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網2004年4月29日】在黑龍江省安達市網通實業公司工作了20多年的趙忠玉因煉法輪功,被非法關押、勞教,被非法開除公職。下面是趙忠玉的自述。 2000年10月2日,我因煉法輪功,被610辦公室劉英山和派出所抓到看守所,劉英山把我關入警犬基地的狗籠子裏,在我絕食抗議後才把我放出來,又送到拘留所。 我的家人為了把我救出來,四處奔波,花了很多錢才同意放人。但必須單位領導擔保。我愛人到我單位原黑龍江省安達市郵電局,現中國網通實業公司協商,當時局長劉文祥不同意擔保,最後同意讓我調出此單位,一個月不調出自動除名,劉局長才同意簽字。 2001年我去北京上訪被抓後,市裏通知單位領導去北京帶人,單位領導把我帶回後送到看守所。為反迫害,我開始絕食。被勞教一年,送往齊市勞教所。因身體太虛弱沒被劫持走,又回到安達看守所。我第二次絕食八天時,出現心律過速,低壓40,體重80多斤。他們怕出現生命危險,承擔責任,把我送到醫院用藥。後來我被劫持到齊齊哈爾雙合勞教所,被強行洗腦迫害。到解教時,單位領導和派出所片警還有家人一起把我接回家。 回到家後,朋友告訴我煉法輪功不准開除公職,上邊有文件(058號)。我去找單位領導上班,劉文祥讓我到檔案室找張寶水,我找到張,他說檔案沒有了,你去問局長。我去問局長,他說檔案撕了。我又找勞動局去問此事,他們說領導沒權力撕檔案,那是執法犯法。我再去找單位領導,局長開始推托不給解決。 為了維持生活我找了一個臨時活。一年後,我又到單位找局長,他讓我到人事那找一個叫修曉紅的。我向修說明情況,她說你怎麼不早點找呢,你的工作被別人頂了,她也往綏化反映了。我說你應該告訴他們我是煉法輪功被開除的,要求上班恢復公職。我問為甚麼讓別人頂我的名?我20多年的工齡就沒了嗎?又等了幾天後,我又找到局長,我把關於修曉紅的話對他說了。當時局長生氣的說,你願意上哪告就上哪告去。我說文件你都看了不准開除,他說「我不識字。」 單位:黑龍江省安達市網通實業公司 劉文祥:手機:13904650999 單位:0455-7238888;宅電:0455-7223699 小靈通:89646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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