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長春市朝陽溝勞教所超期劫持大法弟子李偉
【明慧網2004年4月5日】李偉,男,37歲,2002年3月14日被長春市公安局朝陽分局非法綁架,送朝陽溝勞教所勞教兩年,2004年3月14日應獲釋,但現在仍被非法關押在二大隊。

李偉在這兩年期間,因為堅持自己的信仰,在勞教所歷次迫害法輪功的惡行中屢遭迫害。剛進勞教所就趕上第一次所謂的“攻堅戰”,李偉被打的面部都是青黑色。在02年第二次所謂的“攻堅戰”中又被打成面部黑紫腫脹變形。2003年上半年,李偉被折騰得面黃肌瘦,已經吃不下飯菜。身體狀況極度惡化。

2004年3月14日李偉應獲得自由,但勞教所擅自扣分,也即是延長關押時間;扣分名義上是遵照勞教制度,但已經完全變為管教肆意報復法輪功學員的工具,管教加分後報教育科,相互勾結。

李偉家屬找到610時,被610告之拿5000元,否則不予釋放。李偉家屬說上有老,下有小,無法承擔。李偉現仍未獲釋。

呼籲全世界善良的人們共同關注李偉及其家屬的遭遇,讓李偉早日獲得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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