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網2004年4月12日】1999年7.20以後,劉美榮連續幾次被抄家、拒留、洗腦,罰款幾千元。劉美榮被放出以後,揭露了王潤龍(當時的黑溝鄉派出所所長)一夥的醜惡行徑。2000年3月,已經當上政保科長的王潤龍帶人抄劉美榮的家,另有黑溝鄉派出所惡警協迫,幫兇。王潤龍以「在劉美榮家抄出大法資料」為由,逼迫劉美榮放棄大法修煉,劉美榮不從,東港市公安局,宋小河、王潤龍一夥便將劉美榮送進瀋陽馬三家教養院。期間遭受殘酷折磨,並被加幾個月的刑期。放出來以後,劉美榮繼續揭露他們,東港市公安局再次抓捕劉美榮,在好人相助下,劉美榮及時脫逃,後流離失所半年多。 2002年4月,劉美榮返回家中的第二天,公安局副局長周恆臣以及王潤龍一夥安排十幾個惡警闖入劉美榮家的蔬菜大棚,將劉美榮打得昏死過去。惡警見劉美榮昏死過去,便請示東港市公安局怎麼辦,周恆臣回答:「死了也要給她抬到東港看守所。」 東港市公安局以「在劉美榮家抄出一張大法真象傳單(別人撒到劉美榮家門口的傳單)」為由,將劉美榮交給檢察院,東港法院判劉美榮3年送進瀋陽大北監獄女子監獄。由於消息封鎖,從2003年11月至今劉美榮的詳情不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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