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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新聞出版局私設監獄迫害大法弟子
文/大法學員宋淑端
【明慧網2004年3月29日】我是河南省新聞出版局後勤服務中心一名退休工人,女,今年59歲。我14歲參加工作,辛苦一輩子,落下了一身病,做過2次大手術,幾乎是九死一生,煉功前每天被病魔折磨的痛不欲生,甚麼藥都用了也沒治好我的病。自從我有幸修煉法輪大法以來,身體健康了,真是無病一身輕,從心裏認識到法輪大法是性命雙修功法,是宇宙大法,是正法。1999年7.20後,江××犯罪集團對法輪功學員開始了史無前例的血腥迫害,嚴重踐踏了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國際人權公約及相關的法律,給我一家帶來巨大災難。

下面是四年來我遭受迫害的事實:

99年7.20後,我們全家被非法抓捕、關押、毆打、抄家,以致被迫害得傾家蕩產。女婿、女兒因不放棄對「真、善、忍」的信仰,而被關押、勞教、抓進洗腦班,現流離失所,家中留下年邁的父母、幼小的孩子不能照看。因我不放棄修煉「真、善、忍」,於2002年元月初被本單位保衛科史兆強(此人一直參與迫害大法弟子)非法抓到本單位非法關押,24小時雇有保安跟蹤、盯梢。我被反鎖在住處屋裏長達19個月,電話線被剪斷,不准見任何人,六個月不許下樓,最初,我被鎖28天後單位才叫人給送一次吃的。死活都沒人知道。2002年春節也不讓我下樓,更談不上吃青菜、水果了。為了不被餓死只好用鹽炒米吃。

3歲的小外孫因為父母流離失所,他的爺爺、奶奶身體都不好,只有來我家住,我給領導說明情況,我要生活,不應該非法扣壓我的退休金,那是我一生用血汗掙來的。從2000年1月至今,四年多來,單位一直非法扣壓我的退休金和一切福利待遇,只給少量生活費,扣發工資約6萬多元,我女兒因上訪被她的單位新聞出版資料館罰款16700元,2001年10月被單位強行哄騙到洗腦班進行迫害。他們研究後才給我發了50元,他們還不許孩子下樓玩,就連大年初一都不讓下樓,寶寶整天在家哭著說:姥姥,我想下去玩,你帶我下去吧。我只有對著孩子掉眼淚,心裏像刀絞一樣疼。有時八九天都不讓下樓,可憐才3歲的孩子也被剝奪了自由,這個單位的領導怎麼沒有一點善心呢?

單位領導還攜保安非法抄家,把《轉法輪》等大法書抄走,後來被我正念要回。他們還不讓親朋好友到我家,我妹和我外甥來看望我,非但不讓進門,還對他們非法審問、搜查。我找領導說理:我沒犯法,你們憑甚麼關押無辜百姓?他們誰都不敢承認,還說是保安自己要鎖的門。保安只是個臨時工,他又有甚麼權力關押我呢?沒有人指使他敢幹嗎?領導說:那你寫個保證說「不煉了」,退休金就發給你,偷偷在家裏練。我說:我不能這樣做,這不符合大法的要求,不能說假話。古人還說,心口如一終究好,口是心非難為人。我修的是正法,是最正的,是師父救了我,我怎能出賣恩師呢,我不能昧著良心說假話。

在這期間,不斷有親朋好友勸我,讓我說「不煉了」。單位領導不斷威逼、恐嚇,用勞教、判刑來威脅我,讓我寫保證說「不煉了」,我都堅決不寫。非法關押六個月後,他們讓我下樓,給300元生活費,並且規定只能到菜市場,上、下午各2個小時。到了2002年9月份,給500元生活費,到了2003年8月份,他們放了我,不再鎖我家的門,但是直到目前出門繼續有保安跟蹤,盯梢,還是沒有自由。這是嚴重的侵犯人權,違犯憲法。

我在這個單位工作了幾十年,我的為人大家都知道,我的所作所為,上有天,下有地,天地良心,有目共睹。我堅持自己的信仰,沒有一點錯。2003年3月中旬,我單位所有參與迫害我的人都出了車禍。李秀琴(主要責任人,一把手)傷得最重,住醫院好長時間,肋骨受傷,臉部縫了十幾針,現在還留有傷疤;穆漢封(前任一把手)臉部受傷,縫了幾針,脖子扭傷;盛賦發(副處級、主管法輪功)腰背受傷;杜藝兵腦震盪。我找他、她們講真象,告訴他們善惡有報是天理,不要再為了私利迫害大法弟子了,為自己選擇一個美好的未來吧。

我們大法弟子無私無我一心為他人著想,向人民講真象,是為了你們了解真實的情況,免受謊言欺騙。希望全世界善良的人都來幫幫大法弟子,共同制止迫害。

迫害主要責任人:
河南省新聞出版局局長劉海成56歲,電話:0371-5721756轉331
河南省新聞出版局局長辦公室:0371-5721865
河南省新聞出版局機關黨委:0371-5714207
河南省新聞出版局紀檢監察:0371-5714291
河南省新聞出版局機關黨委書記
崔起明主管法輪功,電話:0371-5721756轉264
河南省新聞出版局後勤服務中心
李秀琴(主任)女,57歲,電話:0371-5721756轉789
盛賦發男,47歲,電話:0371-5721756轉761
任海彥男,46歲,保衛科長,電話:0371-5721756轉704
史兆強電話:0371-5721756轉保衛科
河南省新聞出版局資料館:
路志峰(主任)0371-5721756轉資料館
河南省新聞出版局地址:經五路66號郵編:450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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