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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州管城分局閻玉平、李建平等惡警綁架多名法輪功學員
文/正義的知情者
【明慧網2004年4月5日】2003年6月以來,河南省鄭州市管城公安分局政保科閻玉平、李建平等惡警以印發法輪功真相資料為由,在管城區、金水區、上街區、邙山區、中原區等地大肆抓捕法輪功學員,被抓的法輪功學員有權培建、申豔麗、李慧珍、牛同琴、戴玉鳳、谷宏浩、豐彩琴、范慰煌等十多人。閻玉平、李建平等惡警借審訊之機對這些法輪功學員實施了慘無人道的酷刑。連續幾天不讓吃飯、睡覺,輪番實施上繩、電擊、打耳光和“烤全羊”野蠻摧殘。這些被抓的法輪功學員從二十歲到五、六十歲都有,她們都是好人,她們自從修煉法輪功以後身心健康、待人寬容,並且更加努力的工作,從不參與任何政治活動,更不會搞貪污腐敗。就是因為要為法輪功說句公道話,澄清一些事實,因而就被抓、被打、被非法關押。這究竟還有沒有天理王法?

管城公安分局政保科的惡警利用辦案的機會敲詐勒索,竟赤裸裸的對被抓的法輪功學員說:“我們辦案,人家的家裏都有人跑(註﹕這裏的“跑”是指送錢送禮),就連殺人犯的家裏也跑,你們法輪功也不例外,誰家不來跑,我就叫她妻離子散。”請大家看看這些披著人民警察外衣的惡棍是多麼的貪婪、醜陋,讓這樣的人當警察,他們怎麼能真心維護人民群眾的利益?

至今為止,這些被非法抓捕的法輪功學員還一直被無理關押,管城公安分局捏造了一個所謂的“利用××組織破壞法律實施”,這個罪名實在是荒唐,我們都知道修煉法輪功的人以前都是在街頭自願去參加煉功的,來去自由,從來沒聽說過哪一個人要填表參加,也沒聽說過有甚麼組織紀律、甚麼宗旨綱領,所以何來“組織”一說?!再說“破壞法律實施”,中國哪有通過全國人大制定的有關制止法輪功的法律??為了澄清事實,她們印發了幾張說明法輪功真相的資料又沒有破壞社會秩序,絲毫不危害他人的利益,到底破壞了哪個法律的實施??真是欲加之罪,何患無辭!

我們對於這些好人無故遭到如此殘酷的折磨深表同情,我們不能再保持沉默了,我們強烈呼籲管城公安分局儘快釋放這些被無理關押的好人,我們希望所有有正義感和同情心的同胞們關心一下那些被非法關押和受盡酷刑的法輪功學員,強烈譴責那些披著人民警察外衣的惡棍們的醜惡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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