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網2004年4月25日】我是95年得法的大法弟子,在正法路上走得彎彎曲曲,但堅定修煉法輪大法是我一生的選擇。 我於2000年12月26日到北京正法,被天安門便衣非法抓捕,被我縣公安局以「擾亂社會治安」為由非法拘留15天後放回。在那黑雲壓城、邪惡猖獗的日子裏,受江澤民邪惡集團毒害的縣委書記親自點名開除我的公職,我所在單位的領導集體開會研究,是否開除。他們是常人,但他們也有善念,他們親眼目睹大法弟子在工作中的表現。於是他們找到縣委書記向縣委書記說情,保證作好工作,暫時不要開除。 一波未平,一波又起。「天安門自焚案」毒害了多少世人啊。這時單位領導輪番找我談話,要我放棄修煉。每次談話我都以善心講真象,告訴他們自焚的不是大法弟子,師父告訴我們不能殺生,自殺是有罪的;師父要求我們做一個好人,更好的人;用歷史上發生的事件,判斷今天所發生的這場迫害;告訴他們我煉功強身健體,道德昇華。那位領導最後只好說,人各有志吧。 2001年6月27日,縣610辦公室的人找我談話,想要洗腦「轉化」我。當我見到他們後,調整心態,立即發正念。我首先說,我們要以誠相待。我真心的和他們談我修煉的體會,法輪功祛病健身的效果。常人信神的底線很低,我告訴他們,我煉功強身健體做好人,沒有影響工作,沒有影響任何人,我們也不參與政治,誰的權力也不要。 在大法弟子的正念作用下,近兩個小時的一問一答的談話很平靜,使他們的內心明白。 在這邪惡最猖獗的日子裏,人變異的思想,名利心的指使,邪惡之首給各級政府的壓力,使一些善良的人們敢怒不敢言,也使一些人為了保全自己的利益而參與迫害。單位領導看我修大法堅定不移,不可能被所謂的「轉化」,便採取了經濟上的迫害,罰款8000元(在我不知道的情況下,家屬交的),扣發22個月的獎金、福利、部份工資,共計2萬餘元。 我通過學法對照自己,做好本職工作,在工作環境中向同事講真象,讓常人逐漸的理解我們。改變自己周圍的環境,有的同事主動向我要真象資料,在家裏得到丈夫和女兒的默默支持。讓更多的人知道真象,救度世人是我們大法弟子的願望。正念正行,堅定實修,做好大法弟子應該做的事。 點滴體會,敬請同修慈悲指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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