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網2004年4月19日】我原是安棉集團的一名職工,今年36歲。我從小體弱多病,患有肺結核、風濕病。修煉法輪大法後所有疾病一掃而光,大法給了我健康的身體,教我明白了人生的真正意義,使我脫胎換骨,做個品行高尚的人。 1999年7月,江澤民出於極度的妒忌,發起了對法輪功和法輪功學員的邪惡的迫害。我有一個強烈的願望:我要告訴政府法輪大法是正法,修煉法輪功是對國家對個人百利而無一害的。 2000年2月,我和一名功友到北京上訪,被警察帶回後,被關押在安陸市第一看守所。我們吃著發霉的飯、發臭的鹹菜,在那一年四季不見陽光的鐵籠裏被關押二個半月,罰款2000元。 2000年7月,我和另一名功友準備在天安門廣場打坐,告訴人們對法輪功的鎮壓是錯的。一名警察對我們說:“你們不要上訪嗎?我帶你們去。”他將我們帶到停在廣場的一輛警車上,關上車門,幾名警察一擁而上就開始對我們大打出手。他們拳打腳踢,打累了,又把我們隨身帶的《轉法輪》撕成二寸長的紙片要我們吃,我不吃,他們就使出全身力氣打耳光,最後他們打累了,打開車門吼道:“滾下去再看見你們加倍毒打。” 我們朝中南海走去,被門口站崗的官兵攔住,問我們幹甚麼的,我們說上訪的,他問我:“你的臉怎麼腫得像饅頭似的!”我說:“天安門警察打的!”他說:“警察怎麼打人呢?你們等一會。”結果又等來一輛警車,將我們押到天安門分局。 我們被帶回安陸市後,在第一看守所被關押二十多天。回家後,單位以甲方解除勞動合同為由不要我上班了,這樣我失業了。我寄了幾份真象資料給單位、看守所,想讓他們明白我並沒有做甚麼壞事,這樣對待我是不公平的,結果他們把信交給610,公安局政保科一群人將我家翻了個底朝天,並將我關在公安局審問了一天。 2000年10月,我在街上發真象資料,被一惡人舉報,又在看守所被關押50多天,絕食二十多天左右才被放出。 2001年元月,我到610辦公室要求他們無條件釋放被非法關押的幾十名大法弟子,他們拒絕回答,我再次上天安門,高喊“法輪大法好!”,天安門警察先將我們拖到前門派出所,他們對我們拳打腳踢,數九寒天將一位佳木斯大法弟子的衣服脫光只剩下內褲,然後將涼水從頭沖到腳,之後又綁在外面院子裏,第二天我們被押到河北承德,一路上警車呼嘯不停,到了承德,我們又被戴上手銬,押往豐寧看守所,在那裏惡警用電棍打我的臉、頭部,說是給我梳頭,用尺子敲腦袋、打耳光,我絕食十天後,他們把我綁在鋪板上強行灌食,把我按“大”字形綁在木板上受凍,用電棍打,最後被押回當地看守所,前後絕食二個月左右,生命垂危才放回。 2002年3月,我市一批大法弟子因複印真象資料被判刑、勞教,我又一次走上天安門證實大法,先被關押在天安門分局,然後被押到燕山分局。其中一名警察高叫到:“讓你看看北京警察的形像”。他們將我銬在鐵凳子上不讓睡覺,審問了一晚上沒有得到他們想得到的,第二天所長帶隊,手拿電棍和另外幾名警察輪流用電棍電我的臉部,嘴唇、脖子、手、頭部、背部。屋子裏瀰漫著燒焦的糊味,渾身如同萬箭穿心……。折騰幾小時後,他們又將我關到看守所。在看守所把我銬在鐵凳子上,手腳都不能動,看守不斷辱罵我,又叫女犯人強行灌食,女牢頭吸煙,用煙頭燙我的手、臉部,用拳頭打我的臉部。二天後由於我不斷吐血,身體都是傷,他們怕我死在那兒,將我用警車拖到北京西站附近,丟在路邊。 2002年十六大期間,警察集體大行動,一夜之間,安陸市第一看守所和第二看守所都關滿了強行抓來的大法弟子,一部份直接送沙洋勞教。610不法分子塗亞東曾洋洋自得地說:“這次大行動所有名單七十多人都是由我一手擬定的,我們抓普愛醫院醫生秦明蘭時,她家在6樓,她丈夫氣暈過去了,我們照樣把人帶走不誤”。那天晚上九點左右,這幫警察開車堵住我的家門,我撬開後窗走了,在外流離失所。 想到這麼多大法弟子,我的同修被無理關押,受迫害,我再次走上了天安門。後來被天安門警察抓住,先送到天安門分局,搜走了我隨身帶的二佰元錢。警察按住我的頭往牆上撞,用針扎我的腳板心,扎得滿腳都是針眼,打耳光,又送到轉化班一天二十四小時不讓睡覺、上廁所,輪番轟炸,最後被騙出家鄉的所在地,又被押回本地。一路上口中不斷地吐著鮮血。 在看守所裏,看守所將我單獨隔離,號子裏安裝了監控,每天7名男刑事犯分三班二十四小時監視我,連上廁所也要跟著,我絕食抗議。每天他們用鉗子撬開嘴巴進行野蠻灌食,每天二次。他們將礦泉水塑料瓶從中間割斷,然後將瓶口一端倒插入嘴巴,用瓶口壓住舌根,然後用毛巾將嘴巴和塑料瓶緊緊包住並緊緊按住,另一人用手捏緊我的鼻子不讓呼吸,另外幾人按住我的手腳、腿、身子不讓動,將放有大量鹽的稀飯倒入瓶內,不喝就不能呼吸,喝完瓶內的稀飯才能呼吸一次,然後再重複,每次灌得腹部漲鼓鼓的都溢出來了,才肯罷休,灌完之後,犯人們按住手、腳不准動,怕我吐出來。如果吐出來了,警察又命令他們重新灌,如果我喊叫,警察馬上把門關上不讓別人聽見。看守所所長劉黎光說:“你不是要絕食嗎?我們陪你玩到底。”另一名叫岳忠貴的副所長說:“再不老實,灌辣椒水。”由於稀飯裏放了大量的鹽,每次灌食之後五臟六肺如同被鹽水浸著一般,火辣辣地痛,每灌一次如同上刑場一般,就這樣我被灌了九十多次。當時數九寒天,犯人們感到冷,就打我踢我,將沒灌完的稀飯、茶葉水都倒在我的頭髮上、脖子裏。我的頭髮有時結冰了、脖子周圍總是濕淋淋的,每天嘴裏吐著血水……。男刑事犯說:“我們打別人不行,但是打法輪功還要受獎。”警察獎勵的方式:給煙他們吸,讓他聽收音機、打電話、將吃剩的饅頭、稀飯、菜送他們吃。一月之後看守所將我送沙洋勞教,由於我被折磨得枯瘦如柴,連路都走不穩,勞教所拒收,被拖回看守所,半月後他們又把我押到沙洋勞教所,醫生檢查後說心跳太快、血壓太高,又被押回,真是求生不能,求死不能,他們從肉體上折磨,從精神上摧殘……。 善良的人啊,我要用我的親身經歷告訴您,“法輪大法好”,不要被謊言所欺騙,您明白後,將擁有一個美好的未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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