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將逮捕證、搜查證撕毀
【明慧網2004年4月5日】2004年3月17日上午,幾名警察突然闖入楊同修家中,拿出逮捕證、搜查證,要帶走楊同修。楊同修堅定地否定這一切。將逮捕證、搜查證撕毀。一警察說:“你這是犯罪。”楊同修說:“是你們在犯罪!”又把撕毀的兩證碎片撿起來,說:“江澤民都被起訴了,我要起訴你們對我的迫害,這就是證據。”

警察見楊同修家擺放著師父的法像和真相光盤,想搶走。楊同修一把抱住那個姓劉警察的腿,正言說道:“你們不能拿走我師父的法像!”接著喊:“師父救我!”姓劉的警察一聽,渾身開始哆嗦,忙說不拿了。

另一個警察把師父的法像放到屋外窗台上。楊同修對他說:“你從哪裏拿的就送回那裏。”那個警察乖乖將師父的法像放回原處,又說:“我拿一個光盤看看,行不行?”楊同修說:“你拿著看就行。”另一個警察也要了一張光盤。他們說,今天不帶你走了。於是他們離開了楊同修的家。楊同修在師父的呵護下,正念制止了邪惡。

當日前一篇文章: 給向明慧投稿的同修的一點建議
當日後一篇文章: 走好自己該走的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