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網2004年4月18日】我是山東省昌邑市的一個農村家庭婦女。以前,我體弱多病,加上孩子小,丈夫又忙於幹活經常不回家吃飯,好強的我在每次丈夫回家時都與他吵架,有時一嘔氣就是一週甚至一月。有一次我撇下吃奶的孩子出走了,到了晚上因為母子連心,我又含淚回家。就這樣一天天、一年年,不知道給孩子幼小的心靈裏埋下了多少痛苦不堪的種子,隨著感情的破裂,丈夫在外面有了新歡,自然我也不甘心寂寞,往後的日子就可想而知了,家庭走到了離婚的邊緣。 1998年3月的一天,我有緣得了法輪大法,當時的我就像遇到了久別的親人。每天早上和大夥一起煉功,晚上和大夥一起學法。一個月後,我的人生觀改變了,明白了人為甚麼活在世,應該怎樣做人,電視上袒胸露懷的畫面不想看了,以前的髒話不想說了。沒多久,丈夫的一些不好的病症都沒有了,晚上也不出去玩了,每天至少抽兩盒好煙的他在1999年12月的一天,徹底把煙戒掉了。我明白這是師父慈悲於他,無邊佛法的威力他也明白,真是一人煉功全家受益。 1999年10月23日晚上,我剛洗漱完,還沒來得及穿襪子,被鎮上的帶到鎮上的“學習班”(以迫害手段強迫大法學員放棄修煉的地方),三天後我被迫寫了保證書,交2000元錢放人。 2000年4月的一天,我決定去北京上訪。一個星期六,我找到北京信訪局,一個門衛小伙子對我說:“看你像山東人,我也是山東人。像你們這樣來上訪的,我們已經抓到很多了,快回去吧,再說這裏星期六不上班。”我說聲謝謝就走了。我來到一個賣消防器材的公安門市店,要了一張紙和筆,把我煉法輪功以來的受益和來京上訪的目的寫了出來,決定星期一去國家信訪局。到了晚上,因為身份證早被當地派出所要去了,走了幾家旅館都沒有住下,來到一家中年男子的旅館前,他問:“住旅館嗎?”我說:“是。”“有身份證嗎?”我說:“沒有,我是來上訪的。”說著我把我帶的法輪章叫他看。吃完晚飯他又對我說:“我真服了法輪功了,今天你給我帶了運氣,這家旅館我才承包了4天,每天都沒有幾個人住,今天不到7點,20多間客房就滿了,來人都沒有房間住了。”我馬上說:“把我住的這間讓出來,我在甚麼地方住都行(因為他怕晚上有查夜的,叫我晚上不要開燈,如果有人來查,他就說這間沒人住)。”他讓我住他的辦公室,他另找地方住,就這樣又住上了三個人,我跟他說:“不是我給你帶了運氣,是法輪大法給你帶來的,因為你是個好人。” 星期一我去了國家信訪局,因為他們怕上訪,就把國家信訪局的牌子摘掉了。我於是去了中南海,也進不去,我就把我寫好的信交給了一個像是小頭目的人,我讓他千萬把它交給領導,叫他們在百忙之中看一看一個普通修煉婦女的心聲。他看後,一個電話叫人把我拉到了一個地方。在這裏,我看到一些人面獸心的傢伙對每一個煉功人進行搜身,從頭頂到腳心,從外衣到內衣,婦女連內褲也要脫下。搜到的錢,他們就用來大吃大喝,卻沒有人問一問被銬在一起的40多位法輪功修煉者的吃喝問題。更有甚者,他們對著一個婦女的臉打了很多個左右開弓的耳光,問她和誰一起來的,這個婦女始終沒說,直到把她的臉打腫了,這些人又拽著她的頭髮往牆上撞,撞的她頭上出血,鼻子、臉上全是血才住手。這就是江氏流氓集團領導下的幹警,真是禽獸不如,一夥土匪。 第二天,我丈夫用自己的車,加上書記村長還有一個土匪,從北京把我拉回,他們花去了2000元錢。回來後我被拘留15天,交300元生活費。在拘留所裏,我們吃的是一天三個小饅頭,早晚是大塊鹹菜,中午是一碗清水漂著幾塊青葉的菜湯。睡的是水泥地上一塊破席子,頭枕著吃飯碗和衛生紙,15天下來被派出所帶去,不交10000元不放人。我手裏有被勒索10000元的單據。 2000年10月的一天晚上,10點半,我又被610無故抓去,交了3000元錢才放人,沒有單據。 我在這裏鄭重聲明,以前我寫的保證書和一切不符合法的標準的全部作廢。用師父給我的第二次生命做好正法時期正法弟子應該做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