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網2004年4月25日】我是四川省眉山市大法弟子,97年得大法。在修煉前,多種病痛折磨著我:乳腺增生、20多年的乙肝、子宮病變等,醫生說容易轉化成癌症,難得治得好了。煉功後,我所有的病都好了,並按大法的要求做好人,受到家人和鄰居的交口稱讚,是法輪大法救了我! 1999年7月22日,我因和功友到省政府想為大法說句公道話,還沒等開口就被公安抓走,並送回眉山,非法關在拘留所,被非法拘留了7天。 2000年7月的一天,我因到眉山城講真相,又被抓到東坡鎮派出所,東坡區公安分局國保大隊長費光樹把我的手都打青了。同行的功友和我因不報名字、不報地址,遭受警察氣急敗壞地毒打,還又是扯女同志的頭髮,又是打大家的耳光,每個大法弟子的臉都打紅了。這次,我又被拘留了10天。在拘留所裏,我們煉功、背《洪吟》,警察惡毒地罵我們,並威脅說送勞教。 2002年1月,我因發真相資料的事被惡警知道了,他們又抄了我的家,強行將我帶到公安局,並要罰款7000元,最後看家裏實在太窮,就勒索了家屬2000元錢。他們還給我愛人施加壓力,讓他寫保證書,監視我的行動,不准我學法煉功。他們還威脅說,如果我再煉功,就讓我的娃兒連書都讀不成。 這以後,派出所惡警經常來我家騷擾,看我是否還在煉功,看我是否在家,我家的電話也一直被監聽。這種非人的生活使我愛人精神幾近崩潰,逼我放棄。好端端的一個家被搞成了這樣,江澤民一夥人罪不可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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