時家人前來探望,還是不叫給我解繃帶。第四天,他們讓村長把我接回家,回家後一直還雇人蹲坑來看著我。為迫害這群好人,他們花費了多少人民的血汗錢呀!這次被非法關押了28天。 三、被非法判勞教 沒過幾個月,邪惡對我開始更兇惡的迫害,把我直接送到高陽勞教所。當天對我進行了身體檢查,判我兩年勞教。邪惡之徒將我關押在嚴管班,開始讓我們背守則,同時拳打腳踢上刑罰。他們七八個人一起上,用毛巾塞住我的嘴,不讓我喊出聲,然後用電棍電擊我的嘴部、腹部、陰部。逼我在“三書”上簽字。我不簽。後來進來一個姓葉的隊長,問我為啥來的。我說因為煉功。他說:“這裏哪有煉功的,我聽說來了一個××的。”說著掄起胳膊狠狠地打了我一個耳光。邪惡之徒用力太狠,把我打得頭昏眼花,一陣耳鳴(至今還時常耳鳴)。第二天,張燕燕把我叫出來,讓邪悟的人給我灌輸邪悟的東西。由於自己學法不深,接受了邪悟的東西。在邪惡的誘騙下寫了“四書”,成了修煉道路上的污點。 邪惡之徒不敢見人的事情體現在方方面面。在“學習班”上,除了用邪惡的東西洗腦外,還讓我們像奴隸一樣幹活。一次在炮廠、帽廠幹完活正回去吃午飯。說有檢查的來了。邪惡之徒趕快把我們隱藏起來,等檢查的走了,才讓我們吃飯。還有一次,說檢查的又來了。姓馬的隊長讓我們說假話:“要有人問你們過節和平時伙食有肉沒,你們就說有;問有人打你們沒有,你們就說沒有。” 11月底的一天下午,邪惡之徒出污衊大法的考試題叫我們答。因為我不配合,當天晚上,張燕燕和姓段的兩個人把我拉到辦公室,足足打了一個多小時。第二天,張燕燕還讓我向姓段的隊長認錯、賠不是,接著答卷。我不配合。邪惡對我又是一頓毒打。打得我嘴張不開,不能吃飯,身體直哆嗦。強行給我輸液兩天,直到傷痛有所好轉,才放我回家。 另:我被邪惡非法在高陽勞教期間,家人曾去探望,因不明真象,被迫寫了褻瀆大法的話,在此,我的家人聲明作廢。 [編者注]署名的嚴正聲明將歸類發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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