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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阜陽捲煙廠威脅職工簽非法合同並抓捕一人
【明慧網2004年4月23日】安徽省阜陽捲煙廠在2004年元月份制定的《安全生產負責承包合同書》中有一條:「不准煉法輪功、不准進北京上訪」的所謂規定,並要求阜陽捲煙廠的每個職工都必須簽訂此合同書。

捲煙材料廠非法抓捕拒簽合同的法輪功學員

阜陽捲煙廠的附屬小廠──捲煙材料廠的幹部,依據總廠違反憲法的所謂規定,要求每個職工都必須簽訂此合同書,否則作下崗處理。廠領導這種違反憲法、侵犯人權的做法令職工非常反感。職工們都說這是「賣身契」。因為簽訂這樣的合同書,就意味著職工許多法定的基本權利被非法剝奪。

捲煙材料廠的職工大法弟子楊永明,因拒絕簽訂此合同書,被廠長李平、書記陳勇上報到總廠。總廠廠長張會廷、工會主席湯福華、保衛科長姜鳳章等不法人員,與阜陽市穎河東路派出所副所長劉頂臣等惡警串通一氣,到楊永明家中強行搜查,後又把楊永明綁架到派出所關押兩天。然後又將他強行送到阜陽市拘留所非法關押15天。在非法關押期間,不法人員還多次對楊永明和他的家人進行恐嚇。

2004年4月10日晚上,安徽省阜陽捲煙廠內部有線電視台還播放了污衊、誹謗大法的電視片。影響非常不好,毒害了許多不明真相的人。有消息說這是根據廠部領導的安排播放的。

捲煙廠社區居委會毒害孩子、非法監視法輪功學員

2004年2月24日,阜陽捲煙廠社區居委會在名利驅使下,伙同阜陽市向陽社區所謂的「×教宣講團」的五個不法人員,竄到煙廠社區子弟學校,公然用江氏政治流氓集團炮製的謊言,在無知中誹謗大法,毒害著天真單純的孩子們。

2004年3月1日,阜陽捲煙廠的廠報《阜陽煙草》第四期(總第278期)的經濟版中刊登了污衊、誹謗大法的內容,文章內容是由阜陽捲煙廠社區居委會提供的。社區居民委員會還專門成立了所謂的「反×教領導小組」,組長由社區居委會主任擔任,副組長由各部門主要負責人擔任,成員由各樓組長擔任,用以監視、迫害大法弟子。

相關電話

企廠部傳真 電話 0558─2362149
網址 www.fyjyc.com.cn
阜陽捲煙總廠廠長張會廷 辦公室電話 0558─2362388
阜陽捲煙總廠工會主席湯福華 辦公室電話0558─ 2361326
阜陽捲煙總廠黨委副書記 余明清 辦公室電話0558─2361053
阜陽捲煙總廠保衛科長 姜鳳章 辦公室電話0558─ 2361958
阜陽捲煙材料廠廠長 李平 手機 13905589297
阜陽捲煙材料廠黨委書記 陳勇 手機13905587529

廠部有線電視台 電話 0558─2361199
報刊主編:杜運宏 季曉娟 經濟版責任編輯:繩章松
《阜陽煙草》報地址:安徽省阜陽城市穎河東路321號
網址 www.fyjyc.com.cn
投稿郵箱:xiangmei@fyjyc.com.cn
郵編:236020
電話 0558─2361199轉
總編室:8401
編輯部:85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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