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網2004年3月5日】2000年2月22日上午,我正在家勞動,劉河派出所惡警陳漢江帶人突然闖進我家非法搜查,並問我還煉不煉法輪功?我說煉,他們就把我們一起四人送到拘留所強制勞動15天,另外,又交生活費每人500元才放人。 回家後,派出所、610經常騷擾,鎮裏開會逼著簽字,糟蹋師父的法像,剝奪我們做好人的權利及自由,我們沒有辦法在6月2日八人到北京上訪,在火車站被邪惡幫兇攔住,把我和另一功友被銬在長板凳上,邪惡之徒對我們進行嚴刑拷打,用牛皮褲帶兩頭一雙,將衣服一剝,就在背上抽打,直到皮帶打斷了才住手,功友身上被打得青紫。 6月4日把我們送到拘留所強迫勞動,6月12日派出所邪惡又把我的老婆和孩子抓來。因為她們也是煉法輪功的,關押了15天,要了很多生活費。6月15日惡警把我們一行九人排成一隊要我們喊口號,我們不喊。就這樣把我們關了6個月。要了2000元生活費,可家裏只有1200元,他們就把我的棉被扣下了,這期間我的孩子被抓了兩次,一次差點被邪惡所長卡閉了氣。 2000年12月2日,我被放回家,2001年1月25日邪惡之徒又將我一家三口抓去,那天正是大年初二,我們在朋友家喝茶,村幹部監視我們,見我們不在家就打電話到派出所,派出所派人把我們抓去嚴刑拷打,並將我和孩子、還有另兩個功友的衣服脫了,按在腳盆裏,提來冷水,從頭淋到腳,用電扇吹兩個小時,所長張勝問我煉不煉,我說一煉到底,就把我判了一年勞教。我被送到武漢獅子山勞教所後,他們派兩個吸毒犯看管我,出進一前一後,睡覺一左一右,不准我說話。白天要我兩腳比齊,並坐在小板凳上,兩手放在腳上不准動。一動就打,晚上站軍姿,有時白天也站,要背「十不准」我不背,就天天站,每天站到晚上12點以後,有時晚上1點才睡覺,我的腿站腫了,很少睡覺,中午別人睡覺‘我站軍姿。它們說我是獅子山的站神。我不屈服邪惡,它們就把麻城的兩個猶大找來動員我「轉化」。我不願和他們說話,堅決不答應,由於長期受折磨,導致我身體受到嚴重摧殘,這樣一直到期滿。 我所受到的迫害都是江澤民一手指揮,一手策劃的,我是千萬個受迫害的大法弟子中的一員,我的許多功友到現在還在遭受著那些非人的,我的孩子還在沙洋勞教所遭迫害。這些都是邪惡之首江澤民造成的,它們終有應得的一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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