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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察說:“別走,明天我們不來了。”
文/中國大陸學員
【明慧網2004年4月18日】
  • 警察說:“別走,明天我們不來了。”

  • “別說了,保證不抄你了”

  • 以後再講啊,講個十分鐘、八分鐘就行,再換個地方

  • 以後我再去講真相,沒人抓我了

  • “那本書就是我的命,你要不給我,就不走了。”

  • 煉法輪功的人可真好啊

  • 用對聯講真象

  • 警察說:“別走,明天我們不來了。”

    2001年春節,一個功友進京上訪被綁架,他妻子到我家找過他。晚上九點半,派出所警察到我家來了,我說:“深更半夜還來騷擾我,我在家呆不了了,明天我還得去北京,在家沒有安全感,我都知道啥事,是不是××又去北京了,認為是我讓去的。昨天,××媳婦來過了。”

    三個警察瞪大眼睛。我對警察說:“這樣吧,老王,明天你去北京,我給你拿路費,到北京天安門就喊一聲‘法輪大法好’就行,回來給你兩千塊錢,我們家沒有太多的錢,有呢,還能多給你點。”

    那警察說:“我不去,我不得叫人逮著嗎,能回來嗎,我這警察還當不當了”。

    我說:“那你說××去北京是我讓去的嗎?我讓你去你怎麼不去呢?是他自己願意去,我給你拿路費,回來給你獎金你都不去,你知道去之後是甚麼後果。他是為了說句真話,那是大法弟子的一顆心哪,那是要放下生死才能去的,不是拿金錢能打動的,就我一句話,他就能去呀,那不太可笑了嗎?別說是××,叫我兒子去,我兒子都不去,你還有啥要說的嗎?”

    “沒別的事,就這事”,警察說。

    我又說:“你們三番五次地找我,我在家也沒有安全感,不行,我還得走,我在家呆不了了。”

    警察忙說:“別走,明天我們不來了。”說完他們灰溜溜地都走了。


    “別說了,保證不抄你了”

    過幾天我沒在家的時候,他們又來了,進屋就翻東西,說條幅是我們掛的,傳單是我拉來的,我妻子據理力爭,結果還是把家給抄了。晚上我回來聽妻子說這事,我說:“明天我得找他們去,大法弟子的家不能隨便讓他們抄。”

    第二天早晨,我就到鎮政府去找他們,鎮黨委秘書看見我說:“××,今天怎麼來了”,我說:“有事,你處理不了,我得找黨委書記”。他說:“不在,你有事跟我說吧。”

    我說:“昨天你也在場,你說條幅是我做的,傳單是我拉來的,有啥證據,是有我手印、指紋,還是我在那兒掛橫幅讓你們逮著了,你沒證據,抄我家就是執法犯法。”我說:“你們抄我家不止一次了,我去北京的時候,姓晉的把我師父像摔碎了,有機玻璃框犯啥法呀,為啥大法弟子家你們隨便砸,隨便抄呢,太放肆了。我今天不是為了別的,就是為了昨天你們抄我家的事,給我開個條,我去北京告你們。”

    他一聽,不敢開,我就去後院找黨委,在院中間碰著了李書記,我跟他去了辦公室。我說昨天抄我家的事,他說:“不知道啊,那是縣局的令吧”。

    我說:“黨委秘書聽誰的,不得聽你黨委書記的嗎?黨委秘書親自帶隊,你能不知道嗎?你知道也好,不知道也好,你把黨委秘書叫來,你問問,昨天抄我家沒有,如果抄了,你給我開手續,這就行了。你們這種行為就是違法的,我要告你們”。

    他一聽,不敢開了,找和我關係不錯的村領導求我說:“××呀,回去吧,往後不抄你了。”

    我說:“行啊,下次你要再抄我,插上門不讓進,如果你跳牆進來,我自衛。如果我不在家,你們去,我直接去北京告你們,你黨委書記無故抄我家,你是違法的。”

    他說:“別說了,保證不抄你了”。


    以後再講啊,講個十分鐘、八分鐘就行,再換個地方

    我每次發資料都先發正念,一路都清理了。有一天,剛掛完橫幅,碰著警車也沒事,他看不著我。

    現在,我發真象材料,一宿能走很遠的路,警察知道是我做的,也不敢動我。有個警察的爹是我同學,看見我對我說:“你真行啊,大法的事隨便做,也沒人抓你,別人可能不行,我啥都知道。”

    一次,我去市場講大法如何好,警察在教養院、公安局迫害我的經過,講了三個地方,一邊走一邊講,每次都圍著三十多人。晚上警察到我家來了,問我:“今天幹啥沒有?”我說:“沒幹啥呀。”

    “好好想想” ,警察說。

    “跟大夥聊天來的。” 我說。

    “都聊啥了?”他們問我:××回來了,沒挨打呀?

    我說:“挨打了,我就跟他們講怎麼迫害我的經過,我走到哪,講到哪。”

    警察笑了,“××敢做敢當,佩服,佩服,有人把你給告了,我也不願抓你,這樣吧!以後再講啊,講個十分鐘、八分鐘就行,再換個地方。”

    我說:“行”。以後他們就不再找我了。


    以後我再去講真相,沒人抓我了

    有一次,我去義縣××市場講真象,被人舉報了。警察來了,擰著我的胳膊,把我綁架到派出所,準備把我送教養院。這時所長來了,告訴他說:“別填了,叫他走,沒人要他。”

    我說:“往哪兒走啊,我還沒講完呢!”說著就把我拖出來了。

    我去後院政府講真象警察踢我,講完後,我在政府院裏打坐。

    這時警車開到我身邊,幾個警察把我抬上警車,開到七家堡把我拽下車。

    不一會,我坐車又回到派出所。他們吃驚的問我咋回來了。

    我說:“我東西落這了,我兜裏有本大法書在你們這呀。”

    他們說:“不給了。”

    我說:“不給我今天就不走了,這本書就是我的命。”

    我坐在地上開始打坐,這時警察說:“別煉了,書給你。”之後我又去鎮政府講真象。晚上,我又去了派出所。我說:“我在鎮政府煉功,警察打我、踢我,你們管不管?”

    有個警察不讓我在屋裏講,把我拉到門外。我在派出所門外開始講真象,警察也聽得著,圍了好多人,講了一個多小時。

    警察說:“××呀,回家吧,講這麼長時間也累了,聲都小了,我們也聽明白了,回去吧。”

    以後我再去講真相,沒人抓我了。


    “那本書就是我的命,你要不給我,就不走了。”

    還有一次,我在鎮上跟七輛警車的交警們講真象。警察問我三聲:“法輪大法好不好?”我回答三聲說:“好。”然後,他們就把我抬上警車,把我送到公安局,跟劉局長說:“我今天可抓了一條大魚,在大街上喊大法好,你給他教養吧。”

    劉局長走到我跟前說:“這不是××嗎?××已經教養著呢。” “教養呢咋出來了?” “監外執行。”

    警察把我身上的錢和書都翻去了,把我關在一個小屋裏。我就在屋裏打坐煉功。

    4個小時以後,已經是下午4點多了,我想:我應該回家了,還有我要做的事,我就踹門。警察來了問我甚麼事,我說:“我要回家,你給我開門,不然我要踹門出去。”

    警察一聽,告訴我說:“你等著吧,我給你打電話找局長去。”

    不一會,局長來告訴我說:“你們派出所警察一會來接你,我得把你交給你們那的警察,你現在要是走了,你們家人還得找你,把你交還給派出所。”他把錢歸還給我了。我說:“不對呀,我那本書呢?”

    局長說:“那本書我留下了。”我說:“那本書就是我的命,你要不給我,就不走了。”局長一聽,說:“啊,那給你。”

    這時派出所的人來了,我就跟他們回家了。


    煉法輪功的人可真好啊

    我開三輪摩托車拉人,不論是誰,只要一上我的車,我就給他們講真象,讓他記住“法輪大法好”。2001年夏天,我開車拉著人,看見一個50多歲的婦女,抱著一個人5、6歲的小孩在路上走,很累。

    我送完客人後,馬上就回來追趕上她們娘倆,我說:“大姐,坐車吧。”

    她說:“沒錢。”

    我說:“不要錢,我是修煉法輪大法的,心都善,天這麼熱,路又遠,三、四十里的路,天黑也到不了家,您就上車吧!”

    “謝謝你,大兄弟”,她說。

    我說:“你不用謝我,要謝就謝我師父李洪志先生,是他讓我這麼做的。”

    我就開始給她講真象,告訴她法輪功並不像電視裏說的那樣。從那以後,她逢人就說:“煉法輪功的人可真好啊,坐車不要錢,徒弟都這樣,師父能斂財嗎,一尋思就是假的。”

    上學的學生,沒有錢我就讓他們免費坐車,上車我就給他們講真象。時間長了,這些小孩一看見我就喊:“法輪大法好”。


    用對聯講真象

    我家住在路邊,來往的車輛、人很多,我在前院大門口、後院大門口都貼上對聯,誰走這都停下來看看,還大聲地念一遍,上聯是“人正心正天地正”,下聯是“天新地新宇宙新”,橫批是“法正人間”。

    時間長了,這些人都背下來了,警察和鎮幹部路過我家門口也停下來看看,我經常更換。有個街坊對我說:“××寫的真好,啥時候給我也寫個對聯,往我家門口也貼一個”。

    有一次我換上新對聯的橫批是“真、善、忍”。派出所的警察來了,問我:“××呀,你怎麼把‘真、善、忍’寫上了?”

    當時大門口圍了很多人,我就問這些人:“真好不好?”這些人大聲說:“好。”

    “善好不好?” “好。”

    “忍好不好?”這些人大聲說:“好。”

    “真、善、忍”合起來好不好?” “好。”

    我說:“既然‘真、善、忍’這麼好,為甚麼不讓我貼呢?犯哪條法啦”。

    警察一聽無言以對,開車就走了。

    當日前一篇文章: “我就一個心思:讓更多的中國人知道真象”
    當日後一篇文章: “這好像是神仙的音樂,送給我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