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網2004年4月20日】我母親是1994年得法的大法弟子,得法前患有較嚴重的神經衰弱。得法後,神清氣爽,人變得開朗、大度,家務活多是她一人承擔,她也沒有怨言。 我“坐月子”期間,由於婆婆抽不出時間照顧我,我母親便主動來照顧我,我的奶水不夠,孩子很鬧人,常常弄得我和愛人焦頭爛額。這時母親又主動提出幫助我們帶孩子。從那時起,買菜、做飯、帶孩子和幹家務,全由母親一人承擔。她總是任勞任怨,並經常對我們說,我學了大法後,身體健康了,總感覺有使不完的勁,家裏的活我來幹,你們年輕人就一心一意地去上班,趁年輕,為國家多做點貢獻。 就是這樣一位善良的老人,卻在2000年6月被抓捕了。當時母親和其他六位大法學員在我家安靜祥和地學法,錦鐵派出所姓封的警察和市公安局五大隊的四五個惡警突然闖入我家,在沒有任何搜查手續的情況下強行抄家,抄走全部大法書籍,並把母親等七人帶到市公安局五大隊,其他六位大法學員分別被敲詐一千至三千元不等(沒有任何收條和收據),才把人放回。 由於是在我家學法,他們認為我母親是“帶頭人”,以“聚眾鬧事”的罪名把我母親關進了拘留所。我們一家人在孩子哭鬧著找姥姥的焦急而不安中度過了十五天。 十五天後,他們放回了母親,可是從此我家便無安寧之日了。街道的人和錦鐵派出所姓封的警察經常到我家或打電話來騷擾。 2000年7月4日,姓封的警察打電話來叫我給母親交兩千元押金。當時我擔心不交錢,他們會再次綁架我母親。為了息事寧人,我背著家人交了兩千元錢。姓封的警察給了我一張“收據”,上面有他的親筆簽字。 現在我知道,當時不應交這筆錢,這是對縱容邪惡的迫害。這張“收據”是江氏集團及其追隨者敲詐大法弟子錢財的罪證,是違法的。 在此我也呼籲所有的大法弟子的家屬一起抵制邪惡的迫害,將他們的惡行曝光,清除邪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