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網2004年4月10日】我叫楊曉傑,是一名法輪功修煉者。1965年7月出生,家住河北石家莊市平安南大街95號院5棟樓5單元303室,原工作單位是中國青年報北方辦事處。2001年9月28日被非法關押,因堅持對法輪功的信仰,被石家莊市中級人民法院非法判有期徒刑十一年,從2003年7月15日至今一直被關押到河北省石家莊北郊監獄(原河北省第四監獄)。 在獄中我向隊長們講述了自己被扣上莫須有罪名的事實,隊長們表面上還支持我申述。可下隊的第二天就因我不認罪,拒絕參加勞動改造被關了禁閉。在禁閉室(7月24日),我向參觀的外界官員喊冤。絕食絕水的第四天見到監區的領導陳廠長,他聽了我的事實情況,承認隊長工作上有失誤。但同年10月15日至12月10日間,在獄中用於接見的二樓內,對法輪功修煉者仍然實施體罰、虐待、打罵。河北新樂犯人范江山,在惡警隊長們的縱容下,對我拳打腳踢,使得我小腹疼痛兩天,牙齒兩個月後掉落一顆,而後惡警又給我戴上手銬腳鐐。 他們明明知道監獄法第十四條規定:禁止警察體罰、虐待、侮辱、毆打或者縱容他人毆打被關押人員。可代表政府的一些官員公然踐踏法律,用流氓手段對待無辜的法輪功修煉者。據我知道,犯人范江山因參與迫害法輪功學員受到了獎勵,2004年1月,監獄還向法院申報了給他的減刑材料。這種顛倒是非、混淆善惡的情況在監獄普遍存在。如:教育處的趙指導員用鉗子夾大法學員李明濤的手指;副處長岳於海兇惡的打罵大法學員。 我們有冤無處伸,為此我們呼籲世界善良的民眾和各國政府給予幫助和支持。消除邪惡在中國迫害大法弟子的現象。也希望河北省石家莊市中級法院或上級主管部門,來監獄核查事實,維護法律尊嚴,嚴懲違法分子,撤消犯人范江山不符合事實的減刑申報,維護正義。 相關單位或責任人: 河北省石家莊北郊監獄,地址:石家莊市北環西路3號,郵編:050000 電話:0311-7775174;0311-7723356 十一監區陳廠長 教育處的趙指導員 副處長岳於海 十一監區一中隊長 河北省石家莊北郊監獄獄政科會見室,地址:石家莊市紅星北街,郵編:050000 電話:0311-7777264
河北省監獄管理局,地址:石家莊市友誼北大街36號,郵編:050000 電話:0311-3807024,3624216,3633039,3621636 中華人民共和國司法部,地址:北京市朝陽門南大街10號 ;郵編:100020;電話:86-10-65205114 部 長: 張福森 副部長: 范方平 副部長: 副部長: 段正坤 副部長: 胡澤君 中紀委駐司法部紀檢組組長: 岳宣義 政治部主任: 張蘇軍 中華人民共和國司法部監獄管理局 ,地址:北京市朝陽門南大街10號 ;郵編:100020; 電話:86-10-65205114 局 長:杜中興 副局長:張金桑 副局長:王戍生 副局長:梁 剛 副局長:胡一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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