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網2004年4月1日】我12歲那年春出麻疹,傷寒病留下後遺症,一直身體不好。後來隨著年齡的增長,又患上了氣管炎、肺氣腫、肺心症、腎炎、尿道炎等病。不能幹活,吃藥打針也不好使,天天在痛苦中生活,覺得活著實在是太苦了,所以自殺的念頭經常有,有回偷喝了滷水被媽發現沒死成,從那後胃也不好了。也曾吃過幾次安眠藥,想把自己睡過去得了,連遺書都寫了,也沒死成。天天病在家裏,哪也不能去,真是生不如死啊! 就在我對生活已經絕望的時候,聽人介紹法輪功能治病,一分錢也不收,這多好。於是在1998年4月25日,我開始修煉法輪功,先請了一本《轉法輪》在家看,通過看老師的法我才知道了原來人活著的真正目的是返本歸真啊!原來我所有的不幸和痛苦並不是老天對我不公平,是自己造的啊!要想祛病就要從做好人開始,把自己所有不好的心都去掉,按著「真、善、忍」去做,才能有一個健康的身體,向更高更好的標準邁進啊!我一邊反覆看老師的書,一邊天天早上去操場學煉動作,剛開始從家到操場得走30分鐘,後來只用5-6分鐘就能走到了,不到二個月的時間,身上的病全都不翼而飛了,身體也越來越好,感覺就像回到小時候那麼輕鬆、自在,真是太好了!是法輪大法救了我,也救了我的家人。原來我患病甚麼都不能幹,還要家裏人照顧,現在身體健康了,整天忙著幹活,對外加工水磨、做拖鞋、織毛褲、還泡年米,不但不再用家人照顧,還能分擔家人的負擔,家人也為我高興,都知道大法好。我從煉功那日起再沒吃過藥、打過針,幾年來光醫藥費就節省了不小的開資。 1999年7.20江氏集團開始不准煉法輪功了,還編造出1400人的案例污衊法輪功。這怎麼可能呢?我自己不是最好的例子嗎?原來病痛纏身,生不如死,可煉功後身體健康、家庭和睦,這一切不是大法帶給我的嗎?當時包片警找到我說:「你好病了在家待著,哪也別去,不抓你。」可在01年8月13日,就因一個領導也是法輪功學員上我家來被警察看見,就把我們抓到分局,把家裏的書也全翻走了,來翻書的有分局綽號「王老五」和朱建波。到分局當天直接被送看守所,共關押了67天,又說不夠罪被釋放。後來才知道是政法委收了我家3000元錢,看守所收650元錢。 我回到家後家人怕分局再來抓我,天天擔驚受怕的,整天跟著我,寸步不離。可只在家住了四個多月,01年12月28日晚上10點多鐘,分局孟局長、陳國財和另一名警察張×軍,又一次闖到我家來,進屋就讓我罵師父,不罵就翻書,翻出來就得跟他們走。我說我不會罵人,也沒有書,他們不信,在我家從裏到外亂翻,把外面倉庫都翻了,也沒找到甚麼,可還要帶我上分局問話。我說我不去,上次你們也說到那就回來,可把我騙到那兒又給送拘留,讓我怎麼相信你們。陳國財說:「這次不能,一會兒就回來,不信你家人跟著。」我想局長在這兒,不會騙人的,就跟他們去了,可我又一次被騙了,他們說的全是假話,到分局戴上銬子,就給送看守所了。當時我女兒問為甚麼帶我,他們說領導讓的,我女兒說我找你們領導,他們說領導走了。就這樣我被從家中騙抓進看守所,最後被勞教一年,罪名是「擾亂社會秩序」。我不知道這是個甚麼罪,難道我沒罵人就犯了這個罪,而我要是罵了人就不犯這個罪。我只想有一個好身體,難道這也不行嗎?人活著得講良心啊!大法給了我健康的身體,讓我的家庭和睦,這是有目共睹的,我怎麼能說謊話騙人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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